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的代价:一场围捕海棠作者的执法风暴

落后的法条在实践中出现什么问题?耽美是道德败坏还是爱欲探索?已经出现分层的耽美社群,生存空间会进一步缩窄吗?
2024年10月11日,泰国曼谷诗丽吉王后国家会议中心第29届泰国书展,读者正在翻阅耽美(Boys' Love)系列书籍。摄:Lillian Suwanrumpha/AFP via Getty Images

“又一轮,又开始了。”五月中旬,何野琳在微博上刷到海棠作者被传唤的自述贴文,她心里涌出一股无助,“经历了安徽,大家已经知道大概什么情况,但为时已晚。”

今年上半年,甘肃兰州的公安人员跨境执法,传唤和拘留了大批海棠文学城的网文作者,作者分布于重庆、福建、江苏等地。据目前披露的消息,本轮被传唤作者涉及罪名皆为“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五月中下旬,作者被传唤和拘捕的消息在网上不断传播发酵。6月1日,“海棠作者”话题在微博的阅读量破亿。6月8日,海棠网以“提升更好的服务质量”为由,宣布关站一个月。

海棠文学城是台湾的网络文学网站,以女性向的耽美和成人内容为主。随着近年来中国官方对网文平台中的性描写和耽美题材的审查收紧,海棠网成为许多大陆作者的创作飞地。

此次事件被普遍认为是去年安徽“远洋捕捞”海棠作者案的延续。2024年6月,安徽绩溪县警方同样以涉嫌制作和传播淫秽物品为名,数月间在重庆、浙江、福建等地跨省抓捕逾50位作者。其中包括头部耽美作者“远上白云间”(云间),其涉案金额约184万人民币,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4年6个月及与涉案获利同等数额的罚金。

大陆耽美作者涉“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罪责的门槛似乎在变低。

2018年,知名耽美作者天一被判入狱十年,案件涉及实体出版物,其同人小说《攻占》在网络上售出7000多册。但在去年的安徽抓捕中,涉案作品并未出版。同时,被抓捕的作者多为头部写手,曾代理4位涉事作者的律师团队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称,其作者的涉案金额在20多万到40多万不等。相较之下,今年兰州事件中的作者知名度小,获利金额也更少。财新报导披露出的金额仅在几百元到两万元不等。网传涉案者还包含未提现获利的作者。

海棠作者被远洋捕捞事件从去年延烧至今,引发民间舆论和法律界强烈关注。法条陈旧、警方执法过程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量刑标准,成为新一批案件的焦点。事件还延伸出一系列讨论,包括耽美小说是否属于文学,耽美写作的自由和边界如何划分?怎么定义“淫秽物品”?女性情欲书写是否可以有更多空间?

在大陆刑辩律师方霭云看来,案件因涵盖多个交叉议题而引爆舆论:兰州事件体现了刑事案件中诸多的不公问题,受到法律圈关注;被传唤的当事人多是女性作者,吸引了关注女性权益和耽美文化的群体;而远洋捕捞和趋利执法的情况,则让关心民营企业和经济形势的人关注。

“有一点法律常识、有一点良知的人,都能感受到这个案件中体现的不公正。”方霭云表示。

2025年6月8日,海外有民众声援海棠作者。图:freewritersofhaitang IG 投稿

“突然间你不仅剥夺他的收益,还要剥夺他的生活”

海棠作者被警察找上的风声再一次在社交平台上流传开。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导,本次抓捕行动始于三月。网络上另有记录显示,警方针对海棠作者的行动从一月就已经开始。

据悉,有作者在被传唤期间,得知此次涉案作者或达200人。亦有律师对端传媒表示,被传唤和拘捕的作者人数至少有数十人。端传媒无法独立核实被传唤和抓捕的人数。

何野琳开始关注海棠作者被捕的情况,可追溯至去年七月。何野琳在十多年前喜欢上耽美小说,书写大量作品的云间是她很熟悉的笔名。眼见云间去年背上严重刑罚、需要缴付大量罚金和赃款,何野琳觉得离谱。

“我一直知道写黄文在国内是灰色地带,但没想到真的会有人去抓他们、要判那么重刑、要退那么多钱。”何野琳说,“我知道他(云间)是一个很勤奋的作者,十多年写到头部作者的位置。突然间你不仅剥夺他的收益,还要剥夺他的生活,还要惩罚他,还要说这个人因为写的东西和性相关、就要羞辱他,这个让我特别不能接受。”

“说实话也挺痛苦的,女性抒发自己的性欲望怎么了,我们又没有上街随便性骚扰别人。”何野琳愤然。

何野琳发现,本次抓捕的作者的处境比以往更糟糕,她们普遍年纪更小,经济状况也更脆弱,“这一批很多还是学生、刚成年,自己没有太多收入,原生家庭情况不是特别好。”

根据微博上的作者自述贴文,一位当事人称自己刚考上研究生,写文收入不过2000元左右,她提及警察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收缴其手机并查看聊天纪录。 一位作者表示,自己用助学贷款读了本科,因此事被取消研究生录取名额,如留下案底会严重影响就业去向。另有一位作者称自己一年写文的收入为两万多元,收到传唤后,卖了游戏账号和平板才凑齐去兰州的用费,发文是希望公开借款以偿还罚金。不少作者提到,曾把写作视为逃离现实的出口。

2009年8月13日,中国山西,一所网吧里的顾客。摄:Stringer/Reuters/达志影像

“海棠这样的网站,写的尺度越大,被看到的可能性越大,可能他们就会往尺度更大的尺度写。这样可以获得一些收益。”但何野琳强调,本质上作者们并没有主观意识要靠黄文写作赚钱。这段时间,何野琳与一些作者聊天,她问作者们为什么会写耽美小说,作者们的回答是,“一直都在看网文,就想写写看,这是喜欢写作、喜欢创作的开始。”

她询问了一些律师朋友的意见后,大家认为海棠作者案件存在辩护空间,也都希望在法律上做一些努力。一些律师甚至表示愿意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何野琳开始尝试私信作者们,表达希望帮助她们寻求法律等资源。但她观察到,作者们普遍处于一种恐惧噤声的状态,“很多人看到了,但都不会回复,因为他们不敢。”何野琳续指,“作者觉得请律师会激怒警察,不是‘认罪认罚’的态度,警察就不会从宽处理了,所以他们不敢正式委任律师。”

刑辩律师方霭云也十分关注海棠作者案件。让方霭云印象深刻的是,一些作者由于经济条件差,不得不贷款和借钱来交罚金或保证金。

“远洋捕捞”是海棠作者案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方霭云解释,“远洋捕捞”可以理解为经济不太好的地区的公权力,跑到经济稍为发达的地区,去办理可以挣钱的公司的案件。案件中的退赃、罚金会交到办案地区,可充入地方财政,“办案就是为了搞钱,这是当下比较严峻的刑事司法不公正的问题。”方霭云说。

方霭云指出,过往大陆的“远洋捕捞”案件中,较多涉案方也面对司法不公的情况,但由于许多涉案方是盈利公司,舆论声援较少。而当执法机关对弱势人群做出严重的刑事罪责时,更容易激发公众同情。

六月,愈来愈多法律界人士公开发帖,主动表达想为海棠作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意愿。以刑事辩护律师为主的法律界人士,形成一只援助队伍,尝试依据法理为作者争取辩护空间。除了律师外,还有不同领域的学者加入,社交平台上也出现一批为作者免费提供住宿、心理咨询的民间人士。

据何野琳了解,有执法者知道有律师自发提供法律援助后,给作者打电话告诫“不要在网上乱讲话”,并劝导作者主动认罪认罚。有律师免费提供代理,被作者拒绝;也有作者担心警察发现自己在接触律师,咨询完后很快将律师的账号拉黑,“但律师们也觉得没关系,如果他们能得到有用的信息就好。”

“我之前一直觉得,网络上声音对海棠污名化很强烈,你会看到基本盘,写小黄文要不要脸,被判刑罪有应得。”一开始面对混沌的微博舆论,何野琳并不乐观,“只要能找到几个律师,帮到几个作者,我就很满足了。我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力量愿意投入进来。”

“法学界说,依据太旧了、需要更新。如果可以用个案推动法治肯定是最好的结果。”何野琳说。

2013年8月21日,中国山东省济南中级人民法院,警察从法院步出。摄:Ng Han Guan/Reuters/达志影像

一条亟待更新的法条,出现什么争议?法律界关注哪些执法释法问题?

在这次抓捕中,涉及的罪名是刑法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其中罪量和证明引起法律界人士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在《海棠案里的证明问题》一文中指出,海棠作者案中,控方主要依据“实际被点击数”和“牟利”这两个罪量,前者也是控辩双方一直以来的争论焦点。但“实际被点击数”存在计算方法上的法理疑点,目前缺乏透明、清晰的标准。

警方对作品点击量的统计方式存有多种可能性,或是将一部作品当作整体,或是将每一章节拆分、再统计总和。后者意味着,若读者反复阅读某一章节,产生的点击数会被重复纳入统计,进而出现流量统计虚增的情况,影响作者的罪量判定。

陈碧在上述文章中对统计点击量提出担忧。她写道,即便是网络淫秽小说,也是一本书籍,其内容具有连贯性,不宜将各个章节作为独立个体,而应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其传播量和判断社会危害性。同时,在计算时还应进行去重,排除软件造假、专人造假、源头造假、黑客攻击和取证点击等虚增,并扣除警方在调查取证中的点击次数。

与点击量相关的法律释义首次出现于2004年。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设定的量刑基准为一万次。2010年,司法解释将内容涉及未成年人的点击数从一万次降至5000次。

与传统的印刷制品不同,网络作品的传播量极易膨胀。上述标准放到今日已不具有现实参照意义。

陈碧在文章中也表达了对法条陈旧的疑虑。她指出,反复引用司法解释来自2004年《解释(一)》和2010年《解释(二)》,点击量和获利的入罪标准,都已经不符合刑法打击谦抑性的标准(注:谦抑性原则指,只有当没有其他更适合的法律手段,才使用刑法,以此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

2024年9月13日,中国西安,人们在参观书店。摄:CFOTO / Future Publishing via Getty Images

值得留意的是,由于海棠文学网和运营者属于境外人员,读者亦包括境外人士,在“实际点击量”的计算上,境外的点击数量是否需要排除?

陈碧在撰文中亦提出疑问,“第一,如果国内根本看不到海棠网站的话,这些写作者是否会妨害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如果读者是通过翻墙才看到,太太们(注:指作者)是否可以用‘我的作品仅面向海外’为由抗辩?第二,同样基于第363条保护的是我国的社会管理秩序,因此境外的点击数(假如对于点击人来说,阅读是合法的)是否应当予以排除?”

事实上,不只是网文案件需要更新司法解释,互联网上相关的知识产权犯罪、网暴案件等,都和点击量计算相关。

对于“牟利”,海棠网设有收费阅读(VIP)作品,以及读者打赏,再由作者本人进行提现。但根据财新报导,兰州案件中已知的涉事作者获利金额在几百元至两万元不等,也存在获得读者打赏但从未提现的情况。有涉事作者向财新表示,其创作时间约为两至三年,在案发前已经多月未再创作,至2025年还未提现。

法理之外,此次案件中出现的执法问题亦受到关注。

“兰州案大部分还在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出现了很多问题,一开始到案的程序是否公正,异地执法的程序有没有履行到位。”刑辩律师方霭云表示,“到案之后,有没有非法取证的情况,包括威胁、胁迫、哄骗,作者可能对于这方面没有太多认知,可能会被骗哄着做出不利于自己的有罪供述。”

据悉,有作者在被传唤后,被警方威胁会影响毕业。方霭云指出,若嫌疑人因受到严重威胁、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做出违背自身意愿的供述,依法被认定为非法证据的可以排除。

另有消息指,有作者被传唤时,警方还未读过其作品,在公安局登陆该作者的帐号,才得知具体内容;再被传唤时,警方口头转述了鉴定结果。

2018年7月12日,中国广东省中山市,性爱娃娃正悬挂在工厂的仓库。摄:Aly Song/Reuters/达志影像

在涉及“淫秽物品”相关的案件中,另一核心议题是,如何鉴定“淫秽”、由谁来鉴定?

根据《刑法》第367条对“淫秽物品”的定义,“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并排除“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和 “包含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 两种情形。但其中解释的“露骨宣扬”“色情”“淫秽性”等要素,仍具有主观性和不确定性,极易受到社会观念、地域差异、裁判者道德与主观方面的制约。

另外,国家新闻出版署于1988年发布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至今仍然沿用,在刑事诉讼中可能会被鉴定机构援引。

大陆刑法法学学者庄逸清亦强调,“淫秽”作为定罪的核心概念,在法律上有模糊之处。自1990年代《刑法》确立该罪名以来,核心司法解释(包括2004年《解释一》、2010年《解释二》、2017年未成年人保护补充解释)在内容标准上并未有实质性更新。这种滞后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淫秽”认定缺乏明确统一标准。

“淫秽作品”并非可用一元论来简单定义,更值得思考的是,人为什么有这样的需求,写作的背后到底是要表达什么?

同时,在实质的刑侦过程中,往往是由警方来认定某个内容是否符合淫秽色情。“具体哪部分是(淫秽色情),或者作为整个小说是、其中含量多少,都是这个罪名的案件办理的很大的问题,包括由谁来认定。”方霭云指出,例如尸检、精神病鉴定,一般都由有司法资质的专业人士来执行,但涉及“淫秽物品”的相关案件中,常常由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作出鉴定意见,“相当于行政机关来代替法院的审判权,这也是很大的问题。实质上在一些案件中,也不需要所谓的鉴定意见,直接是由法官来认定的。我觉得这就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没有客观标准的东西。”

清华教授、法学家劳东燕撰文指出,文字对比视频、音频、图片等,在淫秽物品呈现出的危害性较低,亦需要考虑到网站是否对一般公众公开,有无在设立帐号时限制年龄,以此判断是否构成“传播”、是否冒犯到不想看到相应内容的公众,以及是否容易被未成年人看到并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这进一步指向事件关键,社会应该如何理解“淫秽/色情”的内容和“危害性”、其存在的理由和意义?若以保护未成年人为由来遏止“淫秽/色情”的内容,是否有其他方法来实践保护措施?

海棠案件发生后,庄逸清开始重新理解对于“淫秽作品”的衡量标尺。庄逸清认为“淫秽作品”并非可用一元论来简单定义,更值得思考的是,人为什么有这样的需求,写作的背后到底是要表达什么?

“有一部分人有阅读需求,有相应的欲望。社会是不是应该要给予这些人一个空间呢?不应该是粗暴地给这部分人群贴上‘淫秽物品’的标签,告诉他们,你别写了,你要认错。又或者,可以考虑实施作品的分级制度,这样才是比较严谨和负责的态度。”庄逸清表示。

2021年5月3日,中国江苏省苏州,内地电视剧《山河令》引发「耽美」(Boys' Love)现象的热潮,以该剧集为主题的演唱会门票迅速售罄,粉丝在演唱会场与海报合照。摄:STR/AFP via Getty Images

商业化和审查夹击,耽美内容创作形成阶层分工、命运分化

“耽美”二字源于日语,字面意义为“沈溺于美”,如今在中国指的是男性间的爱情故事,创作者和读者多为女性。90年代初,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出现各色论坛和门户网站,同一时期耽美作品从日本传入中国,在论坛上流传。2002年至2003年,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城从论坛中诞生,后成为中国主流的网文平台。借助网络发展,中国本土化的耽美小说开始兴起、传播,形成社群。

官方审查很快席卷而来。文化研究学者Yiming研究中国的耽美文化及粉丝社群多年。她留意到文献记载显示,2007年前后,中国政府已经对耽美文学进行打压。2007年8月,中国新闻总署和“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发布通知,严查网络淫秽色情小说,384家网站被删文罚款或关闭,另有上百个耽美论坛和电子书库被清理。

2014年,网文行业遭到重创。中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网信办等部门执行“扫黄打非·净网2014”运动,数十家网文网站被查,下架涉黄涉政的小说。晋江更将“耽美”频道改名为“纯爱”,以“脖子以下不能描写”作为审核标准。

Yiming认为,大致从2014年开始,中国耽美文学被重新塑形,“欲望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被剔除,一开始可能是性交戏不可以,到后来可能是擦边的(描写)也不可以。”耽美小说就此出现分流:主流的耽美文自我阉割、往“纯爱”发展,而希望保留性描写的作品转入地下,或流向海棠、AO3、废文等不被审查的海外网站。

耽美文“地上”和“地下”的分流格局,在2018年更加清晰。那一年,改编自晋江耽美小说的网络剧(简称“耽改剧”)《镇魂》在大陆爆红,剧中将双男主的恋爱改编为“兄弟情”,耽美在“净化”后的商业潜力被资本发掘——而与之对照的是,就在同年,作者天一因售卖含有大量性描写的耽美小说《攻占》,以“制作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2024年4月27日,日本一家泰国主题的小咖啡馆成为了电视剧《Boys' Love》粉丝的热门聚集地,一名顾客正在拍摄店内的海报。摄:Yuichi Yamazaki/AFP via Getty Images

2015年成立的海棠网,成为了有情色描写的“地下”耽美文的汇集平台之一。在Yiming看来,海棠网上的一些文章“很难说不是淫秽色情”,但这部分内容的产生正是和整个审查系统有因果关系:“之前把普通耽美网文中欲望的部分暴力地驱除出去了,这部分一定会流向其他地方。又因为平常管得太严了,就会有越压抑、越释放的冲动,海棠就变成承载这部分内容的平台。”

30多岁的黄妍从高中开始接触日本的耽美漫画,2019年第一次来到海棠网,“当时的感想就是:哇!这个简中原耽的情欲世界,居然是这么丰富和光怪陆离!”诸如双性生子、克苏鲁题材(注:美国奇幻小说家Howard Phillips Lovecraft创造的克苏鲁神话中的神灵)的耽美文都能在海棠找到。相比于取向更单一、经常描绘职场恋爱的耽美日漫,黄妍认为海棠网更自由,情色属性也非常明显。

海棠网开放付费制度,一些作者会将每章涉及的性元素标注在目录中,读者也愿意为想看的章节花钱。在容纳有性描写的网文平台中,相比于非营利性质的废文网、AO3,Yiming认为海棠是地下脉络中更为商业化的平台。

审查的压力落在所有耽美作者身上,结果却不均等。

Yiming认为,大陆耽美文学生产存在某种“阶层分工”,在耽美生产生态的上层,是面向主流读者或商业化的耽美作者,她们在审查之下写没有肉欲的“清水文”,其中不乏有较好文化资本和文学功底的人。《镇魂》原著作者Priest便是主流作者的范例,其多部作品出版并被改为大热网络剧。在生态的上层,耽美文学中的情欲部分被挤压出去,从而被下层作者承接、书写——但恰恰是这群作者面临着最严峻的审查风险。

不过,看似处于安全区域的“上层”耽美作者也曾被官方政策围剿。2021年,耽改剧从资本热潮中殒落,有媒体指出当年待播、已开机或筹备的耽改剧数量超过80部,下半年就被政策扑灭;《光明日报》发文称“警惕耽改剧把大众审美带入歧途”,广电总局更是要求抵制耽改。耽改剧至今难以在大陆复苏。

从天一案到两次海棠抓捕可以看出,相较而言,写有性描写的耽美作者的处境更艰难,不仅作品无法在大陆出版,还得面对涉嫌“色情淫秽”的刑事指控和牢狱之灾。

审查的压力落在所有耽美作者身上,结果却不均等。“我觉得这个社群其实内在是一体的,只不过因为商业化和审查,给了她们不同的命运。”Yiming说。

2012年2月14日,中国上海,一对情侣在咖啡馆的接吻比赛接吻。摄:Eugene Hoshiko/AP/达志影像

耽美像一种游戏,解构或重塑对传统社会规范的理解

兰州抓捕事件传开后,黄妍在豆瓣小组上刷到耽美读者的两极态度。一些读者反对抓捕,或认为量刑标准不合理。但另一些读者认为,作者写“黄色”便是知法违法,活该被判罚。

“写文的人和看文的人,原本可以是一个社群的,只不过大家现在逐渐不再这么认同了。”Yiming同样观察到,耽美读者和作者的关系在分化。一方面是海棠事件将地下的耽美作品带到主流公众面前,自然会遭到只阅读“清水文”或更维护传统伦理规范的读者批评。另一方面或许是耽美文商品化造成的关系异化。

回溯2018年的天一案,Yiming当时已经观察到有读者会站在消费者视角,主动和作者割席,“有读者会认为我们作为消费者,我都付你钱了,你写这个东西得到什么命运,跟我有什么关系。”这类读者提出看文的需求,但不会承担生产的责任。

不过她记得,在天一被判刑后,有读者在微博公开表示“这刑期是我们所有人的”。Yiming对此印象深刻,“我也在想,为什么在这次海棠案的时候,不太有人再说这样的话。”

在分裂的舆论声中,黄妍难以理解一些读者对色情的批评,“看黄文当然要理直气壮啊。”网络上有人从“耽美是艺术创作”来为作者辩护,黄妍却认为,“海棠上的文章是色情,但从我的角度来看,色情就是无罪的。”

一篇研究中国耽美社群的论文指出,耽美作品触碰了中国社会的两大禁忌:色情和同性恋。1988年中国新闻出版署在界定“淫秽出版物”时,将“同性恋和性行为”和“性变态行为”视为一类,列入“淫秽”范畴。另有研究认为,当今公众和法律对同性恋观念有很大变化,但审查上仍遵循“同性恋=异常=色情”的逻辑。此外,网络文学因常被文化精英和大众视为低质量的“快餐文化”,作家难以证明其作品有艺术价值,来解开反色情法律的约束。

2012年3月27日,新加坡,一名男子的身影映照在激光灯框艺术装置上。摄:Wong Maye-E/AP/达志影像

在Yiming看来,性描写对耽美而言是重要的。“性本身是人性,或者说是角色生活的一部分,它对文学作品来说非常重要,为什么一定要从耽美中剔除出去呢?而且剔除的结果就是有更多纯性释放的文章(出现)。”

性描写本身也是一种表达。Yiming解释,耽美文的性描写中,时常包含既定权力关系的反转,一些耽美文中攻和受的强弱关系并不固定,“可能他们平时是一套,但在床上是另一套。我觉得耽美像一种游戏,可以解构或重塑传统社会规范的理解。”Yiming以最近被调侃为“情侣分手”的马斯克和特朗普为例,这类男性化的人物也可以在耽美的世界中被解构传统性别气质。

 对性别规范的颠覆,本是耽美吸引读者的重要原因。

十多年前,还是初中生的何野琳喜欢看《盗墓笔记》,书中吴邪和张起灵是彼时大热的CP,她读了很多这两个男主角的同人文,进而接触到耽美小说。比起文学名著,那时她更爱看耽美、玄幻,常常把几百万字的小说下载到mp3里,握著发蓝光的小屏幕读小说。

何野琳从小性格“要强”。她认为耽美小说中的关系模式比言情小说更有趣、新鲜:“(言情小说中的)女孩总是要被欺负,然后被男的爱上、拯救。你在耽美中看到的是两个差不多的人,反而是比较平等的关系。”

菠萝也是从高中开始阅读耽美,后来成为耽美作者。她写了十年左右的网文,期间辗转于lofter、青花鱼论坛、废文和海棠等更“小众”的网文平台。菠萝同样认为耽美中的性别气质有别于传统,男性不一定要阳刚或独当一面,也可以柔弱、易受伤害,“耽美作品中的男性更迷人、多面。”

多位海内外研究者都认为,耽美文化中内含对单一性别解释反叛的“酷儿精神”。Yiming指出,这种酷儿性主要体现在大陆的地下耽美作品中,包括对社会规范的反对,对情欲的解放,混沌的性幻想,对性别身份的包容,还包括对BDSM、乱伦等酷儿元素的书写和探索。在此次涉案作者的作品中,Yiming同样看到了“有意思的写法”,例如双性文中作者对兼具男女性器官的身体的想象。

但在海棠事件的舆论声中,对社会禁忌题材的书写,加剧了部分网友对作者“变态”“没底线”的道德指责。这一点上研究者提供了另一种可供参考观点。

一篇研究分析了大陆耽美文中父子题材的关系描写。文章指出,父子冲突是现代中国文学中反复出现的主题,但不同于二十世纪初的男作家常以“弑父”的象征叙事来表达父子权力转换,“当代耽美作家偏好将代际冲突情色化,让单向控制变成双向沟通”,内含女性通过爱欲来重塑家庭权力结构的尝试。

2018年11月11日,台湾台北,一对男同志伴侣正在拍摄婚纱照。摄:Ann Wang/Reuters/达志影像

不过,或许正是耽美的反叛特质,令官方十分警惕。

2021年,官媒新华社旗下的《半月谈》发文称,耽美或会影响青少年的性身分认同,“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次月,新华社将“耽美”和“娘炮”并称为需要抵制的不良文化。而在此次的兰州事件中,有作者称被传唤时,警察直接将耽美粗暴定义为“淫秽色情”。

“他们把耽美理解为淫秽,觉得同性恋是淫秽、腐化、堕落、不洁、搞黄色”,何野琳说。

何野琳在上高中后接触到更大尺度的“肉文”,她回忆那是一种自我性探索的过程,“我们没有性别教育,我们关于性的知识都是在小黄文中学到的。”

在“写作自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议题平衡上,公众也有呼吁网络分级制的声音。不过Yiming指出,分级意味着实名信息的线上登记,可能带来未成年人隐私泄露的风险。相比之下家长应该先承担起引导和陪伴孩子的责任。

为了从日益逼仄的写作空间中撑开一道自由创作的缝隙,许多大陆耽美作者把情色章节单独放在外网或网盘上,再给读者提供链接,以避免文章被查封。但这种形式增加了阅读门槛,也会影响作品完整性。作者菠萝指出,耽美作品在曝光度和完整度上难以两全。

打游击战——菠萝如此形容自己和周边作者的生存状态。

“大家其实一直都在流浪⋯⋯我和朋友之间有一种默认的共识,没有一个平台可以长久地存在,(我们)永远在搬家。所以也不会太惊讶,更多是悲哀和沮丧吧。”菠萝说。

尾声

去年,第一次听到海棠作者被捕的消息时,菠萝立刻删除了自己在海棠网发表的作品,并注销账号。

“第一反应是非常非常难过⋯⋯现在写作风险很大,对未来的创作会有一些迷茫。”她观察网站上许多作者都删除了专栏。等到第二波抓捕消息传出,她和作者朋友之间也会互相提醒删文。

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时,男子在沙滩上表白。摄:Bobby Yip/Reuters/达志影像

Yiming认为,这次抓捕事件会极大打击耽美作者的热情,写作人数也会缩减。但她相信还是会有人继续写,因为书写的需求和表达的欲望一直存在,只是传播形式上可能变得更私密。

让Yiming抱有希望的是,许多法律界人士参与到此次事件的讨论和援助中,或能推进司法进步。

但许多公共讨论正不断被审查和删除,导致讨论无法被推进和传承。去年海棠作者第一波抓捕时已经梳理过的某些问题,在今年不得不重新拾起。而近来海棠案相关的法律援助、法律普及资讯,在大陆社交平台发出后,也被反复删除。“我希望能够让这些沟通得到保留,除了留存在人们的记忆之外,也能让这些讨论被想要了解这个圈子的人随时看到。”Yiming说。

希望推动法律改变,这也是律师方蔼云想帮助作者的原因之一。她自认是看不惯不公的人,“如果能改变(法律)的话,不应该受到刑事追责的人,就不必再担忧。大家正常该看什么看什么,看了也不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想要伸出援手的另一原因,则来源于具体的人。方蔼云的朋友中也有海棠的读者和作者,“我虽然没有上过海棠,(但)我看过盗文,我也是一个间接的读者,”方蔼云说,“那些作者可能就是我平常生活中会接触到的朋友那样的人,应该是离我的心很近的人群。”

菠萝没有抹去海棠帐号的所有内容。去年,在删除账号前,她特地把读者留言截图保存,多数是关于情节的评论,诸如对人物性格的讨论,或对作者留下的伏笔或彩蛋的发掘。但由于过于匆忙,她在很长时间里都后悔没有逐页截图。

菠萝始终觉得,收获读者反馈是继续创作的动力之一,这些留言的截图也会成为未来对自己的鼓励。

她打算继续书写下去,“这是我的爱好嘛。”

(为尊重受访者意愿,何野琳、方霭云、庄逸清、黄妍、菠萝为化名)

评论区 2

评论为会员专属功能。立即登入加入会员享受更多福利。
  1. 以推崇具有生殖性的情欲为基础的管控,当然是针对我们所有人的。

  2. 在大陆,性是错的,同性恋是错的,女人的欲望更是错的,但女人要生孩子又是极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