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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香港28年(下):主权移交后,五位特首的管治、抗争与改造
本专题分上下两文,上篇已于6.30刊发,讨论在主权移交之前,香港的管治危机已经如何在全球化中积累。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第28年,政府经历了从港督到特首的过渡,管治模式也经历大幅改变。回归初期,香港在殖民政府架构的基础上,设立以行政长官为主的行政主导制度,并享有独立于中央政府的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但是随著政治格局的大幅改变,回归初期的自由开放,如今变成以国家安全为首要原则的管治权威。 本专题希望探讨“香港管治模式”如何由殖民时期得以确立、形成一个独立运作的政府架构,并在香港主权移交后成为管治的基础;又如何在经历28年管治后,日渐偏离最初的想像。 当“国安法五周年”成为新的纪年,我们需回顾,五位行政长官的管治方针如何影响了香港的社会发展过程、香港人的生活发生了什么的变化、社会大众在管治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又怎样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