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物

什么小说一读上瘾,什么小说想法重要:对谈《纯真》作者法兰岑

假如我写这本书时你坐在我旁边,就会发现我是个边写小说会又哭又笑的人,不过你可能会被吓到⋯⋯

译者 宋瑛堂

刊登于 2016-09-03

【编者按】美国小说家强纳森・法兰岑(Jonathan Franzen)的第五部小说《纯真》,主题概念是挑战无隐私的21世纪网络时代,藉新媒体英雄、年轻理想主义者、与一个欲将秘密揭露予大众的“阳光计划”,来挑战网路骤变为新时代政治的舞台与伪装。小说出版后,迅速引起美国社会的热烈思辨。

近日,这部小说的中译本由台北新经典文化出版。而此前,纽约的 Greenlight 书店为法兰岑举办了一场访谈对话。受邀和他进行对话的,是文学书评人怀耶特・梅森(Wyatt Mason)。这场对谈虽面对大众,但却能在文学领域里探究颇深,法兰岑的写作特色、创作时的心理转折,与新作《纯真》的特殊看点都被点出,随之带出的,还有法兰岑的人生态度,和口才。

底下另有一个世界——这才是问题所在。下面的世界有体无形。——《修正》

(法兰岑)藉一本又一本的小说反驳世人现在的信念,尽管大家认为充满理念的小说已经不是当代生活的一部分了⋯⋯——梅森

美国小说家强纳森・法兰岑(Jonathan Franzen)。
美国小说家强纳森・法兰岑(Jonathan Franzen)。

强纳森・法兰岑(Jonathan Franzen),曾获2001年美国国家书卷奖、凭第三部小说《修正》被选为《纽约时报》年度最佳书籍,在2010年推出第四本小说《自由》后更被誉为“伟大的美国小说家”,成为近十年来首位登上《时代》杂志封面的文学家。第五部小说《纯真》荣获《纽约时报》与《洛杉机时报》选为2015年的年度小说。

怀耶特・梅森(Wyatt Mason),身兼作家、记者、编辑、评论人与译者,作品散见于《纽约时报》、《哈泼》、《新共和》、《纽约人》、《伦敦书评》等多本杂志。曾凭作品为《哈泼》赢得2006年国家杂志奖,个人亦在同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评论界的Nona Balakian Citation,以表扬他为拥有不屈不挠能量的“坚韧评论家”。

主角从陆地往下跳

(访谈一开始,法兰岑先朗读了小说《纯真》里的三段⋯⋯)

梅森﹕感谢你精彩的朗读。我觉得听作者朗读,能改变读者读这本书的方式。你朗读时有种声音﹐听起来跟你的写作不太一样,比较像在教读者怎么阅读。你的文笔常被人忽略之处是你的幽默感。你写的句子里藏有一种轻快﹑惊奇的火药﹐能不时引爆愉悦,让阅读畅快。我想说的是﹕你的书常会出现让人惊喜的真正喜感。

法兰岑﹕谢谢。

梅森﹕我觉得你早期的小说The Discomfort Zone就属于这一类,内容幽默到令人痛心,不过一般读者不是特别能体会。

法兰岑﹕纽约有一位重量级文评家就不觉得那本书有什么幽默感。

梅森﹕对,我读过那篇评论。我想从《修正》中挑两句朗读给大家听,不附带前后文。“底下另有一个世界——这才是问题所在。下面的世界有体无形。”你描写的是当时的海,也描述书中人物对汪洋大海的感想﹐提到底下的世界更浩瀚,是一个有体而无形的世界。

法兰岑﹕主角拿海来和陆地对比。基本上,陆地的形状太丰富了。

梅森﹕而他比较喜欢陆地,部分原因是,如果他从陆地往下跳,最后可以撞地。

法兰岑﹕是。

我认为大量广泛阅书的人——尤其是读小说的人——往往较能意识到自己的内在世界。可能因为读书会让人容易学会自我察觉,因为你多少会读过跟你行为相近的角色。

梅森﹕人撞到地面不会下沉消失。虽然这是个描写海洋的对照比喻,或者可以当成是暗喻的描述,我认为你写海底下另有一个有体无形的世界,这种说法,就能看出你刻划人物的手法精湛。

法兰岑﹕那我该说谢谢吧?

梅森﹕不客气。这类例子不胜枚举,不过我今天就从你刚才朗读的部分来谈吧。我很钦佩你在这短短的段落里,居然能创造出一个人物的纵深。你对人物和段落的透视法令我佩服。

跟其他小说作者呈现人物深度的企图心给我的感受很不同。比方你朗读的第一段,从碧普的观点提到很精彩的一句﹕“问题在于,碧普有时候看着自己的生活老是不顺、不管做什么都没成果,问题很可能就出在——她爱母亲。”你笔下有数不清的角色被你赋予第三人称的自觉心,读者从旁阅读观察,似乎也因而懂得他们的深度……如换成我,我在那样的年纪绝对搞不清楚自己的。

法兰岑﹕我的小说总是喜欢写爱书人。有时候,我得使出浑身解数,才能把人物写成喜欢读书的个性,而不会在故事中显得牵强。

也许人在二十三﹑四岁时不太可能对自己了解太多。我回想自己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嗯,确实会太牵强。因为我不是独生子,而且父母没离婚,所以我不必时时刻刻跟家人周旋。我可以从生活中逃遁,不必正视我和家人之间牵绊有多紧的问题,但这是我这本小说中碧普当时的生活主轴。她有个单亲妈妈,隐姓埋名,不让任何人(包括女儿)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她没有其他家人、没有朋友,她只有碧普可以依靠。如果你有同样的处境,到了二十三岁﹐你一定会问自己,“我怎么解脱?”也会问,“我怎么会陷在这里?”所以其实不一定得要绞尽脑汁应该就能发现,问题就出在我无法摆脱眼前这个重要的人。不过呢,你说的对,我帮助角色把这个想法转向第三人称,我也就替角色多加了一点自觉,让他们言语表达能力比这个年纪多一点。

角色自述:第三人称小说

梅森﹕我知道这几年来,你大力鼓吹尽量用第三人称小说的必要性。

法兰岑﹕我没有说“必要”。

梅森﹕你在《卫报》发表的〈文人守则〉(Rules for Writers)那篇文章里,你说第四条守则是“以第三人称书写﹐除非……”

法兰岑﹕除非你有办法创造出像《萝莉塔》的男主角或《大亨小传》叙事者尼克那样的角色。

梅森﹕或是你这本小说里的某个角色。

法兰岑﹕哈,对。我终于违反自己订的守则了。不过,那只占全书的七分之一,在我所有小说里,那段只占差不多三十五之一。

梅森﹕所以我才觉得意义深远。

法兰岑﹕我根本不打算让你正面问出你想问的问题,我直接接受你的看法就好。我就说我很期待和这个梅森对谈,他真是个聪明的家伙。

梅森﹕快回答我的问题。

法兰岑﹕是的。现在小鸭的脚已经在水面下拼命划,而我却悠闲地浮着。

如果以第三人称来写这种非发生不可的撕扯,会让读者觉得这作者是个恶魔。而这段叙述一定要有个主人,唯一能描述那种撕扯的方式,就是把它交给第一人称。用第三人称写无法让那过程鲜明,让撕扯的残暴清楚被交代,所以最后我的确违反了自订的规矩。

梅森﹕第一人称,你回避过,后来发现了。你不想谈,是因为如果说了就会把情节曝光。

法兰岑﹕对,那是出现在一份文件里。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写到一份文件,就开始想,“我该怎么让这个文件推动情节呢?”本来我想干脆以第三人称另外写这部分,结果……唉,结果写完全部换掉,而且我写得很长,我描述了一段非常激情非常理想化的爱情关系,最后闹得丑陋难看。没碰过那种状况,没尝过那种疯狂那种激情的读者一定会很难接受我那样的写法。我当时认为,以第三人称写出那一段,难如登天。

梅森﹕为什么?

法兰岑﹕因为叙述者是汤姆.艾柏兰特,他撕扯自己的心,撕扯自己那段恋情,最后甚至撕扯安娜贝尔。

梅森﹕这让我回想起你的上一本小说《自由》的写法。女主角之一佩蒂讲起自己的故事时虽然是第一人称,你却用第三人称代替。

法兰岑﹕没错。

梅森﹕那是你一开始的打算吗?是动笔前就想好了,或是写到一半才发现?

法兰岑﹕正好相反,我本来想以第一人称改写一部分佩蒂的东西,可惜反讽的意味不够强。她是个满腔怒火的人,非常非常气她母亲抚养她的方式,气她的手足。她的生气其实不是没道理,毕竟她父母也有一点错。所以我把那部分写得反讽又带怨恨,用第三人称来写似乎刚好。何况,她是体育健将,运动员本来就有用第三人称自居的习惯。“波・杰克森是三项运动全能。”波・杰克森以第三人称自居是特别有名。

《纯真》(Purity)

出版时间:2016年9月
出版社:新经典文化出版
作者:Jonathan Franzen
译者:林少予

“我写故事时主要靠直觉”

梅森﹕这本小说《纯真》有别于前几部小说,我看到它的不同之处在于,你写这本书,非常关注推动对话,以开展故事里的理念——似乎显得更加尖锐犀利。你的小说全是传达意念的小说。你藉一本又一本的小说反驳世人现在的信念:大家认为充满理念的小说已经不是当代生活的一部分了。在你最初三本小说里,《The Twenty-Seventh City》写的是座没人知道的城市,《Strong Motion》是一个没人听过的概念,《修正》指涉的是我们可能无感的修正。不过﹐大家都听过“自由”的意义,也知道“纯真”代表什么。我总觉得,你想探索理念的欲望正在稍微改变形体,顺应你笔下的角色前进的方向。后面这两部作品里的主角沃尔特和这本安德瑞斯・沃夫,一个是激进环保分子,另一个是激进的——你所谓的“网路泄密者”,只不过听起来不太……

法兰岑﹕你这样称呼安德瑞斯不太贴切。

梅森﹕好吧,我想问的是,你利用小说的形式,想跟文化界沟通,想探讨一些其实持续影响我们的理念——我知道规划写一大本书是很复杂的事,而要在大书里规划一套探讨意念的对话,感觉是你近期致力的复杂工程。你这次的努力和以前不一样,我没说错吧?你藉这本书想达到和以前不一样的目的?

法兰岑﹕这个嘛,你一口气问了好几个不同的问题耶。我从幼稚园到高中都是好学生,后来进入菁英大学就读,我头脑应该不笨。我喜欢探索各种理念,尤其是我在大四那一年发现“文学理论”后,一头栽进去。也许我的第一本小说是充满理念的小说。不过后来我并不会特别处心积虑要写什么理念……(开头我那几句话不是想用来说我智商高,只是想说我不笨。)

梅森﹕我相信在场人士如果举手表决,也能得出你不笨的结论。

法兰岑﹕我这么说好了,假如我写这几本书的过程中,你能坐在我身旁一路看着,就会发现我是个边写小说会又哭又笑的人,不过你可能会被吓到。

我写故事时主要靠直觉。跟着故事脉络的直觉和跟着角色的直觉。书名之所以选用抽象的字眼,原因只是要强迫我自己在选择故事﹑角色﹑情境的时候,有一个核心概念作为选择。

梅森﹕照你这么说,概念才是核心,而不是“理念”。为什么“理念”这字你好像很没兴趣?

法兰岑﹕因为我没有要把一套理念写在小说里。通常我是会先有个想法,然后驱动我。比方写这本书之前,我看到许多流派的激进理想分子往往会沉迷于某种“纯真”。这想法最初在我翻译编写《The Kraus Project》那本书时冒出来。我用这种方式来理解卡尔・克劳斯(Karl Kraus),这位我年轻时非常景仰的奥地利讽刺作家,这次我以他为主题写书,却发现自己开始讨厌他。当年他有一堆狂热的追随者,包括我,这些人沉迷于德文的纯净性,这有别于纳粹语言的纯净。纳粹禁止人民以orange 来称呼柳橙,只准用德文字根apfelsine—“来自中国的苹果”。现在大家都用“柳橙”了,哥德也用“柳橙”这字,不过纳粹嫌“柳橙”的法文味太重。另外他还有好多种概念,属于种族纯净性的概念。我现在觉得这种纯粹性很可怕。

我最初只是想围绕这个概念写一本书,到底这书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小说最后出来的样子,是因为我后来有个异想天开的想法。我想到一个概念——不行,我再说就会泄露太多故事情节——我这样讲,碧普的母亲改变了自己的身分,不肯告诉碧普她的生父是谁。要怎么解开这个当事人不肯透露你又非得知道的难题,碧普的解决途径荒谬绝伦。我则必须大费周章写到另一个时空,否则无法完满。

梅森﹕所以说,这本小说的架构,主要就是要化解碧普无法知道父母真实身分这道难题?

法兰岑﹕是的。当然我得进一步构筑其他故事支架,来撑起第一人称叙述的重量,因为这本书可以说是用来盛装这东西。我至今仍在担心这件事,因为我面对的褒贬不一。最近我办了几场新书朗读会,我碰到有读者捧书排队等签名时当面感谢我这样写。那天在堪萨斯城,有个年轻人——也不怎么年轻了——他排队见到我后,哭着说,“我好高兴喔,天底下不只我是这样的。”

我想写的正是这样的东西,不过我也隐约预料到,这个故事对那些感情生活顺遂的读者来说,也许还很难认同,所以,小说里那个感情激烈的部分,虽然那段应该发生在所有事情之前,但我没有一开头就写,我知道有些读者会吓跑。

梅森﹕所以,这部分的描写本来摆在更前面的位置?

法兰岑﹕不是,从一开始我就打算把这段情绪上太容易让人骚动的部分往后面推,拖越久越好。

梅森﹕你的算盘是,等一路高兴地读到那部分,读者已经投入太多,不会离开了?

法兰岑﹕答对了。

有些角色比较适合成为其他人物的客体

梅森﹕你刚才提过,你想在小说里细分男女的部分,因为人性本如此,似乎有理由这样分,不过你刚刚在现场没有朗读安娜贝尔的段落。

法兰岑﹕我正要读到汤姆和他妻子安娜贝尔在树林里激情的一幕。

梅森﹕安娜贝尔是个引人入胜的角色,可惜我们今晚没空深入探讨。在你的作品里,重要的角色并不是每一个都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你不一定会呈现每一个角色的观点。而我不知道该怎么在不透露剧情的情况下请教你—

法兰岑﹕你想问为什么我不让读者看安娜贝尔的观点?

梅森﹕这正是我迟疑不敢问的问题。

法兰岑﹕这个问题很公正阿,因为——

梅森﹕我们读到不少别的角色谈她,尤其是汤姆描述当年情路艰辛的催泪桥段。

写小说时,大部分的苦心用来和少数几个角色培养那份情意和亲近感。此外,也许我信不过自己,我认为这个情况下写她观点会充满偏见。有些角色被写成其他角色生命中的客体,反而比较合适。

法兰岑﹕应该这么说,我总不能让每个角色的观点都有机会呈现。以前常有读者拿《自由》问我,为什么沃尔特和佩蒂的女儿不多说一些话?我会说因为佩蒂占太多篇幅,书里没位子了,女儿挤不进去。另外还有一个原因,这个女儿后来生活调适得还可以,对小说作者来说,写她没那么多乐趣。

我没想过要从安娜贝尔的观点写,是因为她是个个性极端的角色,极端理想主义者,且在故事里前后多少年始终没有改变这种特质。在这方面,我无法认同她。我能感应她年轻理想化的心,但无法认同她死抓着理想主义不放的观念。

梅森﹕简单说,她的性格超出你的想像力范围?

法兰岑﹕可以算是。也许不应该说是我的想像力范围,应该说我无法以我想认同的方式去写她——

梅森﹕“认同”?什么意思?

法兰岑﹕对于一个能提供观点的角色,我得对它产生某种情意和亲近感。这种现象不太常发生。

这是真的。我知道你希望我再详细说明,不过我不想再多说这个了。

小说不应是拿来砸人的砖块

梅森﹕接下来,我想进行一点比较例行的作业,可以说是偏向统计学吧,进入问答阶段。

法兰岑﹕我知道,我们的时间真的好短,好惨。不过对此刻而言,我觉得不怎么悲惨。

梅森﹕我再补个正常点的问题。你刚刚说空间不够,她挤不进去。

法兰岑﹕空间不够,对,空间不够。

梅森﹕但写书明明可以……

法兰岑﹕你注意我写的每一本书厚度都差不多。

梅森﹕我来看看。哇,惊人喔。你最近这三本﹕五六八页﹑五六二页﹑五六三页。

法兰岑﹕我控制长短自有定见。

反过来说,一本书要写得让我高兴,必须同时具备几种条件,其中之一是故事真的应该从所有面向去叙述,面向越多越好;另一个条件是长度要够,好让读者有一种已过一段时日的感觉。即使是只花一个礼拜就读完,和你读最初几章照样有点距离感。小说如果写短了,我没办法营造这种感觉。

梅森﹕怎么会这么巧?长短都一致﹕对于一位写了五本小说的作者而言,这代表什么?难道你已经知道下一本书总共五百六十六页?

法兰岑﹕我不知道确切的页数啦。我是真的努力把这一本写成和前几本一样长。我有一种恐惧症,深怕书变成砖块被拿来砸人。写一本太长的书占用读者那么多时间,总觉得失礼。所以,随便摊开手说“写个二千六百六十六页吧”我绝不会做这种事,虽然《战争与和平》我读得很尽兴……

梅森﹕你读过很多次吧,我相信。

法兰岑﹕很多次,对,没错。我并不是原则上反对写得太厚﹐我只是觉得不太自在而已。

梅森﹕身为读者的你,却常赞美小说写得短。你为《华尔街日报》读书会挑选的大江健三郎(Kenzaburo Oe)的《个人的体验》(A Personal Matter)就属于这种小说。另外你喜欢的短篇作家也不胜枚举,艾莉丝・孟若等。不过,身为创作者的你对短篇——

法兰岑﹕我拒写。

梅森﹕如果是短一点的长篇小说呢。

法兰岑﹕这个嘛,只要我东加西减,最后总会写长,大概会写成大号的经济包。反正,如果我把自己想写的东西全写进去,又不至于超过读者愿贡献的光阴,综合这些考量,我的书页数差不多是五百六十二。

梅森﹕左右。

法兰岑﹕左右。

读者的问题


读者1﹕我想问,你希望读者读完你的作品后,能从里面得到什么?你希望读者能获得什么样的经验?

法兰岑﹕读得爽就好。上礼拜我在休士顿,遇到一件新鲜事。有位读者发问,说他对十九世纪文学,包括托尔斯泰和杜斯妥也夫斯基等人都嗤之以鼻。所以当我说希望大家“读得爽”的时候﹐我觉得把自己贬得很不入流。不过,其实,“爽”有很多种意思。我写一本书之所以需要这么久,原因之一就是我尽量把故事设计成让人一打开就无法释手,让人想知道故事发展,或许也想稍稍认识故事隐含的意义。我也希望把书写成让人想一读再读,让人想研究书里的基调﹑延伸式暗喻,想从角色和情境之间找出对比和反差。如果我这样写,研究文学的人﹑文学品味高的读者可能也会读得爽,能从我写进书里的东西里找到好玩的馅。不过,重点在这里,我认为,小说是一种经验。小说就应该写出这个。或许这样讲比较好﹕我想让读者拥有一份经验。

不过,我不提供感想。面对读者,我可不想做一个管东管西的琐事经理人——我去逛大峡谷,你也去逛大峡谷,我才不会教你说,大峡谷对你具有什么意义。我只是尽量为我自己创造一小座大峡谷。这样讲会不会被嫌自我膨胀?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应该举卡斯特(Custer)国家纪念碑当例子比较自谦。

梅森﹕对,小心明天报纸标题就会出现﹕“我,法兰岑,能自己创造大峡谷。”


读者2﹕我只有一个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来﹐我读过你不少书﹐我想知道你的日常生活是怎么过的?你是怎么得到写作灵感?你是那种随身带Moleskine笔记本的文人吗?你会在自己每讲一句妙语时﹐就赶紧记下来吗?或是﹐你会等到睡前回顾今天大事作记录?总之﹐我想问你习惯的模式是什么?你每天都过着与创作有关的生活吗?

法兰岑﹕二十岁那年﹐我去欧洲﹐没有效法有志文青带着笔记本边逛边写东西﹐后来因此自责得半死。从那一次起﹐我一直自责到现在﹐影响所及,身为编辑/作者的我有越来越深切的替身感。我显然不是够认真的作家﹔你们全都买了书才进场。基本上这太过分了。

对我来说,顺利地写不是太常发生﹐不过一旦我整理出一本书的资料后﹐我就能潜心创作大概一整年。能顺利写的时候﹐我早上尽量写五六个钟头。写作以外的必需品也要准备好。以这本书的写作而言﹐因为写起来煞费苦心﹐所以每天晚上我会多喝一杯酒。另外﹐狂看电视、上健身房、打打网球、找朋友聚一聚﹐不过我不会混到半夜﹐因为唯一重要的关键在于早上那五、六个小时。

幸好我没有随身带文人笔记本的习惯﹐没有累积一大堆笔记本。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我还得埋头翻找一九七○年的笔记本﹐想从里面找一句精彩的对话﹐这个模样有点悲哀吧?我才不要。我才不想变成传奇四分卫培顿‧曼宁﹐不想变成代言Direct TV卫星电视的曼宁。反过来说呢﹐在早上的五、六个钟头﹐我觉得生龙活虎。工作日就这样﹐过得很快﹐而且因为我没有文人笔记本的负担﹐我每天遇到的事﹐例如我回家路上听见的电台节目﹐就能直接融入印象﹐不必记下来了﹐因为我昨天刚刚听到。


读者3﹕未来的读者在你心中有多少分量,我很好奇?例如五十年以后的读者?

法兰岑﹕我很难为三十五年以后的读者设想,因为遗憾的是,我预期自己顶多再增加个三十五岁就差不多了。我比较关心的其实是翻译,我会想当我这些书被译成中文,天啊,书里的“富豪车”会被怎么处理?不过,我认为,如果作品能流传得够久,最后一定会出现注脚。现在看伊莉莎白女王时代的作品,他们的时地性非常强,结果呢?现代读者对那些跟当时时地性高度相关的笑点,怎么读也无感。我无法关心我死后的情形,不过如果时空演进到“富豪车”成了毫无意义的名词,读者却还在读我的书,那么,也许有人会想办法在书里加个注脚。

一本书几乎在出版之前,就开始过气了。书在越界变成斯洛文尼亚文版或中文版之际,就会先被重重挨了一拳,年代越久,挨的拳数越多。所以,如果还有人想趁现在读我这些书,我就努力博君一笑吧。顺带一提,像我写到“明眸乐团”(Bright Eyes)这类的,我晓得美国现代读者读到这里,完全明白哪一种人会去看这种演唱会。但如果五十年后的读者看不懂,那我也不能在乎。

同一读者追问﹕我对这一点很好奇。有没有哪些内容是你知道不耐久,所以干脆删掉?

法兰岑﹕影射真人真事的书。这一类书的能量大部分来自不耐久的东西。以我自己写的书来说,我希望能量会来自比较扎实的东西﹐例如复杂的角色和真正戏剧化的情境。删减,我倒很少做,因为那类东西一开始就不会出现在我的内容里。


读者4﹕你刚才提到说﹐你希望读者读得爽。你的书也常提到明显政治化的状况。我马上想到的是《修正》,书里教授研究的是文学理论。所以,你如何取舍真的很政治化的理念,怎么和……和你写小说的走向求取平衡点?

法兰岑﹕在我写最早的两本书时,我满脑子左派政治思想,全是我年轻时受到的薰陶。写那两本书的时候﹐尤其是第一本﹐我是真的自认能对政治发生作用。我后来当然放弃了,因为一踏进三十岁过半的黑森林后,我就开始怀疑,我怎么确定个人政治理念一定对?我开始思考,小说应该让读者质疑的众多问题之一就是这个。现在我在书里提到政治,一般用意是激发半信半疑的反应。我一写到沃尔特(《自由》主角)等人的看法,例如人口爆炸之类的,我就觉得有必要加以反对,探讨出一个最能和他的立场作对的观点。我自己认为小说应该在这些观点之上,就我的知识论而言,小说凌驾任何政治理念之上。说实在话,小说比政治来得博大精深。政治有其地位,政治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的书里也免不了扯到政治。如果政治想走进书里,我不想拦阻,不过这书的原动力不是政治。

现在我一写到政治立场,总觉得有必要把这立场写得复杂,这种心态已经近乎缺点。甚至照我的看法,这是一大缺点。即使是我,也会嫌自己只能做到这样。


读者5﹕不知道我这问题会不会太针对某一本书了。我在想,沃尔特和女友的情路好像走不下去了,开始倒退,我一直纳闷你为什么让女友出车祸死掉?我也纳闷,假如没出车祸,这一对的关系能演进到什么程度?我总觉得,你写车祸是因为似乎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法兰岑﹕你说的这本书已经五岁了,现在我可以谈一谈。如果在座有人还没读过,先跟你们抱歉。

我可以这样回答你的问题,因为这事有个背景,是我觉得有意思的背景。我其实认为,这一对能渡过难关,平安走下去,因为两人之间显然在某方面合得来。整本小说这样写,用意就是要包含车祸丧生这件事。

我现在能畅谈故事的背景了,因为我姑丈沃尔特两三年前以九十七岁高龄过世。他是我最喜欢的亲戚,他有个女儿,二十二岁那年在西维吉尼亚州车祸丧生,夫妇俩彻底崩溃了。我姑姑变得有点疯疯颠颠,到死都没有恢复正常。她死后,我才开始和姑丈沃尔特亲近。那些年他告诉了我好多事情,包括他一直有婚外情,因为我姑姑疯了,他受不了。他也向我吐露秘辛,说出他的婚姻生活发生什么事,为什么女儿会疯狂到在西维吉尼亚州的烂路上彻夜冒雨开车。从来没有人愿意听他。他之所以跟我说这些,是因为在那阶段,他身边很多人都死了,包括我母亲。我听完那些事情跟他说,沃尔特,我可以代你讲这故事。不管是透过什么方式,我一定帮你讲这故事。我知道他想听到我这么说。他自己也写写东西,还自行出版过几本书。他希望有人代他叙述人生事迹,幸好他活得够久,总算读到我的书,并了然于心。虽然我讲他的故事方式很怪,但他能理解。我真的不想在此泄露故事细节,书里有很多东西虽然改头换面了,却是不折不扣我姑丈沃尔特的故事。

说来也奇怪,不少人批评我的结尾那场车祸,说结束得太随便了,太省事了。然而,这正是我当初动手写它的起点。也许我这样写,是断送了读者对故事的爱,我当初不该这样写,但不巧的是,这正是让我提笔的决心。


读者6﹕我想提一个和德国酸菜有关的问题。你之前有一本小说里(《修正》)有个角色对德国酸菜很沉迷。我很好奇,这么强调德国酸菜的动机是什么?

法兰岑﹕我是真的喜欢德国酸菜。这跟我身世有关,因为我母亲的娘家就在东欧。而且,一直到现在,每年圣诞前夕,我一定准备乡村猪肋排和德国酸菜,这成了我一年一度的圣诞仪式﹐每年桌上一定有我母亲喜欢的这道菜。酸菜可以事先准备好,不必在节日忙翻天时拖到最后一刻才煮。德国酸菜是一道耶诞食品,《修正》可以说是一本圣诞小说。也许因为这样,我才强调酸菜。另外,我也认为,酸菜是值得推广的产业。写《修正》时是一九九九年。现在嘛,相信大家在布鲁克林区随便一家美食餐厅都吃得到酸菜,千奇百怪的美味酸菜应有尽有。不过在一九九九年,酸菜还算新奇,我那时构思着,什么菜会蔚为下一波主流?会让《纽约时报》派美食评论南下费城的佳肴是什么?可以是时尚新酸菜吧。


读者7﹕《修正》和《自由》隔了十年,为什么?

梅森﹕九年才对。

法兰岑﹕是,严格来说,只隔九年。如果以我被催促去写的时间感来说,比较像隔了二十年。那段时间,我有其他事可做。那九年里,我前后累积大概花了一年的时间赏鸟。那时候我很快乐,觉得我终于不必再那么拼命。我真的真的是一个拼死命努力工作的人,拼命奋斗到《修正》,才出现突破才觉醒,觉得应该放自己一天假。我不是天天写作,不过当时我在哈林区成立工作室,足足花了差不多六个月的工夫,一个礼拜拨出两天去,因为那房子很简陋,而我想把工作室弄好一点,好让我写《修正》。言归正传,在那之前,我老是在工作。在那之后,我只想渡假——我渡了不少假,因为我拼了命奋斗到四十岁阿。

渡假其实是两本书间隔那么久的最大原因。不过,我那时也发现新闻写作的趣味有多大。另外,出乎我意料,我也发现有一本回忆录等着我写。不过基本上,我写一本小说差不多要花五年。那之中我要去赏鸟十二个月﹐外加零零碎碎的写作计划也用掉时间。其中四年耗在摸索碰壁的阶段,然后忽然间,总算走顺了。

最后。老实说我很想继续接受大家提问,不过我有时担心,这种乐趣只有我个人片面能尝到。所以,感谢各位,特别要感谢梅森今晚过来。待会儿你们私下有问题就上前来,我们再聊。

编按:本文原名 Jonathan Franzen: On Page - Turners And Big Ideas Wyatt Mason In Conversation With The Author Of Purity,刊登于Literary Hub网站。经新经典文化出版社授权端传媒编修转载。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