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台湾,慰安妇的历史再次成为公共舆论的焦点。早先在历史教育课纲修正过程中,就有人刻意提出“将慰安妇历史说成自愿”的伪新闻;8月14日国际慰安妇日,国民党在台南立了一个慰安妇纪念铜像(但样貌和穿著都不符合当时台湾女性),但又发生日本人疑似脚踢慰安妇铜像的风波;接著,9月26日,国民党前总统马英九又在公开场合提到“慰安妇和金门‘八三一’(1952年至1990年中华民国国防部于福建金门设立的军妓妓院)不可一概而论”⋯⋯地方选举在即,慰安妇议题再次成为不同政治立场阵营的对峙工具、与情绪动员的筹码。
多年来,台湾对慰安妇议题的诠释,是完全紧扣著政治颜色光谱的。偏蓝、偏统的政治立场者,将慰安妇的历史视为日本政府十恶不赦的明证,坚定地要求日本官方必须对此事表达歉意,某种程度上也贴合著中国官方对此事定下的调性:国仇家恨、民族耻辱。
偏绿、偏独者在这议题上有两种态度,其中一种是以人道立场,谴责日军征集慰安妇的行为是战争暴力,但他们也略显尴尬,因为太卖力谴责可能让人觉得自己有“与国民党和中国站在同一阵线”的嫌疑;另一种,或承继了家族对日本的情感,或心中仍有对国民党和中国的愤恨,慰安妇历史于是成了战争下的“必要之恶”,甚至有了“自愿说”来为这种暴行开脱。
但不管采取什么立场,任何一方都难以脱离以“国族对立”去看待慰安妇历史的视角,不论采取中华国族、台湾国族还是亲日国族的立场,最后都走进了异曲同工的困境,而这也让慰安妇从受害到平反,都落进国族父权幽灵的圈套之中,难以脱身。
从家族到国族的父权
网路舆论常以“女权”、“男权”各执一词陷入一团混战。事实上,要解决因性别而造成的不平等,并非喊出空泛的“平权”口号,而是要清楚我们所面对的共同压迫都叫作“父权”,并突显出其中的性别差异,而非将所有苦难一致化。
在进入对“慰安妇的历史诠释”之前,我想有必要特别说明国族视角与父权之间的关连性,特别在目前网路舆论常以“女权”、“男权”各执一词陷入一团混战之际。事实上,要解决因性别而造成的不平等,并非喊出空泛的“平权”口号,或者宣称自己追求的并非特定性别的利益就可以了,而是要清楚直视我们所面对的共同压迫——都叫作父权(Patriarchy)。在这样的压迫下,我们需要诉说各自有怎样的遭遇,并突显出这些遭遇之中的性别差异,而非将所有苦难一致化。这才是瓦解父权价值观的较好方式。
父权并非指所有男性都是受益者和压迫者的意思,而是指这个社会的运作规则,是靠著父系血缘的继承,来为自身的家族和社群持续累积财富、资源、社会地位等优势,我们姑且称之为“父权的游戏规则”。即使身为男性,你仍要满足这套游戏规则,才能从其中获得好处,如果生不对家庭,或是无法满足游戏规则的期待(例如身为男同性恋者或无法传宗接代),仍会受到体制的叱责和惩罚。
在这套规则之下,婚姻与生殖是累积自身优势的正途,“血缘正统”变得格外重要。由于母亲可以很确定生下的孩子与自己一定有血缘关系,但父亲无法得知孩子是否真为亲生,因此要么只能选择相信女性,要么试图控制女性的身体与性。父权选择的正是后者。从此,女性的身体、生育,成了家族财产或所有物的一部份,“在家从父、出嫁从夫”成为指导女性的最高道德。正因为血缘正统与资源、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继承息息相关,能否有效掌控女人的身体与性,也就与男性尊严紧紧相系,最终女人难免被工具化,作为男性(国家)之间利益交换、权力结合的渠道之一,而剥夺一个男性对于家族内女性成员的身体与性的处置权,也成为父权游戏规则中,个人或国家能对对手进行的有效羞辱;尽管这样的权力,本该属于女性个人,而从来就不该是家族或国族的。
即使父权体系的社会阶序根本不太理会那些没有资源财产可承继的人,性别也不保证男性成为胜利者,父权思维仍幻化为各种道德学说,规训著所有人遵守著同一套游戏规则。
这样的思维方式透过数千年文化传承,深入多数人的潜意识,即使父权体系的社会阶序根本不太理会那些没有资源财产可承继的人,性别也不保证男性成为胜利者,父权思维仍幻化为各种道德学说,规训著所有人遵守著同一套游戏规则。一旦关系到女人的性或身体,这套思维就会悄悄启动,影响到我们评价一件事情的方式,即使身在已现代化近一个世纪的台湾,也难以幸免。
作为社会的基础单位之一,家族的父权观念,自然也深刻影响著我们对于国家的理解与想像,更影响著我们的自我认同,将自身的尊严寄于国族的尊严。于是当谈到“国族”时,我们的假想人格,往往是从那个以男性利益所设定的视角出发,并且就如同为了家族需要而碾压个体意愿一样,个人经验的差异,在国族团结的需求下,没有呼吸的空间。
正因慰安妇的历史,深深牵系著女性的身体与性,挑动了社会最敏感的神经,我们更有必要重新检视父权规则是如何深刻影响著我们。过去多数历史诠释始终无法超越国族意识,而是不断复制将女性当成工具的体系,并且基于此去定义或否认暴行的存在。
韩国的经验对照
整个抗议场面平和却又令人战栗,那战栗,是因为里头容不下不属非黑即白、超越国族视角的表达与疑问。
在台湾的争议中,要撇开既有政治立场去谈论此事,是不易的:国民党执政时期,一来慰安妇历史对任何父权思维都属“不名誉”的存在,二来受害群体也不属国民党主要仰赖的群众基础;民进党执政时期,又牵扯到自身支持者与日本之间的复杂关系。这导致不管哪党执政,慰安妇的议题在台湾一直都无法受到太主流的关注。
我们的邻居韩国,对慰安妇历史有著天差地别的重视程度,从媒体、社会舆论到学校教育,韩国倾全国之力一再诉说、传递著这些故事。然而,虽然韩国在慰安妇议题上的氛围热烈,但在主要的慰安妇论述中,却能看出与台湾相似的轨迹。
今年八月,笔者受邀到韩国,对来自九个国家和教派的青年基督徒谈台湾婚姻平权的进程,正好遇上韩国慰安妇支援团体“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简称挺对协)每周三固定在首尔日本大使馆前举行的抗议活动。自2015年,韩国与日本两国政府达成《日韩慰安妇问题协定》,以发放“慰问金”的方式取代官方致歉,致使韩国民间无比愤怒,质疑政府出卖人民,因此每周都在首尔日本大使馆前集会,宣称要抗争到日本正式付起法律责任为止。抗议现场,是民间组织不断教育、开展社会活动的成果,数年来不曾间断。
笔者所见,即便适逢盛夏又是暑假,大热天中午,仍有数百位三十岁以下的学生与年轻世代,自发来到现场,也有上班族放弃午休站在艳阳下跟著呐喊口号,来自韩国各地的团体轮番上台,以歌舞或诗歌朗诵表达对日本政府的不满以及对慰安妇阿嬷们的支持。整个抗议场面平和却又令人战栗,那战栗,是因为里头容不下不属非黑即白、超越国族视角的表达与疑问。
笔者出发往韩国前,正是韩国学者朴裕河《帝国的慰安妇》一书中文版甫出版之际,因该书如实呈现部份慰安妇的经历与感受、指出其中针对女性的暴力结构,并且不回避韩国人本身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就被视为是“叛国”——不仅被整个韩国舆论谴责怒骂,后来还被起诉。书中引起韩国舆论批评的部分,包括记录了慰安妇幸存者清楚记得他有过的日本情人,或有人坦言“日本人并非全部都对我们很坏”;更让韩国人尴尬的是,慰安妇们并非只是被关在房中等著军人前来进行性交易、被侵犯,他们是跟著军队移动,并在战场上负责很多支援工作,从简单的洗衣、看护受伤军人,到搬炸弹挖战壕都做过,他们不仅仅是提供性服务,也是日军在战场上重要的后勤伙伴。
然而这些真实的经验,却从未见容于韩国的大众媒体,更不曾在慰安妇抗争场合出现。由“挺对协”这类民间组织挑选过的,都是符合简单正邪对立、国族对抗观点的故事。朴裕河的书引发民间争议之余,相信也会在女性主义内部引发分歧,而这些问题都是至关重要的,却被简单的国族仇恨掩饰了。
不论是在韩国、中国,还是台湾,在慰安妇问题上都有相似的反应:作为女人,她的受害是不够的,她必须是某一个国族的女人,且必须是被欺骗强拉、无辜受迫,她的受害才有了被承认的意义。至于我们“自己”的族人是否也参加过这种共谋,似乎没什么人提起;又或者施害者是和我们比较亲近、想要成为或感念的对象,那么那这样的暴力就有了可以“宽容”的理由,它的暴力程度“可以”被降低。
女性与战争
女人的性,是男性阳刚思维主导的战争文化下,对敌人所能作出的最大羞辱。但同时,女人的性也可以是对盟友、对为自己上战场的军人们最好的“慰问”。
因此在谈到女性和战争之间的关系前,或许每个人应先自问:我为什么对慰安妇的历史感到愤恨?是因为女性的性自主被剥夺、在战争中属于底层?还是因为“我们被外族贱踏了”?而最后这种深切的羞辱感从何而来?恐怕正是因为父权视角下的诠释,而非人道立场,才让慰安妇事件成功激起多数人心中的愤怒感。
同样是性暴力,A事件是一个本国的男性性侵一个本国女性,B事件是一个外国男性性侵本国女性,A事件并不会引起多数人“令人发指”的愤怒感,那就是一个普通的、经常发生的社会新闻,但B事件会引起的社会关注,可预期会远超过A事件。
在台湾社会,这种与国族相系的自卑感还要更复杂一些,B事件中男性加害人的国籍和种族,也会影响社会的反应程度,如果是“进步国家的西方白人”,许多人可能仍像A事件一样冷淡以对,或指责受害女性“自己不检点”,但男性加害人若是被台湾众多人敌视的韩国人,或被我们看不起的“外劳”(正确的称呼应是“国际移工”),那社会的愤怒反应就会很大。
这样的情绪反应落差根源是什么?正是“国族视角”下觉得自身被羞辱后的反应。比我们强大的、我们佩服羡慕的西方白人睡了“我们的女人”,可以生气,也可以是女人自己贱、女人喜欢CCR(台湾网路用语,指Cross Cultural Romance,跨文化恋爱)自己贴上去,但如果是我们仇视的、敌对的、看不起的民族还碰了“我们的女人”,那就只能是侵门踏户、罪该万死。
事实上,战争中性暴力的受害者不只有女性,从希腊罗马时代,就有在战争中对战败者、俘虏或奴隶,透过性暴力展现凌驾地位的记载,就连近代在波斯湾战争中,美军性侵案的受害者中有很大一部份也是男性。任何性暴力的发生,从来就不只是欲望,更多是“宰制”的心理需求,是透过“性”来羞辱对方的人格,宣告自身凌驾于异族之上的地位,性的暴力在讲究生殖能力的阳刚文化下,正是男性能带给敌人的最大伤害。
只是在幽微的民族情感的驱使下,女性在战争中比男性更容易受到性暴力对待:女人的性,是男性阳刚思维主导的战争文化下,对敌人所能作出的最大羞辱。但同时,女人的性也可以是对盟友、对为自己上战场的军人们最好的“慰问”。
若看清这件事,就能了解为什么我们不该继续以国族视角的对抗来谈论慰安妇的历史,也能明白为什么渐渐有越来越多人,特别是女性主义者们,反对继续用这样的框架来讨论慰安妇的历史,因为让女人受害的,正是那种深刻植于多数人脑海的国族情怀。
国族意识下的性剥削与再制造
所有“军妓”的历史,其实都是相同的、针对女性的集体暴力。若不跳脱国族的框架,我们的谈论不论站在何种立场,都将成为对这些受害女性最具伤害性的讽刺。
所有“军妓”的历史,不管征召者是谁,其实都是相同的、针对女性的集体暴力。若不跳脱国族的框架,我们的谈论不论站在何种立场,都将成为对这些受害女性最具伤害性的讽刺。唯有采取一致的标准,我们才有办法检视韩国在韩战中为美军召集慰安妇的行为,或者台湾曾有过的“八三一”,承认这些都不过是再次重演了对女性的暴力模型,且一样以“国家”国族为名(抚慰军人的需要),只不过,压迫者从异族换成了“自己人”。
正因“国族”的幽灵主宰了所有关于军妓的讨论,韩国在大规模透过国民教育、媒体、学术研究对日本追讨战争罪行的同时,对韩战中主动帮美军建立慰安妇营的历史绝口不提,也无视当年许多韩国人如何拒斥这些慰安妇重返韩国社会。而台湾持特定政治立场者,谈起慰安妇就是跟日本的国仇家恨,却一再将“八三一”美化为“自愿、有薪水的军中乐园”;同样,也有人用相同的理由为日本政府的责任开脱,但吊诡的是,在这些人嘴里,“八三一”又变成是国民党强征民女了。
若要真诚地面对那个时代,我们不可能回避掉这个事实:不论国籍,都有女性是在确实知道要去从事什么工作的情况下,走入了慰安妇或军妓的身份。然而,我们必须追问这些“自愿”的背后,可曾是完全自主情况下的意愿,如果这世界有给过他们平等生存的机会,如果他们不是生在重男轻女的时代,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家庭宁可卖掉女儿换取男丁不必被征召上战场,他们需要去做这种“选择”吗?如果有人深信作为军妓和慰安妇是“光荣报效国家”,这样的思想又是谁灌输的?
这些女性在战后带著种种污名,却往往连本国人的宽容都得不到。更不幸者在战后遗落在“他国,那样的过去就成了不能说出口的生命经验”。
这些女性在战后带著种种污名,却往往连本国人的宽容都得不到。更不幸者在战后遗落在“他国”——像台籍慰安妇一下从日本人变成了中华民国人——换了身份以后,那样的过去就成了不能说出口的生命经验。在这种氛围下,“国族认同”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转换、合理化仇恨与暴行的借口,当性服务的对象是“异族”,那就是“仇恨”,当性服务的对象是“自己人”,那就是“自愿和不得已的牺牲”。
事实上不论是韩国还是台湾的慰安妇史实研究,都揭示过慰安妇的成军过程中经常倚赖著本地人的威胁利诱与帮忙,甚至有时是家人迫于经济困境的鼓励或哀求,让这些女性不得不选择成为军妓。只是这些史实,一旦置身国族视角下,就没有容身之地。
无论战争与否,父权的幽灵都影响著我们看待女性身体与性的角度出发点。只有自己而非外族才能掌控“自家女人”的身体与子宫的心态,让台湾的首都民选市长可以将女性“不婚不生”当作“国安危机”来讨论,这背后同样是“女性的身体属于国家、子宫应报效国家”的思维。这样的视角,在涉及国族对抗时,会被无限放大,以致在慰安妇的历史中,焦点从应被谈论的女性的身体自主,转移到了国族尊严,并且透过这套论述,将国家父权再次巩固、强化于人民自我认同意识中。
生而为女人,而非生而为某国人
当我们谈战争下女性的受害,我们仍是带著各种目的在选择“完美的被害人”。
将这些与慰安妇的历史放在一起,不是减轻当中任何人的罪行,而是要指出,当我们谈战争下女性的受害,我们仍是带著各种目的在选择“完美的被害人”。这种对完美的企求,从韩国慰安妇纪念馆的“慰安妇少女像”的塑造上,就能完全具象地呈现出来:端庄纯洁无知的少女,被日军强行掳走并百般蹂躏。若有一丝丝犹豫、一点不同的记忆,你的受害就不配被称为“受害”,不该得到诚挚的道歉和补偿。这与社会在谈论性侵案时,往往略过暴行和违反意愿本身,却去谈论女性的穿著和言行的思维,再决定这个女性的受害是否值得同情的文化惯性,如出一辙。
暴力地发动战争并犯下各种非人道罪行的“国族”信念,正是父权的极致——透过侵略手段,掠夺他人的土地、财产,来解决自身国族或社群内资源分配不足且不均的问题,而父权视角下的国族意识型态,又加强了在战争中对女性集体行使性暴力的动机。突显出父权在这当中的角色,并看清国族意识如何加强父权信念,正当化将女性作为性工具的动机。
任何大规模征召、强制组成军妓的行为,均应被视为针对“女性”这个性别的战争罪。在战争里,女性不论是遭遇暴力还是为了生存,都无法免于性的侵害、剥削,以及非全然自愿的交换。战后第一时间,这些女性往往还是内部指责的对象,在“自己人”眼中,“与敌人共枕”被认为与叛国无异。等到国家的元气恢复了一些,需要清算国仇家恨的时候,这些女人站到第一线被当成悲剧样板,好达成控诉的目的;而在这样的相互指责中,女性的自主意愿和经历,却是被消音的。
在帝国父权的逻辑下,上战场的平民男性是战争工具,而女性则是比军人这种工具更次等的存在,是为了服务战争工具的工具。“国族”既是女性受害的原因,却又是女性在此等氛围下讨回公道的唯一途径,还必须对这个“国”展现出足够的认同与热爱,这是同为女性的我感到最深沉的悲哀。
请离开各种国族政治立场的视角,重新以一个“人”的视角,再次审视慰安妇的历史,并看见国族立场施加在这些女性身上的二次伤害。
日本政府应公开为自己的战争罪行道歉,承认那是对人性尊严、对众多女性性自主的侵犯,但那不是因为这些女性身为哪一国人才配得这样的道歉,而是因为他们身而为人的基本价值。同样,韩国政府应正视自己在韩战中组织美军慰安妇的行为,向这些女性致歉,台湾政府也应该重启对“八三一”的调查,将此纳入转型正义的一环,对这些女性与他们的家属,进行赔偿和公开致歉。
请离开各种国族政治立场的视角,重新以一个“人”的视角,再次审视慰安妇的历史,并看见国族立场施加在这些女性身上的二次伤害。希望有一天,我们能以同一个标准,去看待所有的性暴力和性剥削,还给所有女性应有的尊严。我们不必是谁的女人、谁的女儿、谁的国民,我们的受害也能获得承认,对公道的要求也能被同等的看重。我们可以有国族认同,但我的身体和子宫,仍只属于我自己,不是报效国家的工具;如果我不愿意在情感上回报特定的国族认同,我的身体、我的性,也不因此就理所当然的被轻贱。
(乔瑟芬,因家庭的基督宗教背景,决定投入台湾性别平权运动。“如果你也听说”正视性/性暴力写作计划共同发起人;“姝文创”共同创办人,负责艺文经纪部门)
延伸阅读:朴裕河《帝国的慰安妇》
好文章。
非常好的文章,真正的女性视角
真的很感激作者寫出了這麼好的文,尤其是最後一段,作為女性(尤其是活在這裡)真的是讓我百感交集
需要反思的不仅是某一次具体的罪行,是这样一种对于人犯下的罪恶,以及不愿意面对和正式罪恶的心态。
散发人文关怀又不失深度的一篇好文,非常喜欢最后一段话。
感谢作者写出这样的深度好文!
好文。目前強加諸在慰安婦議題上的政治意義已經遠遠脫離了議題本身。這篇文章一針見血指出了這一點。
非常好的文章,在台灣,許多人都知道慰安婦,但很少有人回歸到「人」或是「女性」本身去理解這項戰爭暴行。
能读到这样的文章是我的幸运。
非常好的文章,感謝作者
錯字:「不得以」,不得已。
引號少了半個:{在「他國,那…}
非常感謝能讀到這麼一篇充滿人性理解,能夠直指問題核心的文章。
Blessed be the fruit. May the lord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