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人把“香港不是中国”这一句话挂在口边,甚至连出外旅游都要找来一个这样的牌子,挂在行李箱或背囊上。这可能会是一个很值得深入研究及探讨的社会心理行为现象。不过,如果要放下学术探讨要点装的高深,理由其实也可以是很简单易懂的,就是因为那一个要让香港人归类的大概念,包含了太多令人抗拒的元素及负面的感受。只要诚实一点都应该会知道,对很多香港人来说,“中国”也好,“中共”也好,就是代表了“强权”、“野蛮”、“专制”、“不讲道理”、“反口覆舌”、“不守信用”、“政治打压”、“独裁”、“不文明”……
近几年,有一些年轻人更加提出了“香港独立”这个诉求。这当然不能不归功于前特首梁振英先生的鼓吹、推波助澜及小事化大,把一份没有多少人会留意到的学生刊物带到公共领域之中(编按:2015年1月,梁振英在发表施政报告时,点名批评香港大学学生会刊物《学苑》提倡港独)。这也无异是向年轻人提供了一种意念,作出了一个提示,让大家清楚知道这是一个可以挑衅当权者的说法。
自从那一次之后,“香港独立”虽然仍然都只是一个十分“虚”的观念,既没有行动钢领,也没有枪没有炮。但每一次当这个观念被提出来,看到那些当权者暴跳如雷的丑态,又看到那些皇帝未急便先急的太监争相表忠的嘴脸,不断暴露他们的虚伪与奴性,其产生的娱乐性便足以鼓励更多人把这个说法挂在口边,偶尔拿出来寻寻开心。
踏入九月,大中小学都开学,焦点都在学生身上。就在这个时候,由中文大学开始,校园接连出“香港独立”的海报及横额。只要明白前文谈到的原因,也不可以说是太令人意外的。情况就如同以后每年总有几次有人会在山头或高楼大厦挂出“我要真普选”大标语一样。
上述现象反映的问题很多,也有很多问题值得深入、具体、严肃地与所有人探讨,特别是年轻一代。香港是否可以独立?有没有独立的条件?把香港独立提出来有什么现实意义?这些都是可以很冷静地与所有人分析的问题。
“香港独立”只是一个伪命题
年轻人提出这样的诉求有何用意?真的是要搞独立运动吗?还是只是借此来宣泄对现有秩序的不满及挫败感?只要冷静一点,对这些问题都应该会有较合理的答案,从而也可以较合理地作出回应。
我始终觉得,“香港独立”只是一个伪命题,只是寄托著年轻人那种抗争精神、挫败情绪和逆反意志的幌子。而且,对大部份人来说,可能只是要令当权者尴尬,是对那些威权咀脸及大家长姿态的逆反表现。如果北京对香港的政策合理一点,如果北京信守承诺,给予香港人被应许了的民主和高度自治,如果政府不是偏帮既得利益阶层及建制势力的利益,我相信大部份年轻人都不会认为“香港独立”是一个值得花精神去追求的目标。当然,如果中国共产党的行为可以文明一点,可以理性一点,少一点摆出大家长不容挑战的恶形恶相,效果可能就会更好。
正因如此,政府及当权者越是要打压“香港独立”这个空洞的说法,只会令更多人提出这个诉求,只会令更多人年轻人刻意利用任何机会把这个诉求提出来,目的就是要刺激你,就是要令你尴尬愤怒,要让当权者脸上无光,就是要表演给你看,“我们就是不服气!”
只要明白这一点,便应该知道,越是紧张,越是要以权力来打压,类似的行为只会更频密。
作为大学管理层,今天已经越来越失去那些学术界应有的应有的崇高、尊严,与独立性。有时利欲熏心,或是奴性发作起来,甚至可能连上面提到的冷静及客观都做不到。
中文大学校方向学生会会长发信,指民主墙上出现涉及“香港独立”的单张及横额,“已违反香港有关法律”,既令人摸不著头脑,也令所有人对那些所谓学术机构的行政高层不得不另眼相看。动辄指人“违法”,但又说不出犯了那一条法律条文,这是典型的共干官僚作风。今天不少香港的官员已经习染了这种歪风,想不到讲求科学理性的学术圈人,也免不了沾染到同样官僚习气。“凶人犯法”,已经成为今天所有当权派的随身武器,仿佛说了就是,就算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连“以法治人”可能都做不到,但都要搞出一个“以法凶人”的既荒谬又滑稽的效果。
学院的行政部门及高层,不想得失政府,不想冒犯当权的北京政府,因而不想学生经常把“香港独立”这个命题带出来,这是“识时务”,就算不接受也得理解,今天的世界就是一个讲求识时务的世界,不要以为学术界很纯洁,很多更污糟邋遢的,大家未必看得到吧了。如果张贴那些标语不符合程序规定,那就见一张除一张便足够了,何需作出没有理据的违法指控?
学术界不能自我设限
无论如何,是真也好,假装也好,学术界始终应该要摆出一个讲道理的姿态,不能靠恶靠大声,也不能表现得太横蛮。而且,挂得上学术界这个画皮,也应该表现得更大度,更寛容。现在竟然扯下画皮,要跟那些官僚和权势同一鼻孔出气,动不动说学生违法。这就真的是连卖相都不顾了。
如果还对学术自由有一点点的坚持,就应该知道,大学就是要维持一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及开放的环境。对任何议题都不应该设禁区,不能自我设限,不能对不同意见动辄打压。学术界更不应只站在有权有势的一方,不应该成为政权的附庸,而应该有一个更超然独立的定位。
中大的管理层说“校方一贯绝对不赞成港独的立场”,但这就能够成为不容许学生张贴不同意这说法的标语,就是无中生有指学生犯法的借口吗?中文大学管理层的立场,就必须所有中大同学都接受吗?那何不在他们正式入学取得学生证之前要求他们每人都作出宣誓,否则便把他们的入学资格DQ掉。
我及很多当年在中大的同学,在80年代都支持过香港九七民主回归,但我们从来没有认为应该禁止有另一些人说英国应该继续管治香港。我今天不认为香港有独立的可能性,但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他们的信念,又有什么理由连他提出来的权利也否定掉。况且,上面都说了,我仍然相信很多提出这个说法的年轻人,其实只是表达他们对现况的不满,不去处理他们的不满,只是千方百计去压制他们表达不满的方式,根本就不会产生实际作用。
大学管理层这一种作为,其实并不出奇。我自己便曾亲眼见过大学高层如何威吓学生,说如果借出学生会场地作民间公投便会受到纪律处分。说“资源是大学的”,只是以“一种信托形式供学生活动使用”,所以使用时“必须遵守大学整体的政策”,这是典型的公器私用了。
大学是属于社会的,不是属于大学管理层的。大学的精神就是要思想开放,言论自由,学术自由。有甚么整体政策可以凌驾大学的精神?大学管理层的职责就是要保证大学的资源为自由与开放提供空间。大学的资源就是要用来维持一个独立开放自由的空间,不受任何政治及俗世权力的干预。说大学拨出地方供学生活动使用,所以大学生的言论就不能违反大学行政官僚的意向,这种低级的逻辑竟然出自大学行政人员之手笔,足见香港今天的大学已经失去了学术机构应该有的精神和道德意识。
有中大学生贴海报说“CUSU is not CU”,其实中大学生会同样也可以贴海报说 “CU is not CUSU”。这一类说法背后的逻辑,跟说“香港不是中国”其实也是同出一辙的。但愿“大学”尚不致于已经沦为代表了“强权”、“野蛮”、“专制”、“政治打压”、“独裁”、“不文明”……的一部分。
(钟剑华,香港理工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某位65同学,我得告诉你,首先贴海报的时候就没有遵守民主墙的守则,没有署名,人人得而撕之,其次言论,很明确,港独言论违反香港基本法,您莫非是法盲?您有这样的想法,如果生在香港,说不定也是港独的中流砥柱了,真可惜
看了几段现场的视频,并没有觉得有哪一方触犯了法律,倒是那些张口闭口“支那人”的,不知道是怎么想的。虽然知道是说来恶心大陆的,但这帮号称争取自由民主、反对中共暴行的学生,却这么自觉自愿地用着当年用来形容所有华人的法西斯词语,要知道日本侵略香港的时候也没少杀人,那这帮每年纪念“六四屠城”的香港学生是什么意思呢?感觉要是现在中国衰落了,他们是不是就要拿着刺刀杀进来了?
现在的情况是好事,要让香港小孩知道什么叫言论自由,不是只有反建制和支持独立才是言论自由,贴反对独立言论也是言论自由,至于覆盖、贴满整个版面、撕海报都只是道德问题,不犯法就是合法的,这是法律底线。而犯法的就要逮捕这是法制。
民主,越辨越明。
评论里有个人没带脑子懂法么,乱几把贴。自由言论跟颠覆罪是有个界限的,这个限就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度我可以随意说分裂独立,但是我并没有付诸实践,并不能拿我怎样,这是言论自由! 如果我说了独立分裂言论,并且也实施了,如成立堆积行动派等我付诸实施了,有实际行动了,这时应该是颠覆罪上场了而不是言论自由保障。
立法跟执法是不同概念。
致大陆人和国内部分媒体:支持独立和支持纳粹不是同一概念,我也反对独立,但是理由不是所谓自古以来不可分割的领土,而是从经济性和民意基础等的角度去得出香港不具备独立之可能性。你们可以反对他们的意见,但是请捍卫民主,不要造成两地的矛盾进一步加深。
致部分支持独立的港人:勿作井底之蛙,空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纵观古今革命志士,由谁只是空喊一些无谓的口号的,骂几句脏话,用一些低贱的招呼对待反对你的人,那样你也会变成和敌人一样的同类。民主是需要理性思辨而不是大字报式的宣传或是暴力抗争,历史是会进步的,希望香港的民主和法制可以得到捍卫。
望共勉
中國刑法也拿出來了,讀者真的厲害
这种鸡肋文章完全可以写成另一面,大学就是沦为政治决力的地方?少一点无病呻吟,多做一点实事可好?民主墙不署名不标注日期,用一模一样的海报占据着,不许别人撕、不许覆盖,这就是所谓的民主?
您好,請問主任,一個人站在自己的立場去發表意見就是虛偽,就是奴性嗎?
在《基本法》第23 條正式立法前,香港人的所有言行均不受《基本法》第一條所規限。所有香港人有關港獨的言行除非具它具侮辱性/ 誹謗他人成分,或煽動憎恨。 否則該倡議性的言論除非鼓吹犯罪(這犯罪是指刑事罪行例如殺人強姦;香港獨立的罪名為違反國土完整,但發佈其言論並不違法,只有實際分裂行動影響國家嶺土完整,即如發動有法律約束性的獨立公投才算)否則該等人仕的港獨言論在香港能繼續享受《基本法》第27條所帶來的言論自由所保障。
該等人仕到目前為止的言行並未脫離《基本法》保障範圍,只要他沒有確實行動去推動分裂活動,他也未能觸犯任何法例,只其言論自由必需要得到保障。他要說便讓他說,反正真理愈辯愈明,我也不覺得他能說服我。(利申:我是香港大學生)但請你們不要違反《基本法》,你可以反對他,甚至和他理論。但不應阻止他發言,這是他受《基本法》保障下的權利。
年齡歧視不可取
高度自治≠无法无天,违反基本法了谈什么民主?
学生是最容易被煽动的一群人,没有生活压力,谈起政治就很亢奋,大家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走上社会,那时的行为回想起来感觉很幼稚,我相信历史会证明一切。
学生可以贴海报吗?可以。
民主墙上还有空地吗?还有。
那就是说港独海报有霸占版面吗?没有。
说作者不明真相的楼上某评论,自己怕不是也不明真相,屁股往中央一坐,什么话也就都能说出来了。
又及,民主墙的海报能贴不能撕不是一直有的规矩吗?某些爱国学生直接上手撕,以及在海报上污言秽语的习性,可以说是非常清晰的粉红野蛮主义了,这也能洗地?
你说香港大学生张口支那闭口蝗虫不文明礼貌,就不提爱国学生海报上打字“cnm”?可以,这很文明很礼貌,学会用缩写很棒棒是吧。
既然自己屁股决定脑袋了,就别骂别人屁股歪了,一丘之貉谢谢了。
鍾劍華,你的屁股歪成這樣,寫文章還有說服力嗎?
终于看到端下面一些理性的读者了,早晚报的评论不堪入目,宛如智障一般。在网络面具后面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不得而知,遂也不置可否
端的评论区什么时候成这样了?
所謂道貌岸然者,不過如此!
文章作者連事件來龍去脈都不清楚,棄真相於不顧,便大放厥詞以標榜理性客觀,此種理性是真理性嗎?此種客觀是真客觀嗎?
你可知張貼海報既無署名、日期,學生會亦不承認為其所貼,甚至於霸占版面不給予他人空間,此種情況下,中大學生亦人人有權撕之。何謂無理?
又說相關言論並無違法,也只為人所笑爾。
『基本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任何人涉及煽動意圖的作為,引起憎恨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1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一百一十三條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這是所謂的無法嗎?
學生行為自然不至於嚴重至此,可自由的底線豈不是法律?
然其上所有並不是真正的重點。
視頻中之香港學生,國語不會,英文不如,理論不過,徒佔人數眾多氣勢勝矣,然而另日於反對港獨之學生對峙,被嗆GPA不過3.8者速回,大批香港學生便只能灰溜溜離場。
這些學生之學業荒廢至此,還不值得驚醒?還要包容到幾時?學生會一干人等,張口支那閉口蝗蟲,這是一個大學生該有的素質嗎?香港的下一代若都是這種無心學習,專心政治,為人搖旗吶喊而被賣無所知之輩,則真是悲哀至極。
香港高校的學生會已經陷入了一個怪圈,必須得發表一些驚世駭俗或冷血洩忿的言論,故意製造其實不存在的「敵人」加以攻擊,才能體現他們的價值,才能證明他們「抗爭」和「犧牲」的偉大意義。除了腎上腺爆發的激情和不著邊際的空談之外,沒有理性的分析判斷,沒有建設性的溝通,沒有開放包容的心態,沒有真正的責任感和擔當。香港高校教育的痛點,就是過於姑息這些以自治、自由作擋箭牌,自詡為自由正義代言的害群之馬!
看完此篇大作,我笑了。難怪這些害群之馬越來越有恃無恐,每當他們惹事生非,為千夫所指,就有若干像作者這樣的大學教師跳出來,一面用歪理奇談為他們卸責,一面給其他人所有人都扣上暴政或幫兇的大帽子。是非不分,反而煽風點火推波助瀾,唯恐天下不亂,罪莫大焉!但願香港高校少一些這類不稱職卻被某些媒體追捧的學者、人師,不要損害大學教書育人的根本宗旨,以及寧靜和平的學術氛圍。
“何不在他們正式入學取得學生證之前要求他們每人都作出宣誓,否則便把他們的入學資格DQ掉。”….呵.搞不好以後真的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