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牵动中国人的心,看到印在地图上70年的九段线被否定,看到曾母暗沙被否定是中国领土最南端,看到太平岛变成一个“礁”,不满情绪都是能理解。但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冷静期,加上早前菲律宾总统特使前总统拉莫斯赴华,开始仲裁案之后中菲之间的第一次高调接触,也是时候该好好检讨,中国对仲裁案,以及南海的策略态度。
指责仲裁庭,令人失望
首先,中国外交部延续了对仲裁案的“四不”立场,这能理解。但随后副外交部长刘振民却无端指责仲裁员“收了菲律宾的钱”,外交部又指仲裁庭是个“野鸡组织”。连联合国的中文微博,也说仲裁庭不是国际法庭,是个“莆田系”(可想而知发帖者是中国人),和联合国无关。这种污名指控相当没有必要,很多国内学者对此也不以为然。
仲裁庭确实不是国际法庭,但这并不等于它缺乏合法性。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287条列明三种常规程序解决争端:(1)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2)国际法庭(ICJ)、以及(3)按照附件七组成的仲裁庭。在这三种途径之中,只有仲裁庭才能处理一方不肯出席的情况,正如这次争端那样。所以,菲律宾挑选这种程序,实在是其唯一可行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