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谁经营、谁负责”,中国推网络音乐自审制

刊登于 2015-11-11

中国文化部要求运营网络音乐的公司对作品内容进行自我审查。摄:Xiaolu Chu/Getty
中国文化部要求运营网络音乐的公司对作品内容进行自我审查。

中国大陆文化部继8月10日要求将120首歌曲从网络下架后,又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对“网络歌曲”提出多项管制要求。

网络音乐经营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社会效益优先,切实履行内容审核主体责任,负责对拟提供的网络音乐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线经营。

《通知》规定的审查原则

根据《通知》规定,中国网络音乐经营单位(即运营各音乐视频网站和手机客户端的企业或机构)需要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内容审核标准和规范”,建立自审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只有经过审核的音乐作品才可以上线经营。

《通知》要求,网络音乐经营企业要将包括“审核流程”在内的管理制度“报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每季度的第一个月要将上一季度的自审相关信息报文化部备案;提供网民原创作品上传服务的企业要建立“实时审查制度”,“发现违规内容要立即进行处理”;如企业对作品内容是否合法难以判定,可向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文化部及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并不会审查网络音乐作品,但需要指导企业培训自审人员,对企业自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查等。《通知》还提出,要建立网络音乐市场巡查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

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尚未提到假如企业未按要求自我审查将面临哪些处罚以及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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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3家网络公司(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都有网络音乐服务。

声音

对现行网络音乐内容管理政策作出调整,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管理,促进网络音乐行业健康发展的需 要,也是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的具体举措。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几年前,“自我审查”这种事情虽然也是人尽皆知的潜规则,但还不至于这么高调、正式、直接、粗暴、悍然、明火执仗地作为要求公开提出来。这么强大的“自信”恐怕不只三个。

中国网友

也许以后讲话内容都要报给文化部备案呢,到时候大家如果嫌麻烦,见面点个头就好了。或者移民。

中国网友

网络歌曲

网络歌曲,泛指最初在互联网络上流传的歌曲,一般由业余歌手演唱,通常不被主流媒体和歌手接受。中国大陆网络歌曲的起源一般被认为是2001年由雪村演唱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在这之后网上开始出现了大量网络歌曲。早期中国大陆的网络歌曲多为搞笑或哲理之作,但是自2004年杨臣刚推出《老鼠爱大米》后,中国大陆的网络歌曲多为情歌,部分网络歌曲的歌词开始流于低俗化,例如《那一夜》中含有赤裸裸的性暗示。有些中国大陆网友也将网络歌曲称为“民工歌曲”。(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新华网BBC 中文网中国文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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