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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一个记者的自白:在浦志强案中,我如何两次被胁迫“作证”?

今天我发表这篇记录,心里不是没有犹豫、怀疑和恐惧……我仍然记得自己对于所在国家和社会的幻想:在我想要生活的地方,任何人都不会因为像浦志强这样的微博而失去人身自由。

一个记者的自白:在浦志强案中,我如何两次被胁迫“作证”?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

编者按:中国律师浦志强的案件在司法进程持续一年七个月零两天后,2015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浦志强案召开庭前会议,并将于下周一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浦志强作为中国大陆近年来活跃的维权律师之一,代理过大陆诸多媒体被诉侵犯名誉权的官司,以及不少因言获罪被劳教者的官司,也因此被视为中国的“言论自由坚强捍卫者”。

案件源起于一年前的2014年5月初,他与十余名友人在北京一私人住所聚会纪念25年前发生的天安门“6·4”事件。根据起诉书内容,浦志强被指控涉嫌的两宗罪(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犯罪证据”均来自他在大陆主要社交媒体“新浪微博”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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