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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赢 iPhone 6 外观侵权的中国手机公司近乎“空壳”

刊登于 2016-06-23

图为iphone6手机。
图为苹果公司的 iPhone 6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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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近日裁定苹果公司的 iPhone 6 和 iPhone 6 Plus 外观设计侵犯深圳佰利公司专利权后,华尔街日报于22日发布报导,称胜诉的佰利公司“几乎已不存在”。报导称,记者打电话至佰利但无人接听,佰利的网站也被删除,而该公司的三个注册地址均未发现其办公室。

公开资料显示,佰利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深圳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旗下的子公司,曾获得中国搜索引擎巨头百度的投资。

佰利于2014年起诉苹果公司,称后者的新款 iPhone 外观侵犯其外观专利。但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时,这两家深圳公司均已成为“空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平台显示,由于母公司百分之百数码科技的100%股权被法院冻结,佰利公司的资产目前也遭到冻结,且限制时间已排到2019年4月。

澎湃新闻引述业内人士称,这两家公司因为资金链断裂停止运营,“佰利公司已经没有开展业务,可能就指望着与苹果的这场知识产权官司了吧。”百分之百公司前员工和投资者称,导致公司走向灭亡的原因包括产品缺乏吸引力、管理不当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但佰利的代理律师、北京维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安进仍表示,佰利还考虑将专利侵权诉讼范围扩大到 iPhone 6s 和 iPhone 6s Plus,他认为“问题不在于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是否还在生产手机,而在于 iPhone 6 是否侵犯了专利”,并称“佰利仍在运营中”。

6月17日报导:iPhone 6 侵犯了某内地手机的外观专利?

虽然淘宝上充斥着不少外观几乎一样的“山寨”iPhone,但在北京知识产权局看来,相反的情况也不是没有。近期,他们就裁定iPhone6和iPhone6 Plus的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佰利公司一款名称为“手机(100C)”的专利,并责令苹果公司和北京地区代理商中复公司停止销售相关产品。而苹果公司也因不服决定,日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

这起外观专利侵权案始于两年前。2014年1月13日,佰利公司为“手机(100C)”申请了专利号,在7月9日获得了授权公告。在iPhone6和iPhone6 Plus在中国内地正式发售后,佰利公司在当年12月就以专利侵权为由,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申请,该局也对案件进行了两次口头审理。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第2款

2015年3月30日,苹果公司以该专利违反中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当年12月2日,该委员会作出决定书,认定“苹果公司提交的证据均不能证明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其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不能成立。”

其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于今年5月10日作出决定,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仅“存在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细微差别”,故将“手机(100C)”纳入专利保护范围,责令苹果公司和其在北京地区的代理商中复公司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但苹果公司和中复公司均不服裁决结果,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两者存在许多显著区别,既不相同也不近似,要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同时要求宣告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对于案件会否影响iPhone6和iPhone6 Plus在内地销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陆兆文表示,相关裁决仅适用于北京地区,且由于被告方已经就相关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目前这两款手机在内地市场上的销售不会受到影响。

26 %
苹果公司2016财年第二财季的财报显示,该季度苹果大中华区的销售额同比下降26%到124.9亿美元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资料来自MBA智库百科)

来源:北京晨报北京日报威锋网知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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