日报

中国互联网企业内将设“网安警务室”

刊登于 2015-08-05

针对中国大陆6亿网民“网络安全”的国家监管逐步加强。图为市民在长治市一家网吧中使用电脑。摄 : Stringer/REUTERS
针对中国大陆6亿网民“网络安全”的国家监管逐步加强。图为市民在长治市一家网吧中使用电脑。

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担任组长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于去年初成立以来,针对中国大陆6亿网民“网络安全”的国家监管逐步加强。8月4日,中国公安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召集百余家重点网站和互联网企业的安全事务负责人开会,提出实现“网络社会和谐有序、网络环境风清气正”的目标,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在会上表示将在重点网站和互联网企业设立“网安警务室”。

要全面推行网警网上公开巡查执法,提升网上‘见警率、管事率’,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活动。要深入开展网站‘网安警务室’建设,在重点网站和互联网企业设立‘网安警务室’,第一时间掌握网上涉嫌违法犯罪情况,服务和指导网站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

中国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在会议上的讲话

此外,不久前通过初审的《网络安全法(草案)》将于8月5日结束公众意见征集,最快可能在明年正式出台。该草案提出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可断网”及强化网络实名制等条款在公布之初便引起许多争议。

今年6月1日,中国大陆50个省市公安部门的网络警察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以“网警巡查执法”之名上线,查缉“违法和有害信息”,这被外界认为是中国网警开始从幕后走向台前的标志。首批网警上线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等网民众多的大城市,以及西藏、新疆等敏感地区。公安部表示,此次部署的网警公开巡查执法机制,将在全国公安机关逐步推广,以“全面提高网上见警率”。公安部宣称,今年已删除约75.8万条“违法和犯罪讯息”,调查超过7万件网络罪案。此外,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关闭了多个“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帐号。

关于“网络安全”的定义,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认为,“网络安全审查不是对互联网信息的内容审查”,“是更好地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北京律师刘晓原表示,消除网络犯罪无可厚非,但中国政府的这些举措有些过度,令人担忧执法扩大化。今年5月,维权律师浦志强被北京检察院指控“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其代理律师莫少平担心,过去《刑法》对“寻衅滋事”的定义只在实际生活中,但未来可能会延展到网络空间。

200+
《新京报》2013年曾披露,在中国从事网络控制的人数达200多万人。

声音

在20年多前的中国,人们在谈论互联网时,会用到的词汇是自由、民主和平等;而今天我们用到的词汇则是监控、安全。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泳

网络警察大规模上线,这是对网民赤裸裸的恐吓,希望从心理上面让网民产生恐惧,从而在互联网各种关键问题上面自我审查,这才是这种高调最真实的目的。

作家野渡

中国网络警察

主要指公安部门的网监警察和国安部门的网络安全人员。网监警察通常使用域名劫持、关键字过滤、网络嗅探、网关IP封锁、电子数据取证等技术来过滤、获取有关情报信息;查禁、封堵和阻断“有害”信息;查处网络和计算机违法犯罪;备份、调取有关电子证据等。中国的国安部门亦在国内、外各个讨论区、新闻组等地进行信息监察。(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新华网中国公安部京华时报BBC中文网纽约时报中文网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