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被控杀害一名警察的郑性泽在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出庭。今年5月3日,这名被羁押5231天的被告刚从看守所获释回家。能够从“定谳死囚”重回“涉嫌被告”,是因为法院不只裁定郑性泽的案件再审,同时认为已经没有羁押他的必要。
“郑性泽被控杀警”,是近年台湾社会大众及人权团体高度注目的争议案件, 由于警方最初采集证据时挂一漏万,让整起案件反反覆覆。更有甚者,这样的问题并不只在郑性泽案中出现,也显示台湾检警高喊多年的“科学办案”,并非总是这么“科学”。
郑性泽案出了什么错?
5月初,被关押在看守所14年的郑性泽获释。他所牵涉的案件发生在2002年,那时他和朋友罗武雄在台中一间KTV喝酒,罗武雄拿出身上的手枪开枪示威,引来KTV员工报警。警方到场后一阵枪战。枪战结束,罗武雄与员警苏宪丕双双身亡。之后郑性泽背上杀警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