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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后才得知是违法建设,谁应为海南楼盘承担法律责任?

长达四年、五份处罚决定,政府如果没有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强制拆除,则有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而正是不作为,导致大量业主“购买”了违法建筑物。

入住后才得知是违法建设,谁应为海南楼盘承担法律责任?
因违法用地,海南国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茂实业”)开发的清水湾项目被政府接管,上千名“业主”面临人民币百万元规模之损失。

编者按:端传媒 2月27日发表的3000多家园被强拆,候鸟老人与破碎的“海南梦”在各大社交平台引起热议。其中被讨论最多的,是政府应不应该为当下局面承担法律责任。为此,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撰文,就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分析。

因违法用地,海南国茂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国茂实业”)开发的清水湾项目被政府接管,上千名“业主”面临人民币百万元规模之损失。本文试以“业主”、开发商、政府及广告商四方关系,分析此事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各方法律责任。

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有没有效?

业主和开发商国茂实业之间所订立的认购认筹协议或者房屋买卖协议,因该项目违法用地,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五证”),属于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二者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应归于无效。依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赔偿合同无效的主要过错应归于开发商,所以开发商应当退款或者赔偿业主相应损失。如该案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则按照追缴退赔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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