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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修改“一例一休”,打工仔可以连续工作12天,你撑得住吗?

有人指责现政府拟提高加班工时上限会让过劳更严重,有人则认为这是现实工作生产的必需,以及为劳资带来更大弹性,你怎么看?

一例一休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6年执政后所推动的劳工工作日数改革政策,主要系修正《劳动基准法》,使所有劳工每周可以有一天的例假及一天的休息日,前者为强制休假、后者则保留弹性加班的空间,以确保劳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一例一休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6年执政后所推动的劳工工作日数改革政策,主要系修正《劳动基准法》,使所有劳工每周可以有一天的例假及一天的休息日,前者为强制休假、后者则保留弹性加班的空间,以确保劳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摄:Tomohiro Ohsumi/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端小二2017-10-30 发起

台湾拟实行例假上班弹性化,有人指出劳资不平等恐陷劳工过劳危机,若老板希望你连上12天班,你愿意吗?

台湾劳工全年工时在全球排名居高不下,有人指责提高加班工时上限会让过劳更严重,有人则认为这是现实工作生产的必需,你怎么看?

去年为缩减劳工负担推行“一例一休”却造成物价上涨和市民生活不便,劳工权益与抑制物价之间如何平衡?

台湾行政院长赖清德将于今日(30日)听取劳动部关于“一例一休”修法简报,主要包括“松绑七休一”、“特休假弹性”、“加班核实计算”、“延长工时上限”、“轮班间隔”等五个方面,其中后两项有甲、乙两种方案。劳动部将于31日对外预告修法内容,预计最快11月底排入立法院审查,于年底前完成修法。

“一例一休”是蔡英文政府于2016年推动的劳工工作日数改革政策,由原先的每七天有一天例假日、双周84小时工时,改为每周有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单周40小时工时,例假日为强制休假,休息日则在雇主与劳工商量后可加班,所有加班均须支付加班费。另外,由于改为“一例一休”,删除《劳动基本法》中原有的7天国定假日(元旦翌日、青年节、教师节、光复节、蒋公诞辰、国父诞辰以及行宪纪念日)。

“一例一休”于2017年元旦开始实行,随后,运输、餐饮、医疗及民生消费品等纷纷以涨价或减少优惠的方式转嫁加班费带来的人事成本;同时,不少医院取消周六门诊、有超商取消全年无休或不再24小时营业、有客运减少班次或涨价,市民生活因此受到影响。

面对争议四起的“一例一休”,台湾行政院长赖清德上任后便承诺修改相关法案,目前,修改方向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例假上班弹性化,松绑“七休一”。经劳资双方协商或工会同意,可打破只能连续上班六天的限制,劳工可在两周(14天)内有两天例假与两天休息日,两周总休假天数不受影响,但休假日可灵活调整。也就是说,若劳工同意休息日上班,其可最多连上12天班。

加班工资核实计算。台湾现行加班工时工资计算方式是“做1算4”、“做5算8”、“做9算12”,现拟改为依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

特休假不强制以每年计算,可递延一年,即假设劳工每年有10天特殊休假日,若提前一个月告知雇主,其可在两年内休完20天。

弹性延长加班工时目前有两个方案,甲方案是,在劳资协商后,可将目前单月加班工时上限46小时,延长至54小时;乙案为采用“工时帐户”,即三个月为一期,总上限维持138小时不变,大小月、淡旺季中弹性匀支,单月可挪移突破54小时。

轮休班间隔也分甲乙两案,甲案为经劳资协议后,轮班间隔可由11小时缩为8小时;而乙案则为经劳资协商或工会同意,轮班间隔可从8小时延长为11小时。

台湾政府的“一例一休”修法建议引来“修恶”劳基法的质疑。据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各国工时统计,台湾以去年劳工全年工时为2034小时居于第六,仅次于新加坡、墨西哥、哥斯大黎加、韩国、希腊及日本。

台湾大学浊水溪社等多个青年团体29日装扮成鬼怪,在总统府门前高喊“不还假,就捣蛋!驱散恶鬼政客,拒绝血汗过劳!”他们反对休息日加班费核实计算、提高加班时数上限、工时银行、特休假递延等,认为此次修法是“修恶”劳基法,当局应立即还给全体劳工7天法定假日。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批评,修法不能直接解决“一例一休”的问题,而是大开后门给予资方弹性,真正能解决一例一休是应该是加班换补休,资方也有弹性,不用因应很高的人事成本。

每周休假是必须的吗?你认为一周工作多少天才是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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