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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青年学者雷洋“因涉嫌嫖娼”被北京昌平警察抓捕后离奇死亡事件继续发酵。
5月11日,当晚出警行动的现场指挥、北京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就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采访。他称,雷洋在面对警方抓捕时反抗激烈,有民警在控制他时手被咬伤,5名警力用了约20分钟才将他控制住,而雷洋身上的伤痕也因此形成。他续指,雷洋被捕上车后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座位,抢夺方向盘并用脚踢踹驾驶员,导致驾驶员被迫停车,而他从副驾开门正常下车。他之后再次被控制后,被转到另一辆车内,此时雷洋不再继续反抗和说话,警方认为他可能身体不适,就将他送往附近医院。
昌平警方的官方微博也再次发布通报,指雷洋存在试图逃跑、咬伤民警、打落拍摄设备、打开车门逃跑等行为。
此外,一名足疗店女性工作人员也在接受了北京电视台的采访,称自己为雷洋提供了性服务。昌平警方亦表示,根据现场提取的避孕套进行的 DNA 鉴定,可以证实雷洋嫖娼。
雷洋家属对昌平警方做法表示抗议,认为该案应由检察院调查,昌平警方作为当事方,不应该利用话语权公开辩解,误导公众。
我们已经多次前往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院现已介入调查,昌平区公安局作为当事方,应等待检察机关的最终调查结果,而不是到处辩解,误导舆论。
内地知名律师陈有西也认为,即便从警方自己通报的内容来看,办案警察也已“涉嫌犯罪”,此事由“涉嫌犯罪”的一方侦查案件、拘捕证人,均不合理。他认为,“必须立即回避掉昌平公安局进行独立侦查,全部原始证据、监控录像、证人应置于其他地区检察院、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控制之下,不只是尸检由第三方进行问题。”
5月10日报导:内地青年学者“涉嫖”被捉后离奇死亡,警方说法被指疑点重重
一位名为雷洋的青年环保学者“因涉嫌嫖娼”而离奇死亡事件,日前引起中国内地舆论广泛关注。
据死者雷洋家属称,5月7日晚间,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生前任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的雷洋赴机场接亲属,但随后与家人失联。直至次日凌晨,家属接到警方通知,称雷洋“因涉嫌嫖娼”,被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心脏病突发死亡”。
事发后,案件诸多疑点引起了死者家属及舆论的强烈质疑。包括警方公布的死因、雷洋手机中定位信息怀疑被删、雷洋身亡三小时后家属才接获通知,以及警方拒绝家属对遗体拍照等。而在微博、微信等中国社交媒体上关于这起事件的许多讨论也接连被删除。
民警将涉嫌嫖娼的男子雷某(29岁,本市人)带回审查时,该人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突然身体不适,警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9岁的死者雷洋是湖南澧县人,自2005年起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修读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他于2012年硕士毕业后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任职,曾参与工业园、生态文明、污染物处理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的规划工作。
5月9日晚21时许,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在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接群众举报称:位于昌平区霍营街道某小区一家足疗店内存在卖淫嫖娼问题”,而警方在该足疗店抓获涉嫌嫖娼的雷洋后,他“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在警方对其采取“强制约束措施”后,雷洋“突然身体不适……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北京昌平警方称,已将此情况通报检察机关,昌平区检察院已介入并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据财新网引述雷洋之兄雷鹏称,雷家对警方通报中的内容不认可,并表示期待检察院进一步的调查结果。而早在事发当晚,死者家属便对警方的做法及回应进行过强烈质疑。
近日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一份《关于人民大学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情况说明》(下称《说明》),从死者家属的角度详细讲述了事发过程及疑点。这份《说明》被媒体证实是由雷洋的同学根据雷洋妻子口述所撰写,雷鹏表示“内容属实”。然而,最早发在内地问答类社区“知乎”上的《说明》原文已于5月9日晚23时许被删除;在新浪微博搜索“关于人民大学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情况说明”,亦未能出现任何相关结果。
《说明》称,由于雷洋夫妇于今年4月刚得一女,其亲属因此来京探望,航班预计于5月7日23时30分到达;当晚21时左右,雷洋从家出门去首都机场迎接,之后便失去联系,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家属表示,直到5月8日凌晨1点,雷洋的手机才被昌平区东小口镇派出所人员接听,后者通知亲属去往派出所。雷洋家属到达后,派出所称“雷洋因涉嫌嫖娼,在警车带往派出所的途中因心脏病突发死亡”。而家属随警察去往雷洋被送医的医院后发现,雷洋手臂和头部有明显淤血;警方则回应称,雷洋在警车上“反抗强烈,跳车头部着地所致”,但家属要求对遗体拍照留存被警方拒绝。
针对警方在事发当晚的回应,《说明》提出了几点质疑:雷洋及亲属均没有心脏病史,为何会突发心脏病?按派出所所述,雷洋已被制服并招供,但为何会尝试并且成功跳车?医院给出的死亡时间为22时,之后派出所为何不联系家属?雷洋手机中死亡前几日的通话记录、微信朋友圈信息、手机定位记录等被部分删除,是何人所为?
另据新京报引述雷洋家属代理律师彭吉岳称,家属还质疑包括未公布的足疗店具体地址、事发具体时间、执法过程等诸多谜团。
截至10日下午,警方尚未就上述疑问作出解答。但澎湃新闻报导指,警方承认与雷洋有过肢体冲突,雷洋家属则会和警方进一步交涉,以确定事件细节。
除了家属提出的疑点外,警方在通报中提到的“强制约束措施”也引起舆论质疑。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仅在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财新网引述上海市薛荣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荣民称,“强制约束措施”一般称保护性约束,多用于醉酒、吸毒及精神病人。而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严华丰律师则表示,“强制约束措施”是强行抓捕手段,属于“警方自创的概念”。
5月10日下午,中国官方媒体人民日报对此案发表评论,称目前事件许多细节尚待进一步调查核实,但该案引起的热议“既是对有关部门应对舆情能力的考验,更是开展互动、树立司法公信的一次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