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古拉·索普(Nicola Thorp)第一天去伦敦一家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当前台接待员,就遭遇了一个著装难题:要么换一双“2到4英吋跟的高跟鞋”再来上班,要么走人。这让27岁的索普感到诧异:如果穿平底鞋也能胜任工作,且穿高跟鞋有害身体健康,那么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普华永道后来解释道,这项要求“并非普华永道的规范”;普华永道的前台服务外包商 Portico 公司表示,著装规范在服务领域是惯例,而索普也与该公司签署了著装规范,但这一事件发生后来,他们正在重新检视这一规范。
这看似是一个小问题……但如果我们能改变这样的小问题,那么就能为女性们面临的大问题做点什么。
索普不反对雇主拥有对员工提出著装规范的权利,但她认为这种规范应该与社会现状和具体岗位相适应。她的工作是引领不同的客户到达各个会议室,工作时间为每天9个小时,她质问公司,如果不能给出穿平底鞋不利于她工作的原因,那么强制要求穿高跟鞋的做法就太不公平了。
Portico 的一位发言人称,公司与业内标准是保持一致的,在要求员工穿著得体的规范中,也包括不同岗位适宜的鞋型推荐;他表示,已经把关于鞋类选择要求的意见反馈提交给董事会,将根据咨询意见来审查著装规范。
不过,索普做得更多——她为此发起一项请愿,呼吁立法要求企业不得强制女性员工穿高跟鞋上班,这项请愿已征集到超过14万个签名,根据请愿规则,英国政府必须对此事作出回应,议会也将考虑就这一议题进行辩论。
据汤普森(Thompsons)律师事务所的人士解释,依照英国法律,只要雇主给予员工购买“合理”衣服和鞋子的时间,那么雇主就可以开除穿著“不合理”的员工。
但是,英国劳工联合会(TUC)秘书长 Frances O'Grady 认为,强制女性员工穿高跟鞋的规定散发着“性别歧视的恶臭”,她认为高跟鞋“只能是一种选择,而不该被强制要求”。
平等正义公司(Equal Justice Limited)的法律顾问 Lawrence Davis 进一步指出,“如果他们设置这项规范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样能让女性显得更性感,那么就可以立案。因为在工作中显得性感并不是职位要求。”
来源:Quartz、BBC、界面、FT中文网、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