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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钟耀华:所谓幸与不幸

没有国家的话,我们无法进步,因为人性本恶,如果没有国家这样的最高仲裁者,世间就会大乱,纷争不断。果真如是?

【编者按】:今日(3月27日),香港警方正式落案起诉9名参与占领(雨伞运动)行动人士,包括“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学联前成员钟耀华及张秀贤、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社民连黄浩铭,以及民主党李永达。此文作者是被起诉人士之一,文章于3月中成稿。

南非莫塞尔湾。
南非莫塞尔湾。

当代政治哲学讨论里,罗尔斯(John Rawls)在1970年代出版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是无法绕过的专著。罗尔斯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思考概念区分,即“努力—运气”(Effort-Luck Distinction)。罗尔斯说,我们的样貌、身体能力、思辨力属于自然禀赋,所出生的家庭、地区、阶级等等社会条件都会大大影响每个人的人生。换句话说,这些先天优劣势,都属运气,无人可说是自己应得的。在考虑社会公义时,我们应尽可能减少这些运气对每个人生命轨迹的影响,让每个人都能透过自己的努力去活出自己的生命。

罗尔斯一度说过,每个人能否鼓足干劲,其实都是运气一种。这也似乎有道理,有时候人的情绪、精神力、对事情的专注度、对人世间种种气息波动的敏感度均有所不同,这造成每个人的集中力不一。然而,如果连努力也属运气不属应得,我们还有什么基础判断社会方向?这造成很多论者对罗尔斯的一个重要批评。但不论此点,“努力—运气”的概念区分,重要在于提出有很多事我们无法控制,因此我们无法以为,自己今天所立之地,是对其他人毫无责任的;我们本来无一物,却因运气使然,而命运不一,我们该在制度上照顾那些先天备受不公平者。这同时也是在积德,因运势之故,我们随时也会化为弱势者,如果制度上会照顾弱势者,当自己成为弱者一刻,也有恰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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