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机师工会罢工,自2月8日凌晨开始,已进入第五日。为解决罢工争议,交通部自9日开始,即以主管机关(编按:华航为中华民国国家航空公司,最大股东为财团法人中华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航发会主管机关即为交通部,交通部次长王国材兼任航发会董事长)身分召开协调会,希冀协调劳资双方取得共识。但截至12日晚间为止,协调都未竟全功,工会宣布罢工仍将持续。
双方最大的争点,在于对“疲劳航班”的认定标准不一。早在9日协商初启时,双方即对于究竟是该采取“飞航时间”(FT)或飞航执勤期间(FDP)为协商标准争执不下。根据台湾《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AOR),飞行员飞行时间的规范有三种:
一是“飞航时间”(FT),指飞机开始移动时起至著陆后停止移动时止之时间。
二是“飞航执勤期间”(FDP),指组员自报到开始起算至完成所有飞航任务,飞机停止移动之期间。
三为“执勤期间”,包括飞航任务、飞航后整理工作、行政工作、训练、调派及待命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