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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你怎么看群聊组中群主的权利与管理职责?

在群组内设立仲裁团与互助小组,会是为性骚扰受害者在群聊中张开安全网的好方法吗?

2020年7月10日,法国巴黎一个争取女权的请愿。

2020年7月10日,法国巴黎一个争取女权的请愿。摄:Mehdi Taamallah/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20-07-18 发起

当群内矛盾发生时,群主在保障群聊生态与成员的安全空间两者间该如何平衡?

在群组内设立仲裁团与互助小组,会是解决群内争议的一种方法吗?调节者、仲裁者又会由谁来担当?

事件中因涉事群主未有即时对事件关注及回应,遭到网友批评,网络中的群主究竟意味着什么?

近日,中国大陆性别平权微信群组“北美中国女权群”因群内一名成员被指曾性骚扰他者,触发了有关群组应否将涉事人士移出群外的广泛讨论。但因群内成员人数众多,各人对有关性骚扰事件本身所执的观点不一,导致争论逐渐迈向二元化。

与此同时,中国女权活动家、涉事群主吕频因未有即时对事件关注及回应,并将疑似“性骚扰者”加到第二群组内,被指违反女权群组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进一步燃起了各方对群主角色责任等问题的争论。

日前,事件中的两位当事人先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有关事件的陈述。当事人A在其陈述中表示,其支持者并没有向梁钰故意爆料,并解释有关《针对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的澄清》一文,是其透过一位素未谋面的合作伙伴在哲学社公众号代为发表,澄清哲学社社长与常驻作者并没有参与两篇文章的写作。

当事人B则其陈述表示自己已透过同学向A表达了沟通意愿,并为自己在群里发双方对话截图道歉,但B始终否认“性骚扰”的指控。B在文中描述了当时与A的相处模式,反驳哲学社有关“性骚扰”的指控,并指出自己没有荡妇羞辱的意思,要求哲学社删除造谣文章,希望大家理性讨论。

“性骚扰事件”始末

据微信公众号“Philosophia 哲学社”指出,“性骚扰案件”中的受害者A和疑似性骚扰者B原是高中同班同学。在高中三年期间,B曾多次在A强烈表示拒绝的情况下,袭击她包括胸部与大腿内侧等私隐部位,并经常公开且长时间地对她进行身体羞辱(Body shaming),如嘲笑A胸部下垂等等。除此之外,B甚至更威胁A表示要将卷发棒插入其下体。由于长时间受到霸凌与羞辱,A称直至现在,仍尚未完全从昔日的阴影中走出来。

今年1月,A在“北美中国女权群”发现曾对自己进行霸凌的B同在群内,感到非常不安,便立刻告诉其朋友——现任女权群群主梁小门。梁小门先向A表示,会帮助她与当时群主吕频沟通,但其后又让A自行与吕频沟通。

A之后独自和吕频反映情况,并表达了希望将B移除群组的要求。吕频当时表示微信群组没有规则也没有门槛,但指出群主需要有公信力,“因为大家都看着”。她认为如果不讲任何理由就移除成员,会导致大家都没有信任感。吕频又表示自己知道群里大家互有看不顺眼的人,“我也很无奈。其中也有人看我不爽。”

在私下商讨未决之际,支持A的朋友于是在“北美中国女权群”公开事件,要求群组建立应对性骚扰事件的机制和仲裁团体。其他群友则就仲裁团的正当性和可行性提出不同意见,群主吕频同样参与了有关可行性的讨论,并不断提醒群友不要使用暴力语言。

而后,当事人之一的女生B于群组公开了两张和A的私聊截图,对其“性骚扰”指控进行反驳,指出A曾主动和她有过亲密肢体接触。随后两人就细节展开争吵,其中有群友谴责B曝光隐私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公众号“Philosophia 哲学社”形容B对A在群中公开进行长达十五分钟的羞辱与人身攻击。最后,B就曝光隐私道歉,认同A受到的伤害感受,承诺今后尽量不在群里发言。但她并不认为微信群有能力和适合进行严谨举证和审判,也拒绝接受任何关于A对于往事的指控和定性。

其后,群主吕频私下和B协商,最后达成的协议是B退出第一群组,加进第二群组。但A的支持者对B与自己处于同一群内表示不满,认为不应该把“性骚扰者”再加进群内,批评吕频的做法为包庇且纵容性骚扰者,违反女权群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吕频则解释,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和权力对发生在群外的事做出调查和裁决,此举为采取了将双方隔离的办法。她又不认为必须要把B排除在A不在的女权群之外。此外,吕频认为作为群组管理员对群内成员付出劳动,“并不是一项传统意义上的工作”(没有义务为了大家这样做)。但吕频的解释并没有得到群内成员的接受,更引发不少人对吕进行人身攻击以及辱骂。

最后,在经过不断的争吵后,现任群主梁小门与吕频安排了一次对话让群员们进行沟通,事情暂告一段落。另外,当事人A昨天于公众号“哲学社”发布文章,澄清她与骚扰者B是“暧昧同性恋关系”。

事件持续发酵

不过,微博大V梁钰在微博上发布了“吕频包庇所在女权群里强奸犯”的不实言论,引起更多不基于事实的人对吕频进行人身攻击。虽然在吕频以及多人的辟谣下,梁钰最终澄清道歉,但外界对吕频的攻击却仍旧持续。

之后, 公众号“Philosophia 哲学社”又发表了一篇名为《针对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的澄清》,斥吕频和梁小门在女权社群中放任“性骚扰者”,刻意回避与推卸身为群主的管理责任。另外,文中也描述了当事人A指控梁小门的伴侣曾用言语对其进行性骚扰。

梁小门以长文《哲学社是用“事实”来撒谎,用“性骚扰”实行网路私刑的惯犯》作出回应。文中附上多张女友与A的聊天记录,指出A与其女友多次开有关“性”的玩笑,有时候更会主动说黄色笑话,澄清女友并无性骚扰之嫌。此外,梁小门强调“对于任何一个案件,尤其是性骚扰,事件发生的情境、语境、双方关系、性别、权力地位,都是决定性的考量因素”,批评哲学社只看到了与“性”相关的内容,并没有看到当事人的积极同意,便认定为“性骚扰”,对复杂问题简单化地粗暴操作。

此外,吕频也发长文《假女权真网暴,公号“哲学社”诽谤黑文真相》回应哲学社抹黑其包庇性骚扰者的指控;并指出背后的策划者,打着女权的旗号对其进行造谣诽谤。另外,吕频表示和微信群群主梁小门的共识是:微信群主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去调查,处理来自多年前的“性骚扰”指控,也没有人会接受和认可这样的“调查”和处理,强调“自己从来不认权威,反对等级制,而自己在遭受的,是一场以“你有特权”为借口而实施的集体网暴。

吕频又言,对于相当普遍的未成年人之间的霸凌和伤害事件应该怎么救济,以及微信群应该有什么群规和管理方法,大家都可以讨论,鼓励群友探讨群规指南。

网络中,“群主”到底意味着什么?

值得留意的是,“女权群”于本义为一个让女性交流讨论、且互相为各方权益发声的平台,在这次群内掀起的“性骚扰事件”中,涉事群主吕频因被指未有即时对事件关注及回应,遭到网友批评,甚至斥其违反女权群的价值观和道德准则。

但吕频在其后发文的澄清当中,屡次强调微信群主并没有能力、权力去调查和处理事件。那么到底在网络中,群主的角色和义务该如何界定呢?

有网友提到了北京师范大学曾有一位老师因网络言论遭学校解雇,引发网民声援。该老师其后开设网课以支撑收入,部份网友出于支持相继购买了该老师的网课与书籍,但后来却因某些社会问题和老师出现意见上的分歧,而要求老师退费。

该网友指出,很多网友在微信群主(或大V)身上会因为部分原意而投射很多“共同体”的情感,但当观念产生相左时就会出现“被背叛感”,从而对该群主进行反击,指出在是次女权群事件当中,不少网友对身为知名女权活动家的吕频批评,也是出于类似的原因。

另也有网友同样认为,吕频建群的目的是建立连接点,让大家互相联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组建更多针对性小组,但“可能有人把这些群当作安全空间来看待吧。”

群主虽没有能力权力调查群组的争议事件,那么你认为群主在矛盾发生时的角色为何?

文:端传媒实习记者吴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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