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过同婚专法,成亚洲首个同婚合法化国家
5月17日上午10时40分,台湾立法院议场与各大楼响起了开会催促铃声,铃声传遍各委员研究室,时间长达七分钟,提醒每一个立法委员前往议场参与表决。这原是台湾立法院每天常见的表决程序,但在17日,铃响这一刻备受各界瞩目。随着今日出席院会的90余名委员离开研究室、走向议场,台湾同志婚姻法案将于此时进行逐条讨论和表决。 同婚议题历经2017年的大法官解释、2018年公投后,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条文共27条,意图在各种势力之间取得平衡,让同志得以在5月24日有法律依据可以结婚,简称“行政院版本”法案。 行政院版本中,第2条规定“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而第4条规定“成立第二条关系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