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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群:活得像一片口香糖

有阵子我常嚼口香糖,完全是为了找件废事做着,咬牙切齿地对付时间,把白茫茫的分秒嚼出空荡荡的甜。

刊登于 2015-12-24

【黄丽群专栏|食与物】说些微不足道,却让人遭到全面围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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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解烦渴也不止饥的东西,不冷不热又不天然,无所谓滋味,自作自受一点津液,连街路的小食也算不上。事前知道它始终是空虚,事后唾吐无所置用的渣滓,不足称为小物。非食非物,没有什么人,也没有什么时间与场合,必须对这件事认真,永远不必认真,像忽然被鬼神夹入睡眠资料中一层垫档的梦。口香糖就是这样比小更小比琐碎更琐碎的事,小道中的小道。

偏偏就想讲这样的事。虽然女性谈细琐又质地偏于软的题目,格外容易被双倍地嗤之以鼻;虽然身属一个把强邻黑影当被子盖的国度,还嫌小确幸小确幸地被讥嘲得不够吗,自己都感受颓唐。

然而一切也正是为了它的不当一回事,为了它命中注定面对威势的犬齿咀嚼,为了它本质里一种大费周章的凉甜虚空,为了它有种很小很拮据的柔软与延展;为了它在可观的产值中(台湾这样弹丸之地,每年十几二十亿台币地吃着,北美及至数十亿美金),包含一种极端的意义上的废。

种种种种,常觉得自己活得像一片口香糖:例如说,就算一觉醒后,再没有这东西,都完全不影响世界演奏他的进行曲吧,《不可能的任务》里的口香糖炸弹就换做一副隐形眼镜,80年代台湾横空出世的意识形态司迪麦广告改成销售卫生纸也并不违和。个体的命运就是这样的事。

像口腔肌肉的抛弃式跑步机似的,口香糖也跟健身房一样彻底表现当代生活闲置与弃置的一面。它的各种丰富都不为提供生存热量而存在,不为味觉的细致审美而存在,不具备烟草或槟榔的刺激性,它最接近加法的两个效果都来自于减法的抵消:抵消不宜的体味,以及存在的无聊。特别在于无聊。有阵子我常嚼口香糖,完全是为了找件废事做着,咬牙切齿地对付时间,把白茫茫的分秒嚼出空荡荡的甜;戏剧也常利用这啪叽啪叽做无用功的小细节演绎某类活得轻慢的角色。那是出于无奈的轻慢。挪威哲学家Lars Svendsen说无聊是现代人与现代性的“特权”,18、19世纪之前,如果不是僧侣或贵族,如果不具备相当的物质与阶级基础,想体验生存的无聊感都还没有你的份。所以人类嚼食药用树胶的历史固然久,但20世纪开始化工大量生产的口香糖,才完全是这时代众多世人(当然包括我)“吃饱闲着”浓缩的形象代表。

但据说过去五年,美日等地的口香糖销量忽如悬崖落马,一山还有一山低。是大家忽然精神健醒了吗?忽然就唇齿芬芳了吗?好像也没有。新闻报导将其归纳为某种奇异的第一世界现象,“在崛起中国家如中国与巴西,销量持续成长,但已发展的先进国家里,嚼食口香糖的习惯似乎一去不回”,有个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推论是:口腔芳香用品之变化与发达,侵略了口香糖曾在21世纪初达到最雄强的市场。但我也怀疑有原因是智慧手机让对抗无聊这事出现更大的精神位移,如果回头参照,例如美国吧,过去五年智慧手机在全美成年人口里的持有率,恰从2011年的35% 直升到2014年的68%,平板装置由2010年的3%暴涨至45%。推播,小游戏,照片,6秒影片,新闻快讯,即时通信,社群媒体通知,都是源源不绝虚拟即弃一时口甜的小胶块,无差别堵塞着你有用与没有用的时间,照道理而言,现代人存在的无聊自此不该再成问题了吧。照道理而言。

不过现实中能击退恶的往往不是善而是更加的恶。制伏无聊的,原来也不是重新绘制意义格线,而是更庞大更擅于装忙的紊乱,是鞭炮般喜气洋洋的索然,资讯抽搐的电脉冲成为它自己的永动机,从此没有最无聊,只有更无聊。

吃剩的讯息渣,嚼过的口香糖,令人最沮丧部分在于那结果。变成灰的。僵硬了。光滑浑圆吐出来被指尖捏出脏脏濛濛的指印,像销量下滑那样都代表第一世界里小奸小恶、不必发动同情的烦恼。把它沾结在小女生的长头发上,补习班的长桌底下,公园椅子,最烂是计程车门内侧开门把手旁那个着力的小凹槽里,有次这样黏到手上,顿时竟有点开悟似的,好像愈介意双手卫生的人就愈容易招来脏东西。西雅图有个让我感到超级可怕的观光景点,是90年代以来无数观光客纷纷将嚼过的糖渣黏在一堵街墙上成为猎奇观,七彩十色,刻意为之的牵扯线条,远看是有点像一幅Pollock,光看照片都令人神经质幻觉出异味或觉得要被传染流行性感冒。这种因人我亲疏体感界线产生的嫌恶心很有趣,乍想理所当然,但绝对不理智,我们总直觉陌生人的体液必然比自己更秽恶,更危险,更多一点细菌,事实却当然未必。科学知识因其客观有据,反而有助于巩固许多不怎么科学的主观信念,似乎是说,人的各种道理最后总会归结成一种没有道理。

像一直吃着每一种口味都有模有样的口香糖。然后又一直吐掉。

这样一说,忽然记起其实也有件这样的事。很久没想起来了。

多年前我与G初识,在市区进行误点的晚饭,大雪沉重之夜,人们都留在家,酒馆整晚又钝又慢像一条冰河,汉堡玉米片卷心菜沙拉吃得人很呆滞,便说不如开车去附近郊山小丘看看雪跟林子。离开卡座时我一边缠绕围巾,一边看见G经过柜台向酒保小声要一片口香糖。

此前他并没有这习惯。那瞬间我脑子有点闪烁,好像知道了什么其实也不太知道的事,暖气烘得我昏头昏脑地就跟在后面接着也讨了一片。

很奇怪,下雪时大自然特别地严肃,星月远遁,鸟兽息交绝游,松树们都立正,天地有迎接的气质。山里许多路段不备照明,必须开远光灯,平时宏亮的光线此时几乎是竭尽全力,非常困难推开一路沥青那样黏稠的黑夜,车子经过又流拢回来。我不记得在那条路上聊过什么或电台放了什么音乐,但记得前后与对道一辆车都没有,记得口香糖一点一点糖质放尽,一秒一秒萎缩成小小的死胶。在舌根作梗,口感讨厌。

因为实在太暗,最后只能遇见稍微开阔的地方就随便停下车,一侧是白雪覆盖的黑林子,一侧在远景中飘飘荡荡是城区一角灯火。半认真讨论有没有可能一只鹿跑出来的同时,也就非常自然地亲吻了。那是彼此认识接近后初次的吻。或许是雪天气也或许是柠檬薄荷留下的嗅觉,一切很安宁,很悠久,很不复杂。如果吻这事也有什么最抵本真的理型(像法国那个世界公斤原器Le Grand K),那我想这个很接近了。

当然,你大概也像我一样,看见他倾身从酒保手里抽一片口香糖的时候,已经猜到G已决定要在这个晚上亲吻女孩,浑浑噩噩跟着要一片,也是直觉提出了回应。这漫长绸缪的先行。我想,如果当时拿来的是口气清新锭,口含片,或是红白条纹的薄荷硬糖,甚至是时髦餐厅洗手间里常备的迷你漱口水(可怕!),一切就会非常非常地不对劲。必须是口香糖。

看起来,若是一觉醒后,真的再没有这东西,也会有点迷惑怅惘。

日后,虽然不是没有一些折腾,再过后仍能做朋友。上次见面,都老很多,虽然还没完全变成渣滓,毕竟大家又是被多咀嚼咬磨了几年,人生的甜份再低了一点。一个中午约去吃了意大利菜,都是香料与蒜与橄榄油,餐后送上来那种薄荷味凉口硬糖,不过是蓝白条纹。我们边散步边拆开来吃,我莫名感到有趣,微笑了,走了一段,拥抱作别,说下次见下次见。

然而这也又是几年前的事了。

我常梦见自己回去那城那国家,剧情套路都是一阵闹乐乱忙半天,等到离开前夕才拍脑袋想到应该打个电话给G告诉一声我来了,但已没有时间见面。重播的梦境我一般有自己八九不离十的梳理,唯有此件,不解其意,黏在脑叶夹层,揪不完全干净,放着不理让它自行干燥,又些许不自在。有过的事大多为难,除非像西雅图那堵墙脏得令人生理性地本能起噁心,那么,真可以说吐就吐的,真可以一口吐干净的,其实并不很多。活得像一片口香糖,放弃营养的责任,带着错觉的清新,讲起来好轻好轻,但若深究到底,真正去深究到底,也是不那么容易的吧。更何况,又在这半哀半乐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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