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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超连结要付费?欧盟新网上版权法惹争议,它保护了创作,还是限制多样性?

征“超连结税”和要求平台对用户侵权负责的新网上版权法案,是在保护自由还是破坏自由?

日前歐洲議會否決版權法建議。最大反對聲音之一維基百科(Wikipedia)的西班牙、意大利及波蘭語版網頁於前日起停運,改為顯示抗議聲明。圖為維基百科網站。

日前歐洲議會否決版權法建議。最大反對聲音之一維基百科(Wikipedia)的西班牙、意大利及波蘭語版網頁於前日起停運,改為顯示抗議聲明。圖為維基百科網站。摄: Schöning/ullstein bild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18-07-09 发起

欧盟网上版权法案原定第11条规定,置入超连结的网络平台需向原新闻机构支付版权费用,这是保护原创,还是限制新闻机构的多样发展?

第13条要求平台为用户的侵权行为负责,反对者认为此增加平台审查成本,且阻碍二次创作,但有逾1300名音乐圈人士联名表达支持,你怎么看?

因第11条、第13条争议过大未通过,欧盟决定重新审议,你支持欧盟网上版权法案改革吗?新法案是在保护自由还是破坏自由?

7月5日,欧盟就在欧洲掀起巨大争议的网上版权法案改革进行投票,627名参与投票的欧洲议会议员中,318名反对,278名支持,31名弃权,法案最终未能通过,并将于今年9月进行第二次投票。

网上版权法案在欧洲引起不小争议,不少社交媒体用户、学者和科技达人纷纷表示反对有关法案,超过90万名网民于网上联名反对法案。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维基百科更一度关闭网站,表达对法案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因法案加强了对原创的保护,也有逾1300名音乐界别人士联署公开信呼吁议员支持法案。

新法案最具争议性的是当中的第11条和第13条。

第11条规定网络平台一旦置入新闻机构的超连结,该网络平台就必须向新闻机构付费,即所谓的“超连结税”,而只有商业机构方需支付有关费用,个人使用则不受此限。例如,若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使用某欧洲媒体的报导,并附上报导的超连结,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就要向该媒体付费。

第11条的原意为保障新闻机构的利益和版权,其他互联网平台使用新闻报导后,应向该机构付版权费。第11条的确对传媒机构有好处,但这代表其他互联网平台使用有关资料需付上前所未有的代价。社交媒体可能首当其冲,皆因难以定义社交媒体上张贴内容为个人用途或商业用途,社交媒体用户因此群起反对。

第13条则规定互联网平台必需审查用户所上载的内容是否侵犯版权。即使是用户侵犯版权,互联网平台亦要“连坐”,需付上法律责任。例如在某欧洲论坛上有用户张贴了侵犯版权的文字,论坛拥有者就要为此受到法律惩罚。现时,一日有数以亿计的内容上载到不同互联网平台,平台难以一一审查所有内容,互联网平台在所难免受到影响。

即使欧盟表示网上百科全书不受法例所限,维基百科创办人Jimmy Wales依旧反对法案,他认为新法案会阻碍网络自由,互联网会受到审查。一旦法案通过,互联网平台不能免费发布新闻,有碍传播信息。互联网用户在发表言论时也有掣肘,难以再进行二次创作,例如 Memes 和歌曲改词等。

关注版权问题的非营利组织Open Rights Group发布了二次创作图片组成的视频对法案表达异议。

娱乐媒体和音乐公司总裁 Robert Ashcroft, Paul Pacifico, Andy Heath, Michael Dugher, Crispin Hunt 和 Geoff Taylor 在 The Guardian 发表公开信,支持新版权法案,他们相信法案不是审查,相反法案代表自由--- 投资自由、创作自由、让创作者谋生和商业化他们的劳动成果的自由。 他们亦相信新版权法案令互联网用户发表、创作和分享内容更容易,因为第13条规定互联网平台要得到版权,让个人用户可以在有版权下进行非商业行为。

提出法案的欧洲议会议员Axel Voss对法例被大部分欧洲议会议员否决感到遗憾,他表示欧盟会在九月对法案再度进行讨论,以回应大众的诉求。

新法案是在保护自由还是破坏自由?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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