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以“金马”这两个字命名开始,金马奖就注定了自身政治性。
从最早奖励国语片,到1985年因应本土化潮流将“国语影片”精简为“国片”以扩大包含面,再到1997年定位为全球华语影片竞赛而正式废除“奖励优良国语影片办法”;从早期个人奖项资格限定台港人士才可报名,到1990年后逐渐放宽,接受加入台港两地之电影团体者的华裔人士报名(但外籍人士需参加三部以上国片制作且加入台港两地相关电影团体才可报名),再到1996年只要以华语为主要发音语言的影片(包括闽南语与其他方言),不限出品国、资金结构或演职员国籍,皆可报名参赛,并首度将大陆影片纳入参赛范围;2007年则是因应跨国合作之趋势,放宽为导演加上半数主创人员为华人的影片(不再受限于必须以华语为主要发音语言)即可报名⋯⋯
以上种种,这匹奔向耳顺之年的金马,从语言限制、主创人员国籍到出品单位在认定上的扩增,参赛资格的修改既是政治时势与资金版图的变动使然,亦映照出中港台及其他华语地区长达半世纪的国族认同与历史文化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