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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岳永:创科局的成败关键是什么?

创科局身患公众欠缺信心此先天不足之症,要赢回社会的信任,当务之急是找到“劲人”来筹组一强大的团队,严防出现监守自盗。

刊登于 2015-11-19

2010年10月20日,美国加州,已故苹果创办人乔布斯在新品发布会上演讲。摄:Justin Sullivan/GETTY
2010年10月20日,美国加州,已故苹果创办人乔布斯在新品发布会上演讲。

公众一直就应否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争论不休,既然创科局的成立已成定局,与其将讨论停留在拉布剪布,或是政府在推行创新科技上劣迹累累,倒不如将眼光放远一点,想想如何令到创科局可以名副其实作出贡献。

创新科技是用作推动人们与社会的进步,它既非地产项目、也不单是开放中国IT市场、更绝非盲目派钱予一些所谓新创企业,以达至“交数”的目标。我们期望的创新科技,是推动人们将创意和科技结合,以提升整个城市的竞争力。

已故的苹果公司创办人Steve Jobs提出“点”与“线”论点,就如苹果透过开发出iTunes、iPhone及Apps Store这些“点”,最终发展出全新的音乐消费文化及生活模式,但亦冲击传统音乐行业如HMV等经营者。创新科技的出现对传统行业带来冲击的例子比比皆是,如何处理亦是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

在推动创科之上,很多时候由政府订立框架方向,可以让创新者更有效率找到发展的轨道。国际上亦有不少由政府牵头推动科技发展的成功例子,包括以色列的创新之国(Startup Nation)、韩国首尔的共享城市(Sharing City)、西班牙巴塞隆拿和新加坡的智慧城市(Smart City)。这有赖于政府的长远眼光以及良好规划能力,才可发展出完整的创新生态系统;而非将纳税人的金钱胡乱花费。

在韩国,现任首尔市长朴元淳2011年在补选中胜出后便引进“共享城市”概念,由市政府与民间企业合作推出新服务,并设立专责部门负责,投入大量资金鼓励企业开创新的共享项目之余,亦培育多间共享企业,以达至将首尔市内的资源重整、循环,让市民感受共享的优点与经济效应,成功在短短数年令到“共享”成为一种首尔特有的经济模式。

以色列政府贯彻“创新才能生存”的理念,在资金、法律以及教育上都支援个人或企业发展创新技术。不难发现,以色列出色的创新项目都是与军事有关,再普及至商业用途之上。以色列政府更协助企业走出国际,进军欧美寻找市场及新资金。

值得留意的是,即使实施民主制制度,在推动创新及科技之上,以色列及首尔政府的牵头决定意味其需承受了相当大的政治风险,但相对于畏首畏尾,不做不错,勇于改变的豪赌确实使政策在短时间取得成效,国际竞争力亦告大增。

公众对“球证”的质素有期望

作为新市场的规则制定者,政府亦负起“球证”重责。对于“球证”的质素,公众以及业界必然抱着极高的要求和期望。创科局身患公众欠缺信心此先天不足之症,要赢回社会的信任,当务之急是找到“劲人”(厉害的人)来筹组一强大的团队,严防出现监守自盗,让人们相信其成立不是政府“派饼仔”、“有钱分”或是利益分配的伎俩。

创科局的成员除需具备专业的知识以及前瞻性的思维,更要确保能公平公正的处理各种争议。因应近期假学历的争议,相信亦需对每位成员进行独立审查,确保不会出现“野鸡大学博士”。然而,就媒体所披露的消息,创成员名单似乎未足以挽回公众信心。我只能安慰自己:“这还是成立的第一天”,未来或有所改变。

(黄岳永,香港资讯科技商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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