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那些异国玩意儿》——低等人种澳洲原住民?

在殖民者的眼中:“澳大利亚原住民长相奇特,乃是最低等的人种……他们是野蛮人,会吃人肉,得耗费许多功夫才能让他们过文明生活。”
读书时间

【编者按】“异国玩意儿”,意味著书写者的地理视野。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欧洲列强纷纷派遣船队寻找新大陆,、建立贸易路线,这段“冒险”的狂潮时期统称为“地理大发现”,《那些异国玩意儿——大航海时代探索世界的第一手记事》一书内容,大多节录于这个时代的文献。

于是乎,“异国”是亚、非、美洲的地方,地方上的物、事、人是“玩意儿”,这些都是等待被欧洲殖民者、航海者探索的世界。作者Claire Cock-Starkey透过大量耙梳图书馆罕见资料,汇整出十六至十九世纪欧洲船员对亚、非、美洲的观察手记。

这本书分三个部份,分别谈及动物、植物及各地文化,当中更从那些罕有的历史文献中选出近七十幅图像,让读者在文字阅读以外,能透过图像想像当时航海员对“异国”的观感。

如果《1491——重写哥伦布前的美洲历史》试图颠覆传统的殖民史观,《那些异国玩意儿》就是一本殖民者的航海手记。

端传媒将一连两天摘载《那些异国玩意儿》部份内容,获“新乐园”授权刊出。

《那些异国玩意儿——大航海时代探索世界的第一手记事》

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出版社: 新乐园

作者:克莱儿.考克-斯塔基(Claire Cock-Starkey)

译者:吴炜声

澳洲:原住民(Australia – aborigines)

英国私掠船船长兼制图家威廉.丹皮尔是首位踏上澳洲的英国人。他在《一六九九年远航新荷兰等地》记载欧洲人接触当地原住民时双方如何你追我赶,内容十分典型:

我们在工作时(挖掘水源),不远的小山丘聚集了九到十位原住民,他们站在那里,狂呼高喊、张牙舞爪,作势威胁我们。最后,其中一个人朝我们走来,其他人则隔了一段距离紧紧跟随。我见状,便走出去会会他,在离他五十码时,我比出各种象征和平与友谊的手势。不料,他掉头就跑,其他人也跟着逃之夭夭,不让我们接近。我们试了三到四次,依旧徒劳无功。那天下午我又带着两个属下沿着海岸行走,试图找到原住民,打探他们从何处获取淡水。当时有十到十二位原住民在不远处窥探,看见我们离开队伍之后便紧紧跟随……。我们早上与他们碰过头,知道追上他们是轻而易举的事。跟我同行的一位小伙子动作很敏捷,一看见他们,便朝他们奔去。这些原住民起先跑在前头,但很快便被追上,于是转身回击。与他相对的原住民拿着木制长矛,他们人多势众,我们队上的那位小伙子手上只握了一把短弯刀,情况不利于他。小伙子刚才奔向他们时,我也跟着跑去追逐两位站在海边的原住民,但我担心他遭到不测,便立即回头,跑到沙丘顶上,结果发现他就在附近与原住民近身搏斗。有位原住民一看到我,便朝我丢了一根长矛,害我险些被刺中。我开了一枪,但没有瞄准任何人,只想吓唬他们。后来小伙子寡不敌众,已身陷险境,我也渐处下风。我的手枪虽然开始有稍微吓到原住民们,但他们很快便瞧不起这种武器,于是对着我们高举双手,又开始鬼吼鬼叫。看到这种情况,我又开了一枪,射倒其中一人。其他人看见这人倒下,全都吓呆了。此时,小伙子趁机脱困,跑到我身边。原住民后来抱起受伤的同伴离去,而小伙子的脸颊则被长矛划伤。他怕得不得了,认为长矛有毒,但我倒不这么认为。

澳洲在一七八八年正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惯窃乔治.巴林顿在一七九○年被送往当地囚禁。他在行船途中阻止了一桩推翻船长的叛变,凭藉这项功绩与后续的良好表现,成为首位获释的服刑囚犯。巴林顿后续的转运更为惊人,他甚至成为帕拉马塔的高级警官(治安官)。(注1)巴林顿在著作《远航新南威尔斯》如此描述遇到的原住民:

我有很多跟原住民混熟的机会。我拜访他们时,通常都会送点小玩意儿,因此很快便成为他们之间的大红人,散步时会有一到二位原住民陪伴着。男性原住民大概介于五英尺六英寸到五英尺九英寸高,身材纤细,但身型挺直好看。女性原住民比较矮、身材健壮,身型通常也很棒。

一般来说他们的肤色棕黑,犹如咖啡,不过有许多女人的皮肤像黑白混血儿,比较白。在这里偶尔会看到身材不错的原住民男女,但他们最常见的特征是宽鼻、阔嘴与厚唇。原住民长相普通,而且浑身脏兮兮,令人厌恶,显得更为丑陋。他们不太爱洗澡,皮肤总是沾黏屠宰动物后残存的油脂,然后又再沾到各种污秽,好比海滩泥沙或柴火灰烬。除非原住民为了狩猎入水或意外落水,否则这些脏物都会黏在他们肮脏的皮肤上,永不脱落。某些原住民会将一片木头或骨头穿过鼻骨,鼻子两端被架起后,鼻孔便会扩大,大幅度撑开鼻子的下半部。

这里的原住民通常牙齿强健,头发强韧且极短、卷曲。他们不会梳理或清洗头发,毛发总是肮脏纠结。男性原住民的胡子也很短,跟头发一样卷曲。他们全身赤裸,无论男女老幼都一样。他们似乎居无定所,夜晚降临时便随处休憩。若要遮风避雨,便会躲在海边的岩石洞穴。他们睡觉前通常会生火烤暖周边石头,烤热的石头就像暖炉一样,可以长时间保温,他们会在地上洒点干草,躺在上头挤在一起睡觉。

男性原住民通常会手持长矛和一根用来挥掷长矛的短棒。(注2)这根短棒约有一码长,一侧扁平。它的一端有切口,另一端则有嵌入短棒切口的扁平壳状物,以强力树胶黏牢,树胶干燥之后坚硬如燧石。他们会将长矛置于扁平的一侧,让长矛尾端靠紧短棒切口,接着用单手抓紧长矛,以食指与拇指紧扣,以免长矛滑落,抓紧后挥掷短棒,使尽全力丢掷长矛,可丢到七十到八十码之外,此事千真万确,毫无虚假。此外,原住民要远征抗敌时,会在脸部与身体涂抹红色与白色条纹,似乎想借着死者般的容貌来驱除恐惧。

辛克莱.汤姆森.邓肯在《远航澳大利亚》一书中表达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对原住民的典型观点:

澳大利亚原住民长相奇特,乃是最低等的人种。他们有古铜色的肤色、厚唇、阔嘴、宽鼻、凹眼,头发长且黑、没有小腿肚,而且几乎全身赤裸……。他们是野蛮人,会吃人肉,得耗费许多功夫才能让他们过文明生活。

注1:以下是巴林顿讲述囚犯服刑完毕后,如何协助新南威尔斯的英国殖民地成长:我通常在上午完成勤务与检查工作,有大把时间可供消磨,于是经常参观殖民者的农场。这些人是流放期已过的罪犯,通常会分配到一些土地,分配比例如下:单身汉三十英亩;已婚者五十英亩;多生一个小孩多给十英亩;最初十八个月,他们可从公共商店领取粮食与衣物;领取务农所需工具与农具;供第一年播种的种子与谷物;每位殖民者亦可分到两只年轻母猪与一对家禽。

注2:此为掷矛器(或掷箭器)(Atla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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