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后至今,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合法性便是传统型与魅力型合法性的混合体。它在从魅力型向传统型转换的过程中,正遭遇越来越大的困难与危机。
“执政合法性”(又称“政治合法性”)指的是人民对权威,尤其是政府或统治权力的接受和拥护。执政合法性是政权的财富,没有或缺乏执政合法性的政权也照样可以存在,就像没有财富的人也照样可以生存。但是,就像任何人都希望追求财富一样,任何政权也都想拥有合法性。
财富不仅让一个人可以活下去,而且能体面地活着;同样,合法性不仅让一个政权有权威,而且拥有体面的权威。不过,在当今世界上,合法性对政权的重要性已经超过财富之于个人,因为没有合法性,政权会为维持统治惶惶不可终日、无所不用其极,但又除了暴力和胁迫之外,无其他有效的统治手段,因而沦为一个凶暴残恶的政权。而没有财富的人却并不会沦为恶徒。
马克斯·韦伯把合法性区分为传统的、魅力型的、理性法治的(rational-legal)这三种。只有最后一种才具有自由民主宪政意义上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