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期视台湾为其“神圣领土的一部分”[1],并于近年持续对台湾施加军事压力。在此复杂地缘政治脉络中,陆配网红“亚亚”(本名刘振亚)因在其影音频道“亚亚在台湾”遭检举有鼓吹“武统台湾”的影片,引发广泛争议并遭到台湾当局取消居留许可。
刘某主张其言论只是主张和平统一、反对台湾独立、“两岸都是中国人,中国人不该打中国人”, 并无鼓吹战争宣传之意,亦声称家庭会因她遭遣返而分崩离析,指控台湾当局侵害她的基本权利。台湾移民署则认为,刘某的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违反了居留许可的相关规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经当庭播放审酌有关影片内容后,于3月21日驳回刘振亚停止执行有关处分的声请,认为刘某显然以抖音媒体散布“支持中国大陆武力统一中华民国”,而有鼓吹战争宣传之事实,客观上已足认为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之虞。
笔者身为香港人[2],并非台湾法律专家,但此案所引发有关人权与国家安全之间平衡的讨论,尤其是现今国际武装冲突持续频繁爆发的背景下,有其普遍适用意义。本文将从国际人权法及比较法视角,探讨国家在行使驱逐权力时,如何平衡国家安全与个人权利(包括家庭与私人生活权以及儿童的最佳利益),并以“亚亚”案例为例,分析相关法律原则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