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梁启智:大学生办公益的国际标准(上)

对于很多人来说,今天的大学生一定是糟糕的,似乎接近不证自明。

刊登于 2015-11-01

香港大学学生在校园里温习。摄 : Bobby Yip/REUTERS
香港大学学生在校园里温习。

迎新营时节已过,今年还好总算无惊无险,什么新生被欺凌又或者意淫游戏的投诉并不算多。这些报导近年来已可说是完全变成了新闻罐头,有齐标题格式内容分段,就等任何一所大学出现任何疑似个案,便可以整套全餐放上头版,大事鞭鞑一下今天的大学生如何一代不如一代云云。

我对这些报导有两种不满。第一是它们把所有问题都推到大学生的个人身上而不去处理时代背景,第二是我觉得社会对大学生的理想印象往往自相矛盾。大学生要关心社会,大家都说好。每年五四运动纪念,总会有达官贵人说一下当年的学生情操高尚,但火烧赵家楼的历史就按下不表。如果今天的学生有任何冲击行动,则大多会被同一班的达官贵人谴责。我不是要把当年的五四学生和今天的学生运动作直接对比,我们也可以说当年学生面对的是非常时期,必须使用非常手法。但既然是大学,怎样的情况才算是非常时期,我想讨论一下总是可以的。但对于很多人来说,今天的大学生一定是糟糕的,似乎接近不证自明。

无奈之下,只好看看别的国家是怎样搞的。我在美国的同行比较幸运,对于大学如何带领大学生做社会参与已经有相对完整的讨论,既有专门对应学术研究,还有欢迎公益团体代表一同参与的国际研讨会,绝不闭门造车。在我看过的研究之中,通常都会把学生的“公益活动”分为两大类,共七种。

两大类的意思,是指直接协助需要帮助的人,或是处理这些人背后更广阔的社会问题,好让日后可以少一点人要寻求帮助。可以想像得到,绝大多数的同学做的都是第一类的工作。我想这和大学生的时间有限有关,从入学到毕业只有短短数年间,未必可以做得太深入。另一个解释是直接协助可以清楚接触到需要帮助的人,满足感可能大一点,可以比较容易想像自己做的事情是有用的。直接协助又可以分三种。

第一种是慈善,就是见到穷人便去派饭那一种。这是最直接的方式。这些年间,常常听到说大学生做这种东西太简单,不够深入,没有对准问题。我有时觉得这些说法未免有点廉价批评。对于许多迫切情况来说,直接的慈善救济不会太多。而大学生也有很多种,有些确实没有什么社会参与的经验,让他们借这些机会开启视野,成为继续走下去的第一步,也是必要的。

下一步,是充权。换做公益事业的习惯用语,就是给人一条鱼, 就不如教他钓鱼的方法。这句话也是人人都会同意的,但具体怎么做却是个大问题。很多时候我们去教的东西,往往只是我们懂的东西,而不是对方需要的东西。对方真正需要的东西,我们未必愿意承认其实我们一点都不懂,更谈不上要去教。话虽如此,我还是很支持同学做这种工作的,关键是如何放下身段,先做多一点的调查工作,先教育自己,然后才走进人群。

第三种常见的参与方式,则是实物基建,例如修一条桥、建一座学校等等。这种事情往往很受欢迎,毕竟相机拍出来有实物,方便日后卖广告。至于建好之后的维修保养问题,则不一定都有明确跟进了。实际上,同学在现场通常只是做搬搬抬抬的工作。有时我也会想,花巨款把大学生坐飞机跑到老远去搬几块砖瓦,还不如直接拿钱请当地人做搬运工好了,既可以促进当地经济,也免除飞机航程的碳排放。工程专业的同学或者可以贡献更多,但他们的设计往往不懂得善用当地环境和技术,搞出来的东西往往太花俏不合用。

大学生适合做公益活动吗?

说了一大堆,好像都是在说大学生并不适合去做公益活动似的。如果我们的目标只是要把某一个服务做好的话,的而且确,由大学生来做往往是极低效益而且没有质量保证的。但服务只是故事的其中一面,另一面是学习。如果同学在参与的过程能有所启发,日后能持续地在社会上的不同岗位上继续发热发亮,则这些“没有效率的服务”就会变成值得。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同样是说比做要容易太多。只是在今日香港早已泛滥的服务活动当中,这些思考别要说参与者,可能组织者之间也未必很足够。

这些问题当然也不限于香港,而是上面说的“国际标准”的一部分,全世界办大学生社会参与的同行都在谈。反而在第二类的参与,也就是针对广义社会问题的社会参与,我们就可以看到很多香港的独特之处。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