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评论| 黎恩灝:当纪念六四也可能违反国安法,法治的最后防线在何方?

香港本地的法治和司法独立,在实施港版国安法前后,如何嬗变?

黎恩灝:当纪念六四也可能违反国安法,法治的最后防线在何方?
2020年6月4日,逾万名市民不理会警方反对,如往年一样手持蜡烛进入维园自发集会。

六四32周年,当香港社会还在猜测港府会否以触犯国安法为由,禁止支联会的六四烛光集会之际,澳门首当其冲,澳门政府在5月25日直指“六四集会”违法,晚会内容“煽动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宣传“虚假真相”、“损害中央政府的信誉、威信及公信力”;再加上防疫理由,反对三十多年来一直举办无碍的悼念六四集会。很快地,香港警方也以“防疫”为由,正式反对支联会举办六四晚会——至5月29日,政府委任的上诉委员会亦驳回支联会的上诉。

这是港府连续第二年用防疫理由禁止六四晚会。在去年呼吁和自发到维园点燃烛光的社运人士,过去数周已有4位因“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被判监; 同案尚有20人在6月再提堂审讯,当中8人是支联会常委。虽然他们的案件沿用本地原有的《公安条例》为审讯基础,但实质上仍为跨越国安法生效日(2020年6月30日)、在国安法通过后才被审讯的案件。而支联会和一众常委连月来也不断受到官媒和建制大老指控“危害国安、颠覆国家政权”,似为务除而后快鸣锣开道。

支联会的处境当然是近期香港有关国安法舆论的焦点,不过,港版国安法实施将近一年,它如何改变香港的法律和政治生态,更需要一次宏观的盘点。本文针对的,是香港本地的法治和司法独立,在实施港版国安法前后的嬗变,以及对香港社会的影响。

国安法生效一年的改变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 端传媒编辑部 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