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哈伊教源于19世纪波斯,由伊斯兰教什叶派信徒赛义德.阿里.穆罕默德(巴孛)创立,他自称是伊斯兰教的马赫迪(救世主/导师),地位等同基督教中的耶稣,并开始广纳门徒。跟不少新兴宗教一样,巴哈伊教在早期亦曾受到逼害与驱逐,因其与教义自伊斯兰教衍生,难免就成为伊斯兰的潜在威胁。然而巴孛殉道后,继承者先知巴哈欧拉(Baha’ullah)没有采取直接对抗,而选择韬光养晦,建立行政机关及低调传教。
值得一提,是巴哈伊教义在其行政风格上颇为贯彻,无论是最高管理机构-“世界正义院”,或分为国家、地区和地方的“灵体会”都由选择产生人员,同时不设教士或僧侣。方大同曾于访问提及,巴哈伊教提倡信徒关注社会,并认为祈祷和其他灵修不能改变现况,反而鼓励信徒将日常工作视为事工并力臻完美、服务人群,只有在少数地方才能找到他们的教会。
它的成功普及符合20世纪政治现实,两次大战和极端民族思想浪潮失势后,各地人民明显倦于争斗,各阶级、族群亦急需修补嫌隙,此时巴哈欧拉有关人类共进生活、建立世界政府等主张,自然重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