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出台后,出人意料的,陈旭坤没有第一时间进行深入研读,作为人权律师,直觉告诉他,这是一部恶法,他不想与其缠斗。直至几年后,他的一位当事人被监察机关留置,他才第一次仔细通读这部律师界几乎人人喊打的法律。“然后我开始狂冒冷汗,最后出离愤怒”,他说。
对于监察法的愤怒,中国法学界和律师界的态度一以贯之。在其正式出台前,反对声浪便此起彼伏。而从其施行之日起至今,要求废除监察法的呼吁更是不绝于耳。甚至北京大学一位知名教授直到今天仍持续不断地在社交平台发言指出:监察法在公然剥夺人权,以极为邪恶的方式破坏了中国的法治建设。
这些愤怒与监察法的立法之本,及其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不断扩大的外延息息相关。
同为知名人权律师的李建生曾代理多起与监察法相关的案件,在他的叙述中,自监察机关强势介入官员贪腐案件后,不间断的、已有数量可观的涉案官员甚至非公职人员“合法”地死在了监察机关的留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