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强制社保”近日在中国引发强烈争议。这项被误传为“社保新规”的政策源自中国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
这意味着,多年来被默许的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企业如以此为由未缴纳社保将面临高额赔偿,情节严重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一时间众声喧哗。有人认为“强制社保”终结了“血汗工厂”,保障了劳动者医疗、养老底线权益;反对者则担忧小微企业成本激增,可能加剧失业风险;也有论者认为,“不是劳动者需要社保”而是“社保需要劳动者”,认为“强制社保”在当下出台是为缓解财政压力。
事实上,由于经济下行、失业率攀升,中国社会近几年已出现年轻人断缴社保的现象。而社保中,特别是养老与医疗保险早在十余年前就拉响了“收不抵支”的警报。随着老龄化加深,“养老金耗尽”的危机因“强制社保”争议引发全社会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