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王证恒:子弹穿过孩子的胸膛,是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事已至此,政府面前有两条路走:是要做一个极权/软弱政府,还是亡羊补牢?
2019年10月2日,一班中学生在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外静坐示威,声援于十一时遭警方枪击的中五学生。

十月一日,子弹穿过了一个孩子的胸膛,差点命中他的心脏。一如所料,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在当晚记者会上继续尝试淡化事件,他宣称伤者的伤处为“左肩”,但根据X光片显示,实际上子弹射进了伤者的左肺,距心脏只有3厘米。他又称警员当时的判断是最合理、最合适,亦是合法,但其后回应记者提问时又称他未就事件作调查,只凭影片作断判。法律学者张达明接受端传媒采访时就表示,警方与抗争者之间在混乱状态下哪些举动有争议,是需要严格调查取证的事,而非警方高层在未有调查情况下就为下属背书所可以回答的。

年轻示威者差点因中枪而送命,这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一幕,但对局势稍有认识的人都知道,这一幕早晚会发生。以林郑月娥为首的特区政府以至中央官员都必须为这悲剧负上全责。对于五大诉求,政府表面上说要藉沟通达成共识,实际上却是以枪杆子恫吓港人,以维持管治,殊不知“止暴制(止)乱”反成“止暴制(造)乱”。

事已至此,政府面前有两条路走。

事已至此,政府面前有两条路走:一是顺应民意,立即答应五大诉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警暴,全盘改革监警制度;二是继续纵容警队的暴行,让枪击成为常态,彻底失去民心。

论远因,枪击事件完全是官员一手造成的。6月9日百万人游行,政府对民意视若无睹,坚持将《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到立法会审议,无异于全盘否定市民和平理性的表达方式,示威升级完全是可以预见的。终于林郑月娥在9月才姗姗来迟地答应撤回《条例》修订,证明了撤回条例绝非不可行,6月12日以来的政治冲突是可以避免的,但其间已经有大量市民被捕、受伤,纵然政府已经撤回修订,但并不足以平息民愤。

香港、中央官员整天高嚷“止暴制乱”,但完全没有正视到警队自6月12日起便不断对市民滥用暴力,期间涉嫌违规的个案不计其数。不但如此,官员反而不断纵容警队高层为前线警员文过饰非。警队施暴竟不需要负上责任,甚至获得高层袒护,会否出现更严重警暴、招致人命伤亡只是时间问题,这一点官员亦心知肚明。

终于,一颗子弹穿过了一个孩子的胸膛。当然会有人这样辩解:警员只是开枪自卫,如果示威者不动武,悲剧便不会发生。然而,这种说法忽视了警员使用武力必须合乎对等程度的原则,当时示威者用棍攻击警员,他们大可以警棍还击。就算要动用枪械,也可以擎枪示警(持枪警告,但不开枪。严格地来说,根据警例,向天开枪也是违规行为)。事件发生后,国际特赦组织引述联合国的指引,只有于生命受到即时威胁或面对严重受伤威胁下,才可以使用火器及枪械,并要求他们尽快展开调查。《纽约时报》在重组事发经过的影片中,也质疑香港警察没有遵从联合国指引。

警员在荃湾海坝街近川龙街发射实弹,一名示威者中实弹受伤。
警员在荃湾海坝街近川龙街发射实弹,一名示威者中实弹受伤。

事实上在过去数次示威,在警员拔枪后示威者便全数离去,如此拔枪射向示威者的胸膛,公众自然难以接受。

观乎《星岛日报》引述的《警察通例》内容,警员训练时,指示若要开枪,应射疑犯躯干等身体大面积部位,绝不应瞄准易致命部位,如头部等位置开枪。10月1日当日,警察近距离开枪射向示威者的胸口,子弹差点击中心脏,大有违反指引之嫌。及后卢伟聪称子弹击向示威者的“左肩”,显然有意强调警员没有瞄准致命部位,其属下所为合乎《通例》,但这种“语言伪术”又骗得了谁?事实上在过去数次示威,在警员拔枪后示威者便全数离去,如此拔枪射向示威者的胸膛,公众自然难以接受。

其实警方的滥暴对象不止是示威者,还有多家传媒的记者,观乎《立场新闻》的报导,他们的记者在10月1日不止一次“中弹”,甚至有警员企图扭记者的摄影机镜头,乃至试图扣住记者的颈项。至于《苹果日报》也有记者被催泪弹射中。计及先前多次有记者受到胡椒喷雾喷射,以及多次受到警员恶言相向,很难说他们不是对记者怀有极大恶意。如果说前线示威者触犯法例,警方需要使用武力执法,那么记者又触犯了甚么法例?警员凭甚么对他们使用武力?为甚么一众问责高官、警队高层仍要纵容这些行为?

数月以来,警队高层不断指鹿为马,称警员踢示威者只是用脚推开,警员在大厦高层射催泪弹只是拍摄角度问题,将不属于被捕人的物件放入示威者的背包插赃是“不完美但可以接受”,已然令其威信荡然无存,也令前线警员更加有恃无恐。示威发展数月,警员对被捕者施刑、用警棍乱殴市民很不幸成为常态,这完全是政府纵容、包庇暴力所导致的。

但始终实弹是警队最高级别的致命武器,如果政府合理化、纵容警员枪击市民,而情况继续失控,那么结果只会是市民遭到杀害,到时官员不但不能挽回管治威信,更可能承受屠夫的骂名。

止暴制乱只是手段,维持有效管治才是目的,政府如今显然是以手段代替了目的,甚至不惜放弃自己所余无几的管治威信。路透社上月流出林郑月娥与外商会面时的讲话录音,她表示自己除了三万警员以外一无所有。也有消息透露,她在探望警队时表示,唯一能够做的是阻止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及至近日的对话会,纵然市民众口一词地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但她仍顾左右而言他,只承诺以没有调查权的监警会调查警队。

林郑月娥似乎忘记了,警队属于政府的一部分,它不断违规、犯法,最终必然会削弱政府管治的合法性;而其纵容警队坐大,最也会被牵著鼻子走。

林郑月娥似乎忘记了,警队属于政府的一部分,它不断违规、犯法,最终必然会削弱政府管治的合法性;而其纵容警队坐大,最也会被牵著鼻子走。兼之,港人是政府的最主要管治对象,而近日警队施暴的对象已经不是个别激进示威者,而是一般市民、街坊,如果继续纵容警暴,它必然会激怒普遍市民,使其管治更窒碍难行。观乎中大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上月公开的调查结果,近半受访者给予警队0分,警队显然已经深为大部分市民所厌恶,如此说来,它表面上是港府维持管治的有效工具,实际上却治丝益棼。

事件发展到今日,已然来到了关键时刻。香港官员曾经承认自己在处理修例时误判形势,并就此道歉,但承认错误显然是不足够的,他们还有主理香港事务的中央官员都需要承认自己研判局势的能力出现了严重问题,并需在重要决定上广纳民意,而非再在行政会议、建制派的同温层中自说自话,以幻想问题代替认识问题。如果港府、中央再次误判形势,以为继续打压示威便可以止暴平乱,那么香港会否出现一场更大型的政治悲剧只是时间问题。

(王证恒,前媒体人,自由撰稿人)

读者评论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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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哪裡還需要「黑」?把他們做過的事條列出來就是新聞了好嗎?

  2. 說法律法規,文章明明就提及過《警察通例》。此外,親中陣營經常提及「早就開槍」的美國的警政專家都指出香港警察動用了過分武力。這些都是實際的理據,不是單純把立場反過來就說得通的。
    經常有一些論證或不講道理的立場宣洩會置「比例原則」於不顧——如果你認為如果手持棍棒向精良裝備的警察動武就該被槍殺,那麼 7 月 21 日的白衣人拿棍棒襲擊毫無防禦的一般平民是不是就該以凌遲等極刑處死?

  3. 确实想退订,但反复联系端的后台没有回应,可惜啊

  4. 端是专门黑中共的传媒,多看几篇就知道了。而且看这个的香港台湾人也是喷子多了些,之前还和喷子杠两句,现在看到很多人都可能只是20岁出头的毛孩子,正经人家的也不看这个。但端部分深度也有认真的报道,值得看看,另一个角度发言还是有点意思。

  5. 端刊登这样煽动性的文章,只能说其专业素养在沉沦,不列法律法规,只拿听起来高大上的国际组织的建议说事,那我也可以说,警察被袭击,警察可以使用必要的手段自保并坚持执法!警察被袭,警察只能使用有限暴力,屁股得多歪才说的出这么搞笑的话来。抗议发展至今,香港知识界、媒体界同情街头政治中的年轻人无可厚非,但作为媒体预设立场,用他人的评论表达自己不能明说的观点,端,令人失望!

  6. 也就是拆中银香港,中旅社,美心那些是对的咯?谢谢你

  7.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8. 一直說要退訂的,到現在還在說,為什麼不要退光,留言區就可以少點廢話?
    說襲警就該被擊斃的,有看到六月的時候,和理非的示威者和警察是完全不同的關係嗎?人民好好站出來說,換來的只有沉默和忽視,難道要人民就這樣吞下所有怨氣,跟偉大進步的中國人民看齊?

  9. 對這篇文章有點失望。那些觀點人盡皆知。

  10. 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 是马尔克斯的短篇小说,描写一位青年在镇上所有人都知晓“有人要谋杀他”,而他却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杀害的故事;杀人者不断宣扬自己即将要实施的谋杀,却无人阻止。
    伤者的行为性质是主观意识的袭警,用在这里合适吗?显得很有文化吗?

  11. 呢個係襲警喔!唔襲警唔犯法邊有呢嘀事????

  12. 如果是评论文章,请告诉我警察违反的是哪个法律法规?袭警在任何国家都是可以被直接击毙的。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讨论范畴。

  13. @curren0625 抱歉,on9如何體得出?體味人生?還有,閣下行文經常噶噶噶,似乎只有豬才會這樣,閣下是否瘟豬吃太多才變得如此?
    唔識廣東話口語就唔好獻醜啦,係度扮香港人,噶噶噶。

  14. 卢伟聪不应该未经调查就认定警察行为合理,作者同样不应该在没有调查结论的前提下就使用“谋杀”这种煽动性的字眼。这一类案件如果进入司法程序,需要经过长期的调查和取证,根本不是两方自说自话就可以得出结论的。

  15. 香港幾時變得咁雙標?所謂噶示威人群阻塞交通攻擊警察就叫正義合法有人權,警察做野自保就叫暴力執法。當時D暴力份子向警處dum燃燒瓶噶時候,你地這班「法治人」「專家」「民主鬥士」又係邊度?捫心自問係唔係喺度拍手叫好?哩場騷亂最早噶訴求已經得到左滿足,幕後究竟係咩人別有用心,on 9都體得出。宜家仲係度擾亂治安噶人非蠢即壞。日日叫住光復香港,復興香港,麻煩你地回頭體下香港變成咩樣了,邊個造成的。你們哩D loser覺得唔順噶唔該跳維港又好偷渡又好,去你地噶大英帝國申請政治庇護,做下等人。唔好左主香港發達,拜託了。

  16. @GaryKyler
    您不說我還不知道原來昨天是第一次有示威遊行有暴徒暴動呢,謝謝指教。

  17. @Garykyler 说得太好了!坦白说,在任何国家这样的暴力袭警行为被射击乃至击毙都是合法合理的。要求警方不可以开枪之前请先呼吁示威者停止暴力袭警暴力破坏暴力打砸暴力洗劫暴力私了,请良知尚存者与暴力割席。

  18. @你老尾 說的好,中共明明很多工具緩和局勢的,不過現在港警跟大陸的作法有無相似性我就不懂了。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港警城管化,那難怪不敢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另外那些離岸中心到處可取代的…真的天真,Sometimes Naive!
    你的帳房敢隨便換?是啊,很多地方想要,你錢這麼多誰都想做你生意,但人家要收可你敢移過去嗎?若中國離境帳戶在新加坡,你看美國不一個月抓一個孟晚舟出來玩死你。

  19. 现在仍有不少评论基于“正常/讲道理/信用等等”的视角放于今天的香港,若政权仍有可能亡羊补牢,应该在612前后,后来用城管那套放在香港,不讲专业责任不保护香港市民,只剩下维穏工具,为傀儡林郑挡住民意,政治问题用暴力解决,结果越打越多,政权输了快三个月怎么可能补牢?还能补啥?快快换个眼光看看今天

  20. @yixin18,餐厅吃到铁丝,可以交涉投诉,但难道你要用铁棍殴人?
    @monsoon,警察是要保护人,更要保护社会轶序,难道他们被拿着铁棍的暴徒攻击,还要“保护暴徒”
    @tweddie,对马上要删了,要不是和华尔街日报有合作有优惠,谁想付这个钱?越看越偏颇,根本不是抱着提供出路和解决方案。政治是妥协的艺术,不争一时之长短。
    一个个真觉得香港好像自带正义光环,你们的暴力被曝光后,有几多外国政要继续发声?而且人地说的是要各方放下暴力 你们看得到?英美自顾不暇,现在有空理你?为了香港,还想人家怎样?出兵?
    一帮这个理论,那个法治是怎样,动不动就手无寸铁对抗滥权黑警的论述。放汽油弹,砸地铁轻铁,砸私人商铺,围殴老人,砍休班警,然后就一句,这无关法治,然后警察已经极尽自制,只发生个别过激行为的,就无限放大?
    中共建政70年,大陆进步翻天覆地,你们永远只会记住中共如何的不民主自由,独裁。人地城邦国家都知道要偎大边,你们在中国之内,生活必须还都要大陆供给,还要作妖?建国70年的大日子,你们无知无德无耻谓之国殇?
    不要和六四北京的学生比。人家真的手无寸铁,心系国家前途。你们?为了一个要求短期内未能满足,打,砸,抢,烧,砸地铁砸商铺
    @还我漂漂拳,中国真的很怕?香港还有相当部分人不想揽炒,现在不强力镇暴还是中共的仁慈。真的无香港,或者无单一城市可以取代,但转口港 离岸金融中心,这世界多的是。要花点时间和代价转移罢了,还真以为自己这么矜贵?详细看看伦交所对港交所的拒信吧?

  21. 对待危险疑犯和对待抗议政府的民众,本来执法准则就不是一样的,在任何一个国家警察枪杀了学生示威者都是一件大事,都会引起非常激烈的舆论和群众反扑,甚至是很多历史上政变的导火索。先不说当时该不该、正不正当,政府本应防范这种事发生,因为引发的连锁反应后果难料,除非政府也想揽炒了。之前有一篇讲台湾警察面对示威的一些守则:1)警察不能带枪,避免情绪激动/擦枪走火的危险,也避免被抢枪;2)警方在落order时排兵布阵时一定不能让警察落单,更别提即危险又愚蠢的卧底安排,抓示威者根本用不到需要靠卧底才能抓,也不是有核心犯罪团伙需要擒贼先擒王一网打尽,反而置警员于最危险的境地而不顾

  22. 同意楼下
    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
    不是残害人

  23. 那些对警察警察充满“同理心”的看客,如果你在一个高级餐厅的菜里吃出了虫子铁丝,你会不会体谅厨师压力太大?坐长途车出门翻了车,会不会体谅司机压力太大?做盲肠手术的时候医生不小心切了你的其他器官,会不会体谅医生压力太大?
    面对暴力场景,快速做出判断,尽可能保证周围的人安全 — 这是警察的基本工作。他们接受所有的陪训,赚的收入补贴,之前收到的尊敬,都是因为他们可以做好这份工。警察做不好自己的工作也应该被骂,和所有职业一样。
    你对警察超过正常的“容忍”和“同理心”,其实只是对暴力的恐惧和崇拜。bootlicker is the word

  24. 筆者似乎相當喜歡中大民調,不如讓中大成為新的政府吧,保證施政無誤。

  25. 看这评论可笑的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罗湖南岸陈兵百万,准备解放全中国呢?

  26. 并非觉得任何人可以无辜地死去。假设这次不是反占中示威,而是警察面对持刀攻击他的暴徒,按照最低武力原则,试问警察是不是也应该放弃配枪换上短刀和暴徒肉搏呢?换位思考,警察也是人,被一群人围上,然后还有人持钢棍攻击他,换做是你,你不会害怕吗?不会有强烈的求生欲么?

  27. 肯定選二,因為等於無代價。

  28. “他又稱警員當時的判斷是最合理、最合適,亦是合法,但其後回應記者提問時又稱他未就事件作調查,只憑影片作斷判。”
    随你怎么说吧,反正每天下午4点的谎言还少吗?

  29. 有得人覺得端垃圾可以退訂啊,幹嘛花錢每天看讓自己不爽的新聞

  30. 现在端媒体越来越垃圾了

  31. @俊伟
    确实有这种感觉。最近的视频里警察单膝跪人,毫不犹豫的掰折救护员的手臂,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不像是受训的警察,倒像是力求一击毙敌的军人。

  32. 全世界只有粉红小将对局势升级喜闻乐见,“太好了,他们敢真暴动就能出坦克了”殊不知能出早就出了,本来就不会因为示威强度不够而手下留情。为什么拖了四个月呢?那就得想想谁最害怕香港揽炒吧

  33. 個人看法,大家不會忘了一個多月前有大批解放軍換防的事情吧?那時開始,所有的港政府和警方高層實際上已經成了傳聲筒,而香港警隊已大量被解放軍武警滲透。

  34. 片段顯示當時示威者正圍堵一個警察,而稍後開槍的警察是從遠處已經用槍指向示威者並往他們的方向衝前,這個警察身上同時持有其他武器包括警棍、胡椒噴霧、胡椒球槍。不用殺傷力低的武器驅散群眾,反而用實彈瞄準人身,完全違反最低武力的原則。
    為什麼警察要服從最低武力的原則?正正就是因為我們賦予他們權力去使用各項武器,他們更需要按照原則和程序,在合情合理的情況去用,而不是任意妄為地討厭示威者就隨便拔槍。沒有制衡的警權只會助長暴力的升級。

  35. to wilson or whatever,
    其一,现场有两个警察,不是一个孤立的警察。其二,警察配有布袋弹,不需要使用实弹。其三,为什么你觉得警察有被打死可能性不能接受但市民,尤其是一个teenager,被打死情有可原?

  36. “一如所料,警务处处展 [sic] 卢伟聪在当晚记者会上继续包庇警员所为、尝试淡化事件 […]”
    “如此拔枪射向示威者的胸膛显然是滥暴行为 […]”
    未审先判,两方皆然。

  37. 一群暴徒围着一个孤立的警察 然后警察拿警棍对抗钢棍? 警察是要找死么?作者难道不是事先预设的立场 不问是非对错, 先贬警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