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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何为“正常新闻”:香港《苹果》被二度搜查,谁来定义言论自由?

当买一份《苹果日报》也不能肯定是不是完全不会触犯国安法。

何为“正常新闻”:香港《苹果》被二度搜查,谁来定义言论自由?
2021年6月17日將軍澳蘋果大樓,一名記者在外拍攝。

香港《苹果日报》于昨日再遭搜捕。港警国安处搜查壹传媒集团总部暨《苹果日报》报社,并以涉嫌“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拘捕包括《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在内的五名报社高管。这是继2020年8月香港警方拘捕壹传媒老板黎智英、对壹传媒大楼进行封锁调查以来的第二次大型行动。警方声称《苹果日报》自2019年起,涉有数十篇中、英文文章呼吁外国“制裁中国”,危害国家安全,并据此冻结壹传媒三间公司(包括《苹果》的日报、印刷及互联网)共1800万港元的资产。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声称有关人员参与在一个大型“串谋”计划中,是打著新闻工作的幌子行危害国家安全之事。

且不论警方以2019年为始搜集证据,是对《港版国安法》未提及追溯期、特首林郑月娥声称“既往不咎”的自掌嘴巴,当局在记者会上更刻意打造《苹果》和其他媒体对立的印象:这一边,《苹果》“利用新闻为工具危害国安行为”、“勾结外国势力”、呼吁制裁中国,参与在局方认为的国安相关“串谋”计划中;另一边,局方强调“一般正常新闻工作”不在当局打击的行列,其他媒体人及媒体公司只要洁身自好、划清界线、依照法律(强调包括《港版国安法》)来做新闻,则无需担心。

这件事映射的深意已远超一家媒体被政治打压的层次。

但“串谋”计划到底是什么计划?“串谋”和“正常新闻工作”之间的界线到底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文章能成为证据?是评论文章还是报导中引用的受访者的话?证据如果还未搜集到位为何就能实施拘捕?⋯⋯对此局方一概没有交代,毕竟,案件还处在“调查阶段”,而永远是说不清也不能说清楚的“国家安全”超然凌驾所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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