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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中国最高法院法官为“免遭不测”揭发卷宗被盗,院方否认后启动调查

2018年12月29日,大陆媒体《华夏时报》发布录像,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为保护自己“免遭不测”,陈述陕西榆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盗”事件始末。

2018年12月29日,大陆媒体《华夏时报》发布录像,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为保护自己“免遭不测”,陈述陕西榆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盗”事件始末。图片来自网络视频。

刊登于 2018-12-31

大陆媒体《华夏时报》深度调查部29日发布了一段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录像。王表示,制作这段录像是为了“保护自己,免遭不测,留下一些证据”。

他在录像中讲述,作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与西安地质勘察院(下称西勘院)合同纠纷案的承办人,他在准备写判决书前,曾发现原本存放在自己办公室的案卷“离奇被盗”。

王林清表示,他在事发后立即向“程庭长”汇报,“程庭长”查看监控录像后告诉他,监控可以证明他带着卷宗进入办公室,之后空手而出,但“第二天监控就坏了”。

王林清认为事件“非常蹊跷”——其办公室外有两个监控设备,且新安装不久,不可能同时出现问题。

崔永元爆料,指最高法院卷宗“被盗”

这起风波源自12月26日,中央电视台前主持人崔永元发布微博,提起这宗发生于2003年的陕西榆林“千亿矿权案”,指该案“卷宗被盗两年至今无下落”,并怀疑最高法院内部“有贼”。

央视周刊新闻今年1月报导,凯奇莱公司的法人代表赵发琦曾于2003年与拥有探矿权的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协议,拿到一块煤田的开发权。签订合同后,凯奇莱公司进一步勘查发现这块煤田储量巨大,拥有煤矿“20亿吨,估值上千亿元”。西勘院随后毁约,要将该煤矿转交另一间公司开发。

赵发琦开始了长达12年的维权之路。赵发琦律师斯伟江曾于2011年指出,另一家公司具有“官府背景”

  • 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高院一审判决赵发琦胜诉。西勘院不服,上诉到最高法院。

  • 2008年5月,陕西省政府致函最高法院,报告该省对于此案的意见。

  • 2009年11月,最高法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 2011年3月,陕西省高院重审判决,裁定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的合同无效。赵发琦不服,又上诉至最高法院。

  • 2011年8月,赵发琦被捕,罪名为“虚报注册资金”;他在被关押133天获无罪释放。

  • 2013年6月25日,最高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 2017年1月12日,最高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 2017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赵发琦胜诉,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的合同继续履行。

  • 2018年12月30日,赵发琦接受界面新闻采访表示,判决下达一年后,陕西省高院迟迟没有将矿权执行给凯奇莱公司。

媒体转述最高法院:卷宗丢失系谣言

在崔永元旧事重提后,新京报很快于27日发布报导,援引最高法院回应称,关于陕北千亿矿权案的“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和“卷宗被盗两年无下落”这两种说法,“均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属于谣言”。

崔永元当天(27日)又在微博上连番回应,称自己揭发此事要冒很大风险,暗示手中握有证据,并质问最高法院“敢对质吗?”

崔永元还给出了从“当事人王X”获悉的“案卷丢失”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26至27日(周六至周日间),王某是在28日(周一)上半时发现的,并第一时间告诉了“民一庭庭长程xx”。崔随后又补充称,如今案卷据说又有了

12月28日,澎湃新闻也发布报导,题为《最高法再回应千亿矿权卷宗被疑丢失:欢迎相关人士查阅正卷》,但该篇报导29日在澎湃新闻网站上被撤下

最高法院正式回应:已启动调查程序

12月29日,继疑似王林清的自述录像在网上广泛传播后,最高法院当晚作出官方通报,证实了崔永元发布的相关图片与最高法院档案处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并表示“已经启动调查程序”,“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崔永元29日又发微博回应,评价最高法院“从一口认定为谣言到开始启动调查,这就是进步”,并表示愿意协助调查真相。

12月30日,崔永元又在微博上提出,最高法院已证实他披露的事件是真的,则应该向他道歉,“我没造谣,是你们造谣”。他还指出,最高法院大楼内“丢案卷不报案、内部监控能黑屏”,属“渎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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