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的孩子会决定离家出走?这个问题对阿国来说,答案是九岁。
29岁的阿国,独身住在新北市的一处小套房,小学三年级的他开始离家,直到14岁,反复离家的他终于“如愿”进入少年观护所,并请求法官让他进入少年辅育院接受感化教育。这次,他总算可以不用回家,尽管只是暂时的。
回家,在阿国眼中宛如是回到火坑一般。那个名为“火坑”的家,自他有记忆以来,母亲便不曾给他好脸色看,即便母亲有三个孩子,但她对待阿国的方式,却与哥哥与妹妹截然不同。
阿国经常没来由的被吊起来欧打,被迫吃下臭酸、长虫的食物,夜晚不给睡觉、看不到尽头地被罚抄写课文。他的手足,则在他受尽一切体罚的时候,可以坐上餐桌吃著热腾腾的菜肴,晚间可以安稳地上床入睡。当年的他还小、很小,不知道该怎么理解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直到长大,他才知道,那是家暴。
阿国几乎是一个人长大的。哥哥对阿国来说,只是另一个欺压他的家人。
“他看我妈怎样对我,他就那样对付我,”阿国说,哥哥曾用胶带将他全身捆绑起来,只留口、鼻与眼睛,将他一整天绑在床上,母亲见到,但又离开了,无动于衷的她相信哥哥的说法:因为阿国太吵了。
小学三年级,那年阿国九岁,“为了生存”的他,开始紧紧抓住每一次可以离开家的机会:去学校后就藏匿在校园,出门倒垃圾就跑进超商躲起来。上学是阿国最感轻松的时候,至少还有一顿像样的午餐可以吃。但到了寒暑假,不到十岁的阿国,又开始过上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
阿国一次次离家,一次次被寻回,再一次次被毒打,最后又一次次离家。

当“家”不再是避风港
阿国终究没被其他人接住。他告诉过身边每一个大人自己的遭遇,大人们告诉他“没那么严重”,就连亲近的阿公阿嬷也不相信他,“当妈妈的不可能那样对孩子”。
阿国不是没向其他人求救过。
阿国的父亲知道妻子似乎不怎喜欢这个孩子,但也仅止于此,只在母亲不给阿国饭吃的时候,会偷偷带著他外出用餐。
但阿国终究没被其他人接住。他告诉过身边每一个大人自己的遭遇,大人们告诉他“没那么严重”,就连亲近的阿公阿嬷也不相信他:“当妈妈的不可能那样对孩子。”即便发生在阿国身上的事似乎已有迹可循了,阿嬷仍以亲情绑架,安慰他“再怎么坏也是自己妈妈”。于是,阿国开始不回家,被家人通报失踪后再被警局少年队寻获,他笑称自己是“常客”。
每每当母亲接获少年队通知寻获阿国,她总会在员警面前哭到声泪俱下,难过孩子的不告而别、庆幸阿国平安归来。但回到家中,母亲会收起在警局哭得泪眼婆娑的哀伤神情,脸色大变地质问阿国:“你觉得警察会相信你说的,还是相信我呢?”(编按:台湾《家暴法》早在1998年实施,然而社会仍多有“法不入家门”的看法,父母严厉管教子女是正常不过的事。)
其实母亲不会不清楚阿国为何要逃家,但被蒙蔽的阿公阿嬷,却怎么也想不透,最后阿公阿嬷下了个决定:带阿国去看身心科,让医生看看,阿国的脑袋出了什么问题。
“其实医生私下跟我说,我没病,但他为了安抚家长,给了我轻剂量的抗忧郁药物,并宣称有‘儿童忧郁症’。”阿国“生病”,所以“逃家”,一切仿佛就合理了。
只是,辅导老师听闻后反而讥讽道:跟他这样的孩子相处才会得忧郁症。

阿国不仅肉体上得承受施暴,现在连精神上都得被污名,他只能持续找机会逃跑——暑假时他躲进学校,脏了就去厕所洗漱,饿了就到便利商店要当日的过期商品果腹;寒假时,学校建物多少可以遮风避雨,但依旧挡不住冷风飕飕,“寒冷总比回到火坑还要好。”
直到14岁,他仍是频繁跷家,符合少年虞犯(有犯罪疑虑的少年)的规定,他先是进到少年观护所,并请求法官让他进少年辅育院感化。但好日子只过了一年半,他遇上大法官释宪,少辅院得放人,他再度回到“火坑”。母亲见了他劈头就说:“在里面过得很爽对吧?你欠我好多罚写呢。”
第二次,他假藉偷东西,再度进到少年法庭,同个法官无奈地对他说“你终于找到方法进来了”;这次,他待到了17岁。在少年辅育院,可以有正常的三餐吃,安稳的觉可睡,跟老师培养良好的关系,他说,司法体制救了少年时期的他。
“我没被通报,没有社工介入,也没有人跟我说可以到安置单位,最后,是我要进到矫正机构,靠司法给我遮风避雨的地方。”没被社政接住的阿国,最后靠司法制度接住,他说辅育院是自己成长阶段最快乐的地方。
后来,阿国以国中补校学历报考基测,成绩更是全少辅院第一名,拿了奖学金、老师也希望他能继续念高中,人生看似迎来曙光,不料他被母亲拿著基测的成绩单擅自报名高职夜校就读,过著半工半读的生活;由于未成年,他没有自己的户头,母亲扣下大部分工资,每月只给他三千元过活。长期的欺辱下,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待在家里。他找了有员工宿舍的工作后正式离开家中。一满20岁,他马上迁户籍、改名、换电话,与原生家庭各自生活,再也没回到“家”。

正媛则是另一种型态的离家儿少。
四十多岁的正媛,国中时读了一所离家较远的学校,每天搭校车上学时,她看见学长姐在车上用药,好奇心驱使下,也跟著开始吸食安非他命。国二那年,正媛受不了母亲严厉的打骂教育,加上想要往外跑的个性,她开始离家。
一开始逃家,正媛很快就被抓了回来,但一回到家,又被殴打到逃走,“她越打,我就越反抗。一开始当然会怕,后来就很讨厌,有一次我逃家三天被抓回来,妈妈拿起球棒猛打,打到我骨头都歪了,眼睛瘀青。”
离家、寻回、被殴打后再离家的情节,周而复始、反复上演,个性海派的她结交不少友人,最后干脆躲进各个朋友家中,最长的时间,她整整离家了一年。她对上学没什么兴趣,国中念了三间学校,好不容易在第四年拿到修业证书。
国中的脱序行为,让母亲意识到不对劲,但她早已深陷毒瘾之中。正媛的母亲也曾带她去身心科看诊,当时行为冲动、暴力的她,看到医生就有股想打人的冲动;在学校中,也是以打架出名,让她在校园中成为横著走的大姐头。到底是毒品的副作用还是性格暴戾,即便已四十多岁,但她至今仍不明白,为什么当年总想用拳头解决事情。
面对孩子暴烈的性格,父母除了严厉管教,别无办法。一次,父母竟在正媛休学期间,将她骗到少年队,由于当时逃家少年有著可以被拘禁,甚至关到少年辅育院(现改为矫正学校)的规定(注1),正媛虽感到气愤,但在里头的生活并不差,被拘禁的17天,每天规律作息、按表操课,165公分43公斤的消瘦身形一口气变成51公斤。
正媛不服输又敢冲的行事作风,让她后来成为药头,从熟人手中拿到药再转卖给下线。朋友从哪里拿到药,她不清楚,但不愁拿不到药。直到18岁,她透过家人的关系进到证券公司工作,从总机一路到开户、柜台,不过,她并未中断用药,因而不断遭戒治,这期间也接连怀孕生下三个孩子。后来她遭检警查出贩毒,她的身份从药瘾者变成毒贩,遭法院重判十年。
贩毒能有庞大获利,但正媛没存到钱,吸食安非他命后产生的副作用,让她不断沈迷于赌博,她说自己可以两天输掉十多万新台币。
正媛多次进出勒戒所戒毒,但关押十年之久,让她迟迟未到案入监服刑,后来,她想到年幼的孩子,开始思考往后的人生该怎么过,因而决定投狱,“自愿进去关的头三个月,我真的完全没碰药,但我当时心中也很害怕,疑惑自己是不是就此不吃了。”她确实做到,直到2016年假释,就读大学的大女儿以一句“我们一起毕业”鼓励她念书。她在四十多岁的年纪,终于专科毕业,也因缘际会到社福团体担任社工员。

自愿离家背后,被迫的无奈
家长曾说出“有本事在外面就不要回来”、“你给我滚”、“就当没你这个小孩”等语,儿少遭到家长言语暴力后,有高达八成产生负面反应,引发想逃离家庭的想法。
虽然阿国与正媛看似“自愿”离家,但背后则透露出“被迫”的无奈。
在1970、80年代,台湾社会频传的失踪儿少多为拐骗、掳人勒赎,让家长人心惶惶;目前,台湾每年失踪人口比例以儿少失踪为大宗,且以12至17岁的少年居多,主因半数为自愿离家出走。根据警政署统计,只有儿童以随亲属带离家里(被家人带走)居冠,其他年龄层都是自愿离家出走。而少年失踪的原因,又以七成的离家出走比例高出其他年龄层。
曾任儿福联盟失踪儿少中心组长的谢欣伶告诉端传媒,近20年来,失踪儿少中心接获的案例有九成为自愿离家,其中包含被父母或其他家人带离。她提醒,“自愿有各种型态,有遭家人虐待而逃离,也有自己想外出闯荡的案例。”
失踪儿少中心成立于1998年,与公私部门合作协寻失踪儿少。截至2022年底,失踪儿少中心开案2285件,寻获2025件,仍有百余件属于长期未寻获。然而,随著失踪儿少中心2023年度预算遭卫福部删除,中心只得于去年底关闭。卫福部指出,协寻工作全数回归警政系统,离家少年的辅导工作则纳入各县市“逆境少年及家庭”支持服务方案。
儿少离家的原因,“家庭”本身为首要推力。儿福联盟公布的报告显示,因“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离家者占了84.15%。家长曾说出“有本事在外面就不要回来”、“你给我滚”、“就当没你这个小孩”等语,儿少遭到家长言语暴力后,有高达八成产生负面反应,引发想逃离家庭的想法。而离家原因前三名分别是与家人吵架(44.4%)、爱玩、寻求刺激(40.8%)、在家中感到不被重视或了解 (37.7%),其中两项因素都与家庭有关。
此外,一份研究也提及,自愿离家的儿少,其逃家行为被视为“偏差者”,但之所以逃家,在于他们在社会体制、家庭及学校伤害与排除下成为“受害者”;此外,他们也是困境中奋力求生的“幸存者”。

在南投县良显堂社会福利基金会从事离家儿少扶助工作的社工师叶逸凡解释,他们见到的离家儿少有著不同成因,其一为单次离家,儿少可能在一次与家庭发生较大冲突、或是儿少因特定原因而不敢回家;单次离家者不会想要长期在外生活,只是要逃避一时的冲突。针对单次离家的情境,社工工作重点在于如何化解家内冲突。
另一种则是长期且反复离家。“虽然有的家庭功能较佳,但管教方式却很传统,”叶逸凡说,这些儿少的家人虽有找回孩子的意愿,但也充满无力感,如果家长严厉打骂管教孩子,一旦冲突愈演愈烈,孩子便会以屡次逃家表达不满。
让人最感意外的是,随著智慧型手机的普及,也间接降低了儿少离家的年纪。谢欣伶提及,近年来,自愿离家的儿少年纪已降至八岁,且人数越来越多。
儿盟发现,他们有不少失踪案例是儿童拿著一部智慧型手机,看著地图就自行外出冒险,像是有个11岁的哥哥带著八岁的妹妹,从中部搭火车到垦丁玩,让家长急著报失踪,“也有一时负气离家的11岁男童,回家后跟我说,外面的世界好有趣,夜市好热闹喔!”谢欣伶说。
“几十年前,家庭人口多,孩子都结伴而行,邻居在路上看到小孩也会问你要去哪里,整个邻里一起看著孩子。”谢欣伶观察,现代社会核心家庭当道,孩子放学离家也没人知道,等到家长发觉孩子不见了已经事态严重,“甚至通报失踪协寻,家长却拿不出孩子近期照片。”她说,大人们不知道孩子为何离家,更不会知道,孩子会因为一件在大人眼中微不足道的“小事”而离开。

离家儿少的污名偏见与风险
“爸爸妈妈说我坏啊、我有刺青啊、我抽烟喝酒啊,我就是坏啊!”
在台湾,一名离家儿少被家人通报失踪,可能同时伴随旷学情形,校方会启动中辍通报与相关辅导,也可能因其他家庭因素,合并儿童少年保护议题,成为社政案件,并由警政会同户政单位协寻。一旦寻获,社工会著手评估家庭功能是否维系,以及儿少返家的安全与风险,必要时会采取家庭重整,将儿少保护安置;也有些家庭因经济因素、或是照顾者健康问题等,主动申请安置儿少。
儿少安置的具体手段则包含寄养家庭及机构安置,良显堂所属的陈绸儿少家园便属机构安置之一,并协助离家儿少培养一技之长与职涯发展。
即便台湾法律规定,少年满15岁即可合法打工,但现实中,店家普遍无意愿聘雇一个15岁的孩子,良显堂社工师盂家君指出,这些离家儿少学历不高、年龄小,工作技能较差,店家往往没有教导的耐心、一旦犯错、或者甚至只因为刻板印象就要他们走人。她建议,政府与学校应该提供更弹性的就学与就业方案,才能降低少年违法打工的可能性。
事实上,台湾社会对离家儿少的偏见始终若隐若现。盂家君说,她帮离家少年找工作时,就有不少店家对少年有著各种没来由的质疑。“有个孩子媒合去了旅宿业打工,但老板后来打电话给我,问我这孩子是不是有状况?”她说,对方电话那头用的词是:“他是不是很坏?”
即使盂家君向老板说明,但对方却要求社工不要再去旅馆找少年,理由是“怕少年被其他员工贴标签”。这样的偏见也存在员警面对离家儿少的经验上,不仅质疑儿少说话的真实性,也会将离家的过错怪在他们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找你吗?”盂家君说,当她这样询问少年时,他们直接的反应就说自己很坏,“爸爸妈妈说我坏啊、我有刺青啊、我抽烟喝酒啊,我就是坏啊!”但她知道这是少年自我武装的说法,透过否定自我来让自己好受,“你要给他们正面的肯定与接纳,不要让他们陷入负面思考,甚至成为自我实现。”

另一个引人注意的是,近年来随著网路诱拐与网路性剥削频传下,离家儿少的性别比例,女性已高过男性。
2020年8月,一名焦急的母亲在媒体前呼吁大众协寻她14岁的女儿,这名少女从高雄搭高铁北上新竹见网友后就失去音讯。有网友靠著家长与警方提供的部分资讯,肉搜到疑似与少女对话的网友,更发现这名嫌犯曾有性侵国中少女的前科。在全民关注及警方搜索下,于66小时内于一处民宅的密室夹层中找到了女学生。
盂家君提醒,离家少女更容易遭到性危害,由于儿少与家庭的依附关系不佳,少女更想找到有安全感的对象,倾向与成年的男子同居,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由于少女未成年,社工们往往想了解少女与同住者的关系发展与身体接触情况,社工会明确告知,如有发生性行为就必须通报,不过,通报往往也阻碍了个案与社工继续合作。
在合作过程中,少女往往不愿意说明,等到与社工的信任关系渐长或是已到怀孕阶段、再也瞒不住后才会吐露。“我们只能按规定通报,但通报后,就会有儿保社工介入,还会通知家长,少女们往往会责怪我们,认为我们破坏信任关系;三个人里,会有两个中断服务。”
谢欣伶说,儿少不能理解离家的风险,女性更容易在外求生存下遭受性方面的危害,像是受到住宿提供者以性作为交换;男性则会面临违法打工的问题,例如加入诈骗集团,他们发现自己被看重,产生成就感,钱赚得快又多,让少年们开始有了归属感、感觉自己“有用”,最终难以离开。

“离家”以外,更重家庭关系的修复
“但最难的就是修复关系。”
从事儿少服务工作多年,谢欣伶与不少离家儿少及家庭有过共事经验,她经常自问“为什么要用离家作为表达意见的唯一方式?””她说,离家儿少需要的不是惩罚,而是理解成因,离家只是一个征兆;最大的问题不在于离家本身,“我们需要做的,是家庭关系的修复;但最难的就是关系修复。”
许多家长在孩子离家且伴随偏差行为时,逐渐感受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但孩子离家,对社工而言,并非仅是孩子单独的问题,而是家庭现况的映照——不仅要面对孩子在该阶段的处境,社工更要学会如何与家长成为“队友”。
就像是,曾有一名母亲十分抗拒社福机构的协助,拒接电话且无法联系,谢欣伶转以通讯软体联系她,询问她孩子的近况。这名母亲从已读不回,渐渐地会简短回复她“还好,问那么多干嘛?”谢欣伶说,只要有回复就有机会,关系需要累积,信任才能建立,总有一天能够有足够的互信基础,让社工协助家庭修复关系。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修复家庭关系总是失败的比成功的案例来的多,孩子离家反复上演,更一次次地挫折社工,当又有同事喊道“我手上的孩子又离家了!”谢欣伶总会安慰他们,“只要孩子还愿意回报平安,那就好了。”
“对年轻社工来说,家长经常质疑他们没生养小孩,怎么懂他们的无奈?”良显堂社工林淑娟也说,在修补家庭关系中,必须花上许多时间听家长怎么说,同理他们的心情,“当孩子离家,家长要面对的除来自学校、还有社福单位的关切,当自己成天被指导怎么教小孩,心里一定不好受。”
良显堂曾服务一名自行外出打工的少女,而后被通报离家的案例。
这名少女与越南籍母亲相依为命,少女为贴补家用,一度误入诈骗集团工作,甚至闹上法院。此后,少女依旧多次离家外出打工,联系不上女儿的母亲心急如焚,焦急地寻找女儿。后来,经社工居中沟通才发现,双方都是为了彼此著想——母亲此时也才理解了孩子逃家背后的用意,少女在外打工时也会开始向母亲传讯报平安,让她安心,这个家庭的关系才逐渐修复。
不过,大多数的案例并非都能走向圆满,即使社工能陪伴孩子,但往往得等到儿少18岁之后,才能看到他们有所转变。但社工并不气馁,他们乐于担任孩子身边能说说话的大人,“这些孩子身边可以信任的大人不多,也对大人充满不信任,只要他们愿意回来找我们都是好事;至少,这里可以提供安全且正确的协助给他们。”

此心安处是吾家
“今天回去,明天又走,这样算回家吗?”
正媛出狱后,渐渐地与家人修复关系,过去,姊姊们不知如何与她相处,可以离她多远就离多远,现在已经可以自然地来往。父亲告诉正媛,她已经有很大的转变,从过去凶悍的麻烦制造者成为家庭的照顾者;对母亲当年的严厉管教她也已经释怀,更多的是感谢母亲带大她的孩子。
问正媛,这些离家的儿少该回家吗?她反问:“今天回去,明天又走,这样算回家吗?如果回去了,但家人不肯接纳,那又该怎么办?”她说:“离家的孩子自己怎么想最重要,要他们愿意、主动,这样回家才有意义。”
而“家”,在离家儿少的眼中,是一个让人感到幸福、温暖的地方,或只是一个以家为名、以血缘为由强迫人们住在一起的处所?尤其当家反过头来伤害自己时,回家一定是最终的解答吗?
对阿国来说,这个答案也是否定的。
“我很受不了一种电视剧,就是回到家好感动,大家都在哭的场景。”阿国的阿嬷现在仍会叫他“转去厝”(回家),“我告诉阿嬷,那不是厝,要让人感到心安,会想回去的地方才是家。”他认为,一群好朋友组成的家,也可以是家,而不只有传统定义下的“原生家庭”才是家。
阿国坦言,假若再重来一次,他的选择不变,一样会离开,“除非施暴者离开或过世,不然我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地方。”选择离开,从来不是单一因素的决定;而要他回去,更不是一个二选一的是非题。
“曾经我也觉得家就是一群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互相尊重、分享,成为彼此的避风港,但这么多年过去,现在只要能让‘我’感到安身立命的地方就是家。”虽然阿国的租屋处只是个一人租住的套房,但这里让他心安,那就是家了。
(尊重受访者意愿,阿国与正媛为化名)
注1:2009年,大法官释字第664号指出,由少年法院限制逃家、逃学少年的规定不符合比例原则,与保障少年人格权相违背,因而废除该规定。
阿國是家中的scape goat kid。美國有個類似案件,八歲男童跟阿國一樣受母親和男友虐待 兄弟姐妹都未受虐待 最終長期被虐致死😭阿國好樣的 一直自己在跑 世上真有這樣的母親 常人難以想像
阿國的經歷很令人不忍心,到底是怎樣的媽媽偏心成這樣把兒子當仇人一般對待
阿國的媽媽也太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