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发布通知设置演员片酬上限,有人拍手称快,也有网友质疑此规定限制市场行为,这种规管方式合适吗?
此前演艺圈被曝利用“阴阳合同”获取天价片酬并避税,现通知亦指高价片酬对青少年有拜金影响,你怎么看?
早前有编剧表示影视作品片酬分配不合理,有影响力的演员往往有较大酬劳,然而有网民认为这是市场决定无可厚非,你怎么看?
中国中央宣传部联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共五大机构一同于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影视作品片酬需设置上限、规管“阴阳合同”和逃税等问题。
阴阳合同:即签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外交给税务局供报税,这份合同上签的金额较少;另一份对内为实际合同,决定主办方要付多少钱给演员,金额通常较对外的大。
文件称要清晰制定演员和节目嘉宾的片酬上限,现时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节目的全部演员、嘉宾总片酬不能占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此外主演片酬也不能超过总片酬的70%。
早前,范冰冰被曝怀疑收取天价片酬及怀疑藉阴阳合同逃税一事备受社会关注。央视前名嘴崔永元在微博上公开范姓演员的两份合约,被指影射范冰冰。对外公开的合约中片酬为1000万人民币,另一份合约则再签5000万,该演员拍摄4天的片酬合共6000万,引起社会哗然。
有关当局认为天价片酬会加重电视节目制作成本,也会导致创作质量下降,业界出现恶性竞争的情况。人大常委孙宝树在审议《电影公司促进法草案》会上表示电影制作成本过分向演员倾斜会严重影响电影制作其他部分的经费,令作品疏于琢磨故事情节和拍摄方式。所以他认为为片酬设置上限能够有效控制演员人工成本,以保障节目制作的质素。
而制作人萧定一曾在专栏撰文表示,演员的片酬是该由市场厘定。根据市场调节机制,演员片酬过高就自然没有人找他拍戏,所以不得不降价。他认为中国电影市场并非完全自由,发展尚未成熟,许多投资者并不熟悉娱乐圈运作。为了打进电影市场,唯有开出天价片酬邀请明星参演,令片酬节节上升。
《通知》也提及这些问题误导青少年盲目追星,形成拜金主义。魏曼华在《当代社会问题与青少年成长》一书中评价当代青少年缺乏人生规划,没有正确的人生目标,造成他们信仰缺失,甚至会影响长大后的价值取向。追星成为了他们的精神寄托和追求,使他们以拜金主义为上。
为监管演员逃税漏税,设立片酬上限,这样做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