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锦英苑揭发父子三尸伦常惨案。据报章报导,现年52岁陈姓父亲,在大陆经营的生意失败,又与妻子离婚,最后因中风要留在家中。陈与两儿子一起居住,10岁大儿子患有自闭症,而8岁小儿子则就读小学3年级。现怀疑陈因担心难以再工作及独力照顾两子,遂萌生与两子同归于尽的念头。
令人不安不单是惨剧本身,更是事主留下了“死亡日志”遗书,详细记录杀子及自杀经过。可见陈在杀子及自杀的过程中,心中充满愤慨与不满,希望将自己的经历公之于世。
无论如何,由于父母自己感到生无可恋,在自杀的过程中,带走孩子的生命,这是谋杀。无论在法律上、在道德上,均完全不能接受,应予以谴责。父母为孩子带来生命,有责任要教养他们,令他们能成长。但当自己感到未能承担有关责任的时候,首先,应要向亲戚及朋友求助。若仍然未能解决,应要向服务机构或政府部门求助。每个人的生命均可能出现困难、低谷,当我们认为山前无路的时候,我们便需要他人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