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早上10时,湾仔区域法院结束了一场事主缺席的聆讯——8名警察被指向2名露宿者施袭、毁坏其家当,并诬蔑藏毒。 早前,6名被告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听取聆讯的第39庭几乎全场满座,观众席偶尔轻声细语,有纸张翻动的哗啦声。 6名身为警员的被告面容疲倦地呆在犯人栏内,有人神情紧张,有人目光呆滞,部分人面带口罩,低头听取结果。 一位早时被判无罪的警员到场旁听,观众席上,被告家人和朋友神色凝重。
法官张洁宜宣判,第3、4被告意图遮盖CCTV镜头,判2年1个月; 第5被告作为较高级警员,容许、示意队员甚至参与作出诬蔑藏毒、遮盖CCTV镜头两罪行,两项控罪的3个月分期执行,判总刑期3年5个月监禁; 第6、7、8被告分别就诬蔑藏毒或遮盖CCTV镜头判监3年1个月。 张洁宜指,被告的作为“令公众对警队的公正性失去信心,也打击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事主阮文山(阿山)没有出席聆讯。 他是一名无家者,曾长期于深水埗通州街公园扎营居住,现在狱中服刑。 另一名事主黎民十(阿十),则已经不在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