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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访京团团员光顾夜店丑闻持续发酵,传中联办介入调查

刊登于 2016-05-25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举办的“一带一路访京团”行程期间爆出成员夜蒲丑闻。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举办的“一带一路访京团”爆出成员行程期间光顾夜店丑闻。

香港建制派政党民建联成员马恩国任主席的“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于5月18日至21日组织“一带一路访京团”访问北京。但明报近日曝光,该团在京期间有两名团员光顾当地一家KTV,且有这两人与不同女性的亲密合照流出。

涉事二人分别是“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顾问、现职律师的佘英辉,以及该基金会附属会员翁继文。两人已在5月23日晚辞去基金会职位。

身兼“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荣誉顾问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及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也于23日辞去荣誉顾问一职,但尚不清楚她的辞职是否与KTV事件有关。

另据明报消息,担任“一带一路访京团”荣誉顾问的是中联办法律部长王振民,他也有份出席交流活动。报导称,他在得知KTV事件后非常不满,中联办人员正向交流团调查,要求团员交代详情。

一带一路是国家重要倡议,而每个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都要关注自己的行为。

香港特首梁振英

除基金会职务外,佘英辉和翁继文也在24日辞去警察交谊组织“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名誉会长职务。

据明报从多个渠道获悉,当天出席KTV活动的除佘英辉和翁继文外,还有两至三名香港警务人员出席,其中一名总督察级警官与“国际警察协会香港分会”有关联。

明报引述消息指,相关警务人员乃是参与另一个访京团,日期与“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的访京团重叠,因与佘英辉、翁继文相熟,故相约一同消遣,但具体情况不明。

另有接近相关总督察级警官的消息对明报表示,该名警官期间只有喝酒,没有亲近女性或与她们合影。

警方发言人回复明报查询时表示,上周共派出两批38人前往北京,参加分别于国家行政学院及北京警察学院举行的研修及培训课程。发言人强调,警队非常重视人员操守,亦要求人员不论在当值或休班时均恪守警队的守则及价值观。

“一带一路访京团”团长、“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回复明报查询时对事件表示愤怒,指佘英辉和翁继文绝对影响基金会声誉,自己在物色团员方面要负很大责任。他又指二人外出活动时有通知他,但强调自己没有参与KTV活动。

据星岛日报报导,“一带一路访京团”由38名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组成,目的是推销《反港独法》。马恩国此前表示,已向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办)和基本法委员会提交《反港独法》草案,期望人大常委会能够为《反港独法》立法,并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实施。

星岛日报政情专栏指出,“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成立以来,每年都有访京行程。但基金会的成员分量不足以见到较高层次的官员,因此请来谭惠珠及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任顾问,才能与港澳办副主任冯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会面。

该专栏还引述消息指,两名涉事团员在KTV自拍后,还肆无忌惮地传到一个由基金会成员、香港政界人士及内地官员组成的群组内。专栏引述亲建制人士表示,以后应该没有人再敢与马恩国谈话,更不会有重量级人士替他背书,他的从政生涯可能就此结束。

8000 港元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指,访京团由团员自费,机票连酒店每人需付约8000港元,至于晚宴开支则由基金会负责。

声音

现时港独没有实力,但即使港独具备实力亦好易处理,因为中央要法律有法律,要枪有枪,要炮有炮。

马恩国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

照片中的女子都是艺人,而活动属私人聚会。

翁继文对《明报》说

我相信这绝对是个别团员的个人行为,但出团期间发生这样的事,我感到非常不高兴和不可以接受!

随团访问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

访京团提交的《反港独法》

马恩国表示,《反港独法》草拟内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把分裂国家行为列为罪行;其次是把“推动完全自治”,即反对、削弱、抗衡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列为刑事罪行;第三部分是把因本土意识,而作出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视为严重罪行,应较非法集结判刑更重;最后是任何人以资金资助上述三项行为也属罪行。(资料来自星岛日报)

来源:明报星岛日报南早中文网苹果日报立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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