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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国女子泳将陈欣怡对奥运前夕进行的药检呈阳性反应,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于8月18日发表通告,裁定取消她的奥运比赛资格,并禠夺她早前在奥运女子100米蝶泳决赛所获得的名次。
陈欣怡于8日在女子100米蝶泳决赛游出56秒72的成绩,排名第四,但其后被证实药检呈阳性,并缺席了原定参加的女子50米自由泳初赛。
就 CAS 的判决,中国体育代表团表示遗憾,但会服从处罚。代表团强调高度重视事件,已责成中国泳协全面调查,并将依据事实真相,依法对有关人员采取严厉处罚。
中国泳协亦发表声明,指“使用兴奋剂危害运动员身心健康、破坏体育公平竞赛、败坏体育道德,是世界体育的一大公害”。声明强调,中国泳协会严格执行国家“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反兴奋剂工作方针。
声明又指,中国泳协就今次事件“深感内疚和不安”,又形容事件说明了“中国游泳反兴奋剂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也暴露出协会在反兴奋剂管理上存在疏漏”,强调将以此为鉴。
8月12日报导:中国女子泳将陈欣怡奥运前药检呈阳性,里约奥运首例
中国游泳队5日前方才要求澳洲泳将霍顿(Mack Horton)就暗示孙杨服用禁药的言论道歉,8月12日,新华社就引述中国游泳协会确认,正在参加奥运会的女将“陈欣怡,在8月7日里约奥组委实施的赛内兴奋剂检查中被查出 A 瓶氢氯噻嗪(Hydrochlorothiazide)阳性,陈欣怡目前已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了 B 瓶检测和召开听证会的申请”。
消息爆出,舆论哗然。陈欣怡8月8日于女子100米蝶式决赛中,游出56秒72的成绩,排名第四。她也是本届奥运会上,第一位药检呈阳性的参赛运动员。
消息最早在8月11日经巴西媒体《圣保罗州报》(Estadao)报导。文中指出,陈欣怡是在参加里约奥运会前的兴奋剂检测中,检测结果呈阳性反应的。该报导指,中国游泳队已在10日前后收到陈欣怡未能在药检过关的通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将介入调查。
新华社引述中国泳协负责人称,协会高度重视事件,已要求陈欣怡配合调查,并强调协会将认真执行反兴奋剂规定。至于国际游泳联合会(FINA),暂时未就事件发表任何回应。陈欣怡在本届奥运还报名参加了女子50米自由式比赛,相关项目预赛将在当地时间13日举行。
据报导,氢氯噻嗪是一种利尿剂,本身不能提升运动能力,但可加快体能代谢,增加尿液排出量,在运动比赛前减轻体重、或稀释尿液中的违禁药物。2016年,氢氯噻嗪被列入禁药名单 S5 类别,在赛内及赛外均禁止使用。
协会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已要求陈欣怡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认真执行反兴奋剂规定,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中国游泳协会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将主动配合国际体育仲裁院开展调查,并尊重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最终决定。
陈欣怡现年18岁,生于上海,主攻短距离蝶式、自由式及个人混合四式等游泳项目。2013年,年仅15岁的她在第12届全运会上夺得4面金牌及1面银牌,一战成名。2014年,她在仁川亚运会上亦夺得3面金牌。2015年俄罗斯喀山世界游泳锦标赛,陈欣怡在女子100米蝶泳游出58秒34的成绩,打破该项目的世界青年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