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双11”决战提前开幕,京东举报阿里扰乱市场秩序

刊登于 2015-11-04

“双11”大战提前打响,京东日前举报阿里逼商户“双11”归边扰乱市场秩序。端传媒设计图片
“双11”大战提前打响,京东日前举报阿里逼商户“双11”归边扰乱市场秩序。

11月11日,近年来被众多单身男女视为一个重要的“节日”。自2009年起,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购物网站淘宝网将这个“光棍节”包装为“狂欢购物节”,在当天举办大型打折促销活动,并引起其他购物网站效仿。经过6年的发展,“双11”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互联网购物节,众多网民纷纷选择在“双11”大量购物,使得当日的网购业务量达到全年峰值,各大电商企业也将“双11”促销视作一场“恶战”。

“双11”电商大战将近,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于2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要求网络零售企业禁止使用“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诱导顾客购买,各企业应“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

而各大电商平台之间的明争暗斗也已经悄然展开。3日,电商企业京东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已向工商总局实名举报阿里巴巴“扰乱电商市场秩序”。京东表示,阿里在“双11”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如果参加阿里旗下“天猫”网购平台的活动,就不能参加其他平台活动。今年9月,工商总局曾宣布新规,禁止网络零售平台限制商家参与其他平台的促销活动。

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为,使得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购物的客户无法享有公平的促销优惠,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其行为还干扰了品牌商家在其他电商平台的营销和推广,损害了商家利益。

京东官方微信公布的举报内容

11月4日,天猫“双11”筹备委员会发言人芳娅对此回应称,“市场难免有炒作,但不能总是停留在炒作上”,“市场需要公开公正的阳光下的竞争,做企业需要直面现实的担当和勇气”,“我们尊重实名举报,但今天是鸡实名举报了鸭,说鸭垄断了湖面。”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16.39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达2.8万亿元。不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3日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指出,2014年网络出售的货品中,超过四成是假货。此外,工商部门在2014年共收到近8万件网络购物投诉,同比增长三倍多。该报告建议,应加快电子商务立法,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571 亿
2014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购物平台当天的交易额达到破纪录的571亿元人民币,这一天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购物日。

声音

每年这时候都会爆出类似的戏码,见怪不怪了。

某电商业内人士

去年号称双十一商标是他们的不允许我们参与!今年威胁所有卖家不得参与京东双十一,而且带着小疯猫叫嚣要“平京”,算是彻底恐惧了!敌人恐惧我们在笑!

京东 CEO 刘强东

双十一从来就不属于阿里巴巴,就像中国电商从来就不属于阿里巴巴的一样。双十一永远都是一个开放的节日。

阿里巴巴董事局副主席陆兆禧

“双11”

11月11日,又称光棍节,是流行于中国大陆年轻人的娱乐性节日,以自己仍是单身一族为傲(“光棍”的意思便是“单身”)。同时,这一天也是众多为单身男女脱离光棍状态而举办交友聚会活动的日子,因此又同时是脱光节(义为“脱离单身的节日”)。与此同时,也是各大商家(特别是线上购物)以脱光为由打折促销的时期。阿里巴巴集团早在2011年11月1日将“双11”、“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双11网购狂欢节”等字样注册成了商标,意味着其他网站不能使用“双十一”字样,而“11.11”尚未被注册。由于“双十一”已经注册成了商标,因此,在2014年11月,阿里、京东商城、苏宁云商、国美上演了一出商标注册口水战。京东称,阿里试图将“双十一”以合法的方式占为己有,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苏宁易购也表示,阿里此举“法律合规手段不义”;国美在线也表示,“双十一”属于全体网民,更是各大电商服务网民的共同机遇,不应该也不可能被谁垄断。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对此事做出了表示,称双十一永远都是一个开放的节日,属于一起努力的全体参与者。阿里注册双十一商标,主要是为了“保护好这个节日,避免被恶意滥用”。(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华尔街日报新闻晨报新华网全国人大网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