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

“视觉中国”声称拥有黑洞照片版权,掀图片平台商业模式争议,你怎么看?

版权局出手整治,是否合情合理?你心目中好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是什么样的?

视觉中国网页上的黑洞图片。

视觉中国网页上的黑洞图片。图:网上图片

端小二2019-04-12 发起

著作权侵权案件维权困难,公域图片创作者应如何维权?

另一方面,又有指某些图片交易平台以维权谋利,被形容为“简单粗暴”,你认同吗?

版权局出手整治“视觉中国”,是否合情合理?你心目中好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是什么样的?

4月10日晚,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曝光,照片迅即传遍全球网络。有网友发现,首张黑洞照片被打上了“视觉中国”的标签。有自媒体发现,黑洞照片已被互联网版权图片交易平台“视觉中国”声明版权,同时该公司作出注明:“此图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据21世纪经济报导致电“视觉中国”后,对方表示黑洞照片版权由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图片只能用作“编辑”,即需购买后使用,不能用作商业用途。若发布该图片就会被“用作商业用途”收取单张约2000元人民币费用。

但早在黑洞照片发布之前,中科院院士武向平就曾表示,黑洞照片版权一旦发布,全世界都可使用。在前一天的发布会上,望远镜EHT项目负责人也曾表示“首张黑洞照片发布后,全世界所有的科学家很快都能获取。”

次日下午,视觉中国发布第一封《声明》,称黑洞照片属于国外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是其合作伙伴,拥有编辑类授权。视觉中国同时表明,黑洞照片只可用于新闻编辑和传播,不能用于商业使用。

但据媒体查询,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官网上对黑洞照片版权的主张为,“ESO网站上发布的图像均获得CC4.0协议授权”,据称有此协议的影像作品均可被自由使用。欧洲南方天文台当天亦回应称“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欧洲天文台”,对此,视觉中国回应称,并不是每张照片的使用都需联系作者。

其后又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拥有五星红旗图片版权。共青团中央发布微博向视觉中国发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曝光后,视觉中国立即将该图片删除,并发出第二封致歉信,称国旗、国徽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因此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但仍有大批企业纷纷跟帖表示自家商标图片、产品图片的版权,都被视觉中国据为己有。其中百度、凤凰网等大公司相继发文称,自家公司的商标也被视觉中国收录并打上水印。

4月11日稍晚,天津网信办连夜约谈视觉中国网站,网站关闭开展整改。12日上午,同为图片网站的全景网、东方IC也相继无法打开。

“简单粗暴”的商业模式?

在视觉中国站上,被明码标价的不只有国徽和国旗。在关停前的网站内,一张1951年,由美国UPI新闻社的记者拍摄的爱因斯坦吐舌照被标记为“限价图片”,“用于内文(报纸、网络、杂志内页)不低于500元,整版跨页(报纸、杂志)不低于10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500元;商业使用价格另议。”

同为国徽标价的图片网站还有全景网,其影像内容也涵盖了从当代时事热点到历史档案,从高端到微利的各类“版权视觉内容”:南京大屠杀历史影像、日本投降历史瞬间、各大公司的自有商标、警徽图案……

有网友将这种商业模式形容为“拿别人主动放弃版权的公域图片加水印勒索”,更有微博网友总结出“简单粗暴”的产业链:视觉内容公司将大量的图片散布到各种所谓免费的图库网,以及公共网络上等着其他公司的设计师们下载并使用这些图,然后公司定期检索这些图,公司法务再聘请律师,四处提诉侵权。

在财报中,视觉中国将此检索技术总结为“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图像版权网络追踪系统”,这项技术能够“追踪到公司拥有图片在网络上的使用情况,大幅降低版权保护的成本”。 

此外,视觉中国还在2017年公司年度报告中指出,其经营模式为“公司与版权视觉内容”的生产者签署代理协议,获得内容的分销权;使用者通过公司平台付费获得版权内容的使用授权,将内容广泛应用于网站、APP、社会化媒体(微信/微博等)、报刊、出版、影视、广告创意、设计制作、 社会化营销等各种场景;相应的内容生产者获得按协议约定的分成。”

早在去年,微博网友“经纬张颖”对这种商业模式进行了分析。他称从2016年起,视觉中国就开发了大范围搜索未授权图片的系统,对使用图片的个人或企业要求巨额赔偿,甚至“直接索取几十万人民币”。他并不相信“这种勒索的商业模式能延续且维持”。

新浪科技撰文指出,视觉中国十年来涉及纠纷案件共12000余条,其中案由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公司作品侵权。大批量的主动诉讼,从侧面印证了视觉中国“版权勒索”的商业模式,这也正是其引发公愤的根结所在。

如何平衡著作权和传播权?

界面新闻总结了此次黑洞事件中的两极意见:反对者认为视觉中国靠垄断图片上游的使用权,“勒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有版权图片的用户,或要求支付高价赔偿金,或要求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属“版权流氓”行为;支持者则认为,视觉中国依法维权、打击盗版,保护摄影师的著作权,对于推动社会版权发展是利好。

此外,第一财经也指出,视觉中国帮助摄影师建立了一个网络图片库,通过建立起一套系统有效的追溯图片的技术,在与盗版侵权行为斗争,帮摄影师追讨稿费等方面,确实也做了不少贡献。

中国的图片版权行业鱼龙混杂,《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但著作权侵权案维权困难,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有判决的已达22.3万个。

央视网对此发表评论称,视觉中国的主要问题在于:一、以保护之名实施著作权侵权,掠他人之美,冒充著作权人实施欺骗、讹诈,比如,黑洞照片的著作权人已经开放版权,视觉中国却假模假式对外收费,事实上视觉中国将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二、视觉中国搞碰瓷式的维权,动辄进行高价索赔,动辄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12日,国家版权局发布通知称,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你如何看版权局出手整治“视觉中国”?你心目中好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是什么样的?

文:端传媒实习记者徐涵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