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了2015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报告指出,一些国家政府严厉实行渎神法,并且仍有以打击暴力极端主义为名限制宗教自由的趋势;中国政府也再次被视为“特别关注国家”,被指对宗教进行严格限制,对被认为威胁到国家或共产党利益的宗教信徒进行打压,禁锢其个人自由及活动。
这份报告涵盖了199个国家及地区的宗教自由问题。报告强调,渎神法的存在对宗教自由有致命影响,并且指出了阿富汗、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苏丹、埃及、印度尼西亚、毛里塔尼亚和尼泊尔等国家,在亵渎神明、叛教、反转教方面的法律严重影响了该国的宗教自由。
报告还指,在许多伊斯兰社会,严厉惩罚亵渎和叛教的法律会教唆出激烈的亵渎神明的社会行为。美国国务院负责国际宗教自由的无任所大使 David Saperstein 表示,全球有近四分之一的国家有渎神法,十分之一的国家制定了惩罚转教的法律或是政策,并以此来恐吓和压制宗教少数派。
除了政府是对宗教自由造成影响的因素外,报告还提出“伊斯兰国”(IS)、博科圣地(Boko Haram)等非国家组织也对宗教自由构成严重威胁。另外,报告也指出了越南、肯尼亚、中非共和国等国家和地区在宗教自由问题上有积极的发展。
美国副国务卿 Anthony Blinken 表示,“当公民能够完全享有他们应有的权利时,社会便会更强大、富裕、安全且稳定。当一个政府不给予公民以宗教自由时,会使没有做任何错事的公民变成罪犯,引发产生鄙视、无望和异化的紧张局面。”
宗教多元化不是一个国家的弱点,而体现出了对每个公民信仰的尊重,并提供了公民为整个社会的成功作出贡献的理由。
中国的宗教自由状况依旧不容乐观。自1999年起,由于从事或容忍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行为,中国被视为“特别关注国家”,在今年的报告中依旧如此。
报告指出,虽然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能够进行“正常宗教活动”,却没有定义什么算“正常”宗教活动。报告还指,中国政府对宗教人士采取控制,限制被认为会威胁国家或共产党利益的宗教人士的个人自由与活动。在过去一年,对已登记或未登记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者,政府仍然有虐待、拘留、逮捕、监禁和骚扰等行为。
报告尤其指出,中国浙江省政府摧毁了多个国家批准的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堂,强拆逾1500个十字架,维权律师和宗教领袖在抗争中遭到逮捕。报告还指,新疆维吾尔穆斯林以及西藏的佛教徒在就业、住房和商业等方面,也饱受严重的社会歧视,尤其在重大敏感事件的周年纪念日里。
就香港的宗教自由状况,报告指出,基本法同其他法律和政策保证了政治自由,在香港没有重大的社会活动影响宗教自由状况。
台湾方面,报告指出由于劳动基准法不适用家政服务业工作者,因此没有每周休假的法律保障,无法参加宗教仪式。报告称,虽然美国在台协会(AIT)定期与政府官员、学者和立法者协商,就家政服务业工作者每周有休假日参与宗教仪式进行讨论,却被台湾当局将其视为劳工议题,而非宗教自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