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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華航罷工爭的「疲勞駕駛」是什麼?歐美航空法令怎麼做?

華航機師罷工邁向第五天,讓勞資雙方爭執不下的「疲勞駕駛」究竟是什麼?關於飛機機師的「疲勞管理」應該如何設計?歐美各國與台灣的法令有什麼不同?

【圖解】華航罷工爭的「疲勞駕駛」是什麼?歐美航空法令怎麼做?
台北桃園市機師工會華航分會於2月8日凌晨宣布,於當日6:00將啟動罷工。圖為工會宣布罷工後,於松山機場大廳召開記者會。

華航機師工會罷工,自2月8日凌晨開始,已進入第五日。為解決罷工爭議,交通部自9日開始,即以主管機關(編按:華航為中華民國國家航空公司,最大股東為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航發會主管機關即為交通部,交通部次長王國材兼任航發會董事長)身分召開協調會,希冀協調勞資雙方取得共識。但截至12日晚間為止,協調都未竟全功,工會宣布罷工仍將持續。

雙方最大的爭點,在於對「疲勞航班」的認定標準不一。早在9日協商初啟時,雙方即對於究竟是該採取「飛航時間」(FT)或飛航執勤期間(FDP)為協商標準爭執不下。根據台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飛行員飛行時間的規範有三種:

一是「飛航時間」(FT),指飛機開始移動時起至著陸後停止移動時止之時間。
二是「飛航執勤期間」(FDP),指組員自報到開始起算至完成所有飛航任務,飛機停止移動之期間。
三為「執勤期間」,包括飛航任務、飛航後整理工作、行政工作、訓練、調派及待命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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