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广义的“五四”包括了始于1915年的新文化运动和爆发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二者的运动母体虽有所重叠,内容却不相同。前者是以反对袁世凯恢复帝制为背景而提倡通过接受西方近代民主主义和科学思想(德先生和赛先生),以根除容忍专制政治的社会和文化土壤,是一场从内部寻找落后与世界原因而改造国民性的运动;后者则是反对政府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是一场要求对外平等的爱国主义运动。
但无论是前者或后者,其中都不存在能够引申出“听党的话,跟党走”的因素,因为二者都具有反对为政者独裁专横,要求人民自己来决定国家命运、即实现国民主权的性质。很多人已经注意到,历代政权谈到五四时都或多或少地曲解民心民意:对于在国内实现民主和科学的话题只是蜻蜓点水,重点都是鼓励从外部寻找敌人的爱国主义。他们无疑是想利用话语权的独占,通过打着爱国主义的招牌的民族主义来溶解人民对民主的追求。百年以来,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屡试不爽,是因为中国社会从二十世纪初就已经埋下了混淆民主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祸根。
偷梁换柱的“民族”与nation
按照和制汉词的“民族”去追求nation的思想家们,因此把原本是为了实现国民主权,保证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而追求的nation state,当成了一个由单一民族构成的nation 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