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解散被裁违宪,应重启职务,你认为学生会还能否重建?

学生会对一所大学而言有著何种意义?若重建过后的学生会又将有何改变?

2021年10月19日,中大学生会民主墙贴上了多幅孙中山的肖像。

2021年10月19日,中大学生会民主墙贴上了多幅孙中山的肖像。摄:林振东/端传媒

端小二2021-11-10 发起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章》并无列明有关解散条例,你认为联席会议的解散决定应被视作有效吗?

在香港目前的政治环境下,有人认为中大学生会应照样解散;有人则认为应重建学生会,实践学生自治精神,你如何看?

学生会对一所大学而言有著何种意义?若重建过后的学生会又将有何改变?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下称中大学生会)于10月7日发表公开信,对外宣布解散。其后,有学生向中大学生会司法委员会提出司法复核,委员会于11月1日就解散公告展开复核聆讯。原讼庭于11月7日裁定:中大学生会代表会及/或学生会联席会议“解散学生会”之宣告违宪并无效,联席会议应该重启学生会职务。

解散之前

2021年3月1日,香港中文大学第五十一届学生会干事会“朔夜”宣布上任,并于同日宣布全体辞任。会长林睿晞表示,辞任的原因是来自校方的压力及一众干事受到的死亡威胁。

中文大学校方曾于2月3日25日两度发表声明,指责参选内阁涉及对大学的失实指控及发表违法言论,并宣布暂停为学生会代收学生会会费、要求学生会注册为独立社团或公司、暂停为学生会干事会提供行政与大学场地支援等。及后,校方更张贴告示,禁止临时行政委员会成员使用学生会会室。

后来,中大代表会通过决议,计划中大学生会于2021年6月30日前进行社团登记或公司注册。然而,经由学生孙昊然提出司法复核后,原讼庭裁定该决议为违宪及无效。于是,代表会于6月25日的常务会议通过“就10月31号前进行学生会注册举行全民投票”决议,但一直未有举行全民投票。

2021年10月7日,中大学生会宣布解散。

解散以后

中大校方在回应有关解散事宜时,表示有一直与各学生代表紧密沟通,在过去一个月已举行了五次会面,与逾百名负责营运不同学生组织的学生代表交待及讨论跟进安排。校方更建议各属会、院会、系会可考虑向学生事务处登记,或自行注册,以确保各学生组织能继续有效运作。

10月12日,一个名为“中大学生组织关注组”的组织在社交平台上发表声明,指“学生中央组织空缺,尽管校方提出由学校机关暂时接管院系会和属会,但我们认为学生绝对有能力自行维持各会的运作”,并提出成立“学生议政平台”的方案,让同学积极参与校园事务的决策,实现学生自主。

关注组认为校方不公布对学生会属会登记问题的解决方法并不合理,批评此做法欠缺透明度。它呼吁各学生组织暂缓向校方登记、加入临时议政平台、同时收集会员的意见和忧虑,并邀请各组织参与讨论会,商讨学生会解散衍生问题的解决方法。

有关解散的争议

虽有人对中大学生会“已解散”的结论持反对声音,亦有人支持其解散决定,认为即使学生会不解散,也是名存实亡。

有网友认为学生会解散也是无可厚非的,再去责怪一众前学生代表,就是在责怪受害者。学生会解散当日,不少人也在帖文下留下了“加油”、“谢谢你们”等支持学生的留言。有毕业生亦在“CU Secrets”专页上发布帖文,认为学生应优先保全自己,因此无论他们做什么决定都应该支持。他形容现今的社会为“毫无底线毫无法律”,直指再去要求学生去遵从宪法是过时的。

曾为中大学生报主编、现任职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的周保松则曾于个人社交帐户发表文章,抒述其观点。他点出联席会议通过的提案是“中大学生会即时停止运作”,而“停止运作”并不等于“解散”,因此中大学生会依然存在。他指出,学生会存在的重要性在于其为“中大学生实践民主自治的共同体”,各位大学生能从中学习民主生活、社会承担等。

学生会前景

中大学生报于原讼庭公开裁判结果后,发表声明回应此事。声明中提及法庭出于尊重代表会请辞意愿,“拒绝命令联席会议即时重启学生会职务”,即若联席会议不服从法庭的宣布,也不会有任何法律责任。裁判结果的关键作用是宣布中大学生会依然存在,否定校方接管学生组织的合法性。因此,声明强调学生自治的应然性,认为当务之急是商议学生会出路,建立与校方沟通学生自治方案的桥梁。

学生报重申大学应有自治精神,因大学的使命为“权充社会的公共空间,维护和发展社会的文化价值”及“孕育进步思潮的人才,为社会进步提供动力”。

大众对现今的中大学生会出路依旧议论纷纷,你如何看?

文:端传媒实习记者陈欣陶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