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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撞人案已被“盖棺定论”,我们为何还要讨论无差别伤人事件?

“这些未被言说的事件和伤痕始终存在。如果我们试图忽视它们,未来它们可能会以更强的方式反噬社会。”

珠海撞人案已被“盖棺定论”,我们为何还要讨论无差别伤人事件?
图:Mantha Mok / 端传媒

2025年1月20日,春节前夕,珠海撞人案的犯罪者樊维秋和无锡校园持刀伤人案的犯罪者徐加金被执行死刑。两起案件分别造成至少38人死亡、47人受伤和8人死亡、17人受伤。从作案到被捕、判刑、执行死刑,前后只有两个多月,远超一般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速度,但也留下大量没有被探讨的问题。

端传媒整理中国大陆过往十年媒体报道和官方通报发现,几乎每年都有数十起类似事件发生,但每起事件获得的媒体报道、公众讨论却逐年减少,更在近年跌至最低点。

公开讨论的消失,将哪些应该摊在阳光下检视的东西扫进了不可碰触的角落?比如,为什么会有无差别伤人行为?它还会再发生吗?将它归类为“偶发事件”后,我们就可以转开头继续生活吗?作为一个无法转开头的个体,要如何理解这类个体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或许可以从直视问题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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