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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打击“精日分子”,是否合情合理?

如何界定“精神日本人”?极端“精日”行为是否应当进行管制和入罪?

2018年4月25日,有消息指中国人大即将审议追责和打击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的法律草案。图为今年年初,两名男子在南京抗日碉堡遗址前穿上仿二战日本军服拍照。

2018年4月25日,有消息指中国人大即将审议追责和打击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的法律草案。图为今年年初,两名男子在南京抗日碉堡遗址前穿上仿二战日本军服拍照。网上图片

端小二2018-04-26 发起

“精神日本人”是什么?你如何理解这一被网络创造出的词汇?如何看待穿二战军服拍照等“精日”行为?

昨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对《中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进行二审,其中添加条目被视为是要立法严打“精日分子”,该添加条文是否合理?

穿二战日本军服在抗震纪念标志处拍照、宣称“南京大屠杀被杀者太少”等“精日”行为应当被管制和入罪吗?“精日”行为,是私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中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昨日(4月25日)提交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其中拟增加条款,对 “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战略行为”追责,被视为是对今年年初以来不时出现的少数“精日”行为的打击和抑制。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此前身著二战时期日本军人服装拍照传播等“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进行严惩和打击,因而在《英烈法》中要求增补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战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项规定被视为是对社交网络中被泛称为“精日”人群的打击。“精日”是“精神日本人”的简称,中国共青团官方微博帐号“@共青团中央”将“精日”解释为:“极端崇拜日本军国主义仇恨本民族,在精神上将自己视同军国主义日本人的非日籍人群。”共青团续指,这类人群“表现为迷恋二战日军制服、在日军侵略遗址拍照留念、诋毁抗日英雄等。该人群主要分布在中韩等地,以低知识阶层年轻人为主,又称‘日杂’。”

然而,共青团中央的定义并非受所有人认同,在热门论坛“知乎”中,网民多认为“日杂”一词所表述的行为更为恶劣,词汇侮辱性也更高。共青团中央称,“‘精日’是将自己对别国的兴趣建立在对自身国家和民族的亵渎和侮辱上”。

事实上,早前在3月8日,因集中出现数起“精日”事件,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在记者会中斥责该类人群是“中国人的败类”。而同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贺云翔提交关于制定专门法《中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的提案,其中要求制定法律条文,对侮辱国旗国辉国歌、侮辱英雄先烈、宣扬日本军国主义等行为进行严惩。该提案有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其中包括成龙、张凯丽、郑晓龙等知名演员。

近日,一位厦门大学的研究生就因在微博中以“恶臭你支”评论在观众在漫威活动后留下大量垃圾的现象,而被网民称为“精日”并遭人肉搜索。漫威电影《复仇者联盟3》不久前在上海举办相关活动,活动后观众却留下满地垃圾和大量食物残渣。微博名为“@洁洁良”的用户因此发评议论,而同时也受到其他网民对“支”一字眼的斥责。

“@洁洁良”后又反指对她攻击的网民是“粉红豚”(中国民族主义网民的贬称)、“国家支意盎然正是低智分红和恶臭国人的缘故”等,更对网民指出“支那”是侮辱性语言回复称“不侮辱我说它干嘛。”

“@洁洁良”随后便遭网民人肉起底,发现其为厦门大学研究生,厦门大学后表示会严肃处理。4月23日,厦门大学公布处理结果通报,予以该学生“留党察看、留校察看”的处分,部分网民却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处罚过轻。

无独有偶,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4月25日发布通报称,一位男子在直播时发布美化日本军国主义和伤害民族情感的言论,因而于24日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而早在今年2月,一位自称“获得财务自由”的上海孟姓青年因在微信群中发表“南京(大屠杀)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被上海市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进行行政拘留。3月3日,孟姓男子又到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拍摄有侮辱性语言的视频上传网络,被南京警方处以拘留。

同在2月,有两位青年身著仿制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一处抗震碉堡前拍照,事后二人被南京玄武区警方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与此同时,二人过去也被起底,网民发现二人社交帐号中有大量军服照片,并曾在2017年8月到上海四行仓库抗战遗址拍照、在2015年于成都漫展上出现。

有网民对此表示愤慨,认为这些拍照和侮辱行为是对过去战争中牺牲先烈的不尊重,因而极力赞同对此行为入罪严惩;然而反对者则忧虑表示,纵然这些行为极端,应当受到谴责和拘留教育,但若以此入刑,或恐放大此项罪名。

“精日”应当被法律明文入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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