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最大案,民主派初选“47人案“订于明日(11月19日)判刑。案中47名被告因组织或参与2020年7月的一场民主派民间初选,被控《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31人认罪、16名不认罪,最终仅两人脱罪。
《国安法》列明,对于首要或者罪行重大分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距离2021年1月6日的大抓捕已逾3年多。55名被捕人获释后,警方要求他们在同年2月28日提前报到,及后47人被落案起诉,漫长的审讯程序由此展开。案中30多名被告一直被收押狱中,部分人截止判刑在狱中被还柙约13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