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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大抓捕”维权律师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判监三年、缓刑四年

刊登于 2017-04-28

在“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中被捕的李和平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和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维权律师李和平。

4月28日上午,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维权律师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和平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审理该案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称,李和平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表示其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律,“感到很后悔”,并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2008年以来,被告人李和平多次通过互联网或借境外媒体采访之机,抹黑、攻击国家政权机关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资金,插手炒作热点案件,意图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我国社会制度不满;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动人员、职业访民、少数律师和其他人员,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共同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策略、方法、步骤,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庭判决词

现年46岁的李和平是河南信阳人,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随后在北京担任维权律师,常为持不同政见者、强制拆迁受害者等弱势群体维权。他曾获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宗教民主自由奖、欧洲理事会人权奖,以及欧洲律师人权奖等。

他于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抓捕,但直到2016年12月上旬,才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天津二中院称,因李和平案“涉及国家秘密”,于今年4月25日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案件判决后,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对端传媒表示,28日上午11时左右,她在自家小区遇到至少15名国保和监控人员,这些人告诉她李和平已经被宣判,并要求她带着孩子一起去天津。但王峭岭予以拒绝,因为“我们709家属这两年,好多人被骗去,然后就是被软禁,是另一种形式的坐牢”。

王峭岭分析称,按照规定,李和平被判缓刑,当天办完手续就可以回家;但她担心当局可能害怕李和平在上诉期内反悔后又上诉,所以短期内可能都见不到李和平。

此外,她还表示李和平案25日开庭审理、28日宣判,家属均未获任何通知,“极其荒谬”。

目前,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维权律师谢阳、王全璋,以及维权人士吴淦的案件仍尚未宣判。

来源:天津二中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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